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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為什麼沒有政教分離法?

"政教分離法"沒有寫在基本法內,我由美國回港時都覺得好怪,以為有以下理由:
A. 中國歷史中的宗教干政例子極小,可能是因為儒釋道後兩者太出世,前者的思想已成了中國世俗文化的一部份,所以中國文化中不覺得宗教可以對社會有什麼危害, 因為無神論的中共對基督及天主兩教所知甚少,在中國文化,相容性是預設,不須要提倡(即世俗主義為中國文化骨幹),當在香港還要提倡的時侯,中國文化已經變了質,所謂「大道廢,有仁義,仁義不行訴諸律法」
中國歷史的革命是人民借宗教的道德去反對失德政權,表面看來是宗教干預政治,實質上是政治滲進了宗教,最後的目標往往也是政治而非宗教的,太平天國的例子是極罕有,因為它合了基督教和共產主義思想。

B. 政治考慮:
因為宗教勢力對社會的影響力極巨大,它滲進社會每一層面,沒有它的合作,沒有它要求信徒服從中共政權,要管理香港極難,所以中共對天主教陳日君恨之入骨,因為天主教無向中共投誠,後來的神職人員醜聞就有削弱天主教權威的意味,如果天主教無人信,它再無影響社會事務的能力,後來可能是考慮到可能會禍及池魚: 基督教,所以才放手。
中共的盤算是先和基右合作,穩住局面,然後再拉一派打另一派,所以不論基右要什麼就給什麼,留得青山在,哪怕無柴燒,賬可以將來慢慢再算,而它明白自己把香港去宗教化是太艱難的任務,因為自己沒有道統,亦沒有法統,香港是搶回來的....

C. 如果立了此法,政治不可以再利用宗教,中共自己因六四而失去道德正統性,政治/文化正統性又有中華民國爭奪,不用宗教,香港如何以泛道德主義來統治呢?再者,統治的權威第一天就因居港權一事被沖擊,所謂儒家治港淪為笑話,用宗教來麻痺人心更成了必不可少的手段,否則要是基督教及天主教合起來號召全香港市民抗稅,還得了嗎?中共是無神論,至少明白槍炮對付不了宗教精神...

D. 如果不用宗教來麻痺,正路是民主普選,基督教中人喜歡的話,自己組黨參選又何妨?何須用下三濫手段來干預政治?但是中共一而再,再而三對民主普選拖得就拖,推得就推,宗教中人想影響社會,自然要干預政治,宗教政治互相利用,把兩者的劣質發揮得淋漓盡致。

如果A,B,C,D條件不變,香港永遠不會有類似的法例,中共寧可無神論者天天被殺,都要保持對香港的權力。所以我以為,反基最徹底的一步是: 謀求推翻中共的統治,或最少中共在香港的統治,因為一但基右失勢,難保中共會再推一個變質基左,甚至是儒右,天右,道佛右,但是因為自由和民主是掛釣,不給你民主,亦不會給你自由,中共在西藏何嘗不是借神權來統治?

要推倒中共,不需要武器,只需要令全中國人明白最簡單的道理: 權力來自人民,不是權力來自中央,更沒有什麼剩餘權力來給中共踐踏我們的人權; 人權是天生的,自由是必然的,民主更是必不可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