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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連儂牆外因政見爭執 老翁被控傷人 准簽保守行為

疑連儂牆外因政見爭執 老翁被控傷人 准簽保守行為

(獨媒報導)2019年9月,兩名分別77歲及86歲的老翁在葵涌連儂牆外疑因政見爭執,期間86歲老翁涉將防鏽潤滑劑噴向對方眼睛,並用指甲鉗鎅向他,其後被控傷人。案件今(19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被告獲准以簽保守行為方式處理,須自簽2000元及守行為15個月,另外不得再干犯暴力行為及支付500元堂費。據悉本案的77歲事主亦被控傷人,准簽保守行為一年。

被告陸滿(86歲),被控違反《侵害人身罪條例》第19條。控罪指他於2019年9月15日,在香港新界葵涌葵盛圍63號葵盛東商場外非法及惡意傷害覃柏生。

案情指,被告與77歲事主覃柏生在連儂牆外爭執期間,被告在袋中拿出防鏽潤滑劑噴向對方眼睛,導致事主雙眼疼痛,未能張開眼。其後事主感覺左手被尖銳物鎅到,張開眼見被告手持指甲鉗,被告於是拿出鎖匙自衛。兩人繼續打鬥後走往葵盛東廣場,事主到洗手間洗傷口,而保安則見到被告流血,於是報警。

被告在警誡下承認自己主動噴防鏽潤滑劑,之後事主拿出鎖匙,被告才會拿指甲鉗自衛。事後被告肋骨骨折,事主則臉上有傷口。

案件編號:WKCC5255/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