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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啟文一日一錯(4)

首先關啟文得澄清性文化學會和明光社有什麼曖昧關係,到底性文化學會憑什麼身份可以代明光社發言呢?為什麼性文化可以比明光更清楚明光社?性文會所說的,代不代表明光社的立場?性文會會不會像我們一樣誤解了明光社的立場?會不會明光社將來又要澄清性文的誤解?所以最後明光社及性文都不用為自己言論負責? 一如少女被迷姦一樣,如果少女的父親是億萬富豪,則人人都是經手人;但當少女原來是弱勢社群時,就連本來的男朋友也不去保護她,豉勵大家不妨姦多幾次! 如此不道德的道德人仕,逃避自己的責任得比令14歲少女懷孕的事主更快,更高明;果然有係有基右色特色的道德!

依不同身份在不同場合代表不同立場的邏緝,不知性文學會代明光社出聲又代不代表性文的立場?是不是又和性文本身的立場無關呢?自己不代表自己立場!

是不是因為富有,所以明明是同一班人,卻可以像李首富一樣,大量成立不同的空殼公司來增加自己的影響力?所以富有的基督徒可以發揮比貧窮的基督徒/無神論者/一般人更大的政治影響力?這是不是關啟文心目中的基督教徒公民政治權利: 先在選舉委員會多一票,再學校行用職權迫/騙學生家長支持自己的政治立場,未經師生、家長開會討論就在學校掛出「收窄淫審條例」的橫額,更在公民教育堂教學生寫投訴信到淫審處,最後自己更是淫審處的一員,負責處理這些投訴信。如此果然係有基右特色的公民政治權利!

我沒有說性文或明光社有份直接參與以上所有的事,但在關啟文及性文學會的一向的回應中都是為這些事情辯論,換句話說,明光性文是贊成及支持基督徒在選舉委員會多一票,覺得學校行用職權迫/騙學生家長支持自己的政治立場只是基督教教師校長的公民權利,未經師生、家長開會討論就在學校掛出「收窄淫審條例」的橫額亦只是基督教教師校長的公民權利,在公民教育堂教學生寫投訴信到淫審處亦只是基督教教師校長的公民權利,自己更是淫審處的一員,負責處理這些投訴信亦是盡公民責任而已!

所以關啟文先生一再強調香港的司法系統沒有偏幫他們,所以同志.戀人,中大學生報及同志肛交事件的結果都不是他們想要的,依心理分析的角度去看,其實代表他在潛意識中以為香港的司法系統是應該判他們勝訴的,因為基督右派是弱勢,所以司法系統更應該保護他們「免受世俗主義霸權」的欺淩,可以繼續合法歧視同性戀者,並合法在教會學校歧視非基督教徒。此事令我想起李首富曾在香港特區成立不久便投訴「被傳媒霸權轟炸」,而董建華亦常常用香港每年的示威不斷來「證明」香港有示威遊行的自由,一如立法會中尚有泛民主派議員當選來證明香港是民主之都,霸權主義者的言語都是一樣的!

記得上年因中大學生報一事而找明光社的資料時,看看它有做過什麼善事才合符「慈善團體」賣旗的資格,東找右找,前找後找,比在基督右派明光社中找一個不同性向或沒有宗教背景的人更壞,勉強是找到了就是「幫忙派發《絕望真相》影片的門卷」可以算作一點點慈善的作為,誰知有網民在旁邊加了附註: 絕望真相的重點在於絕望兩字,就是和天天在亞洲電視看到的恩雨之聲宣傳句:「抵御未世驚恐」的意義是一樣的,就是基督右派為了製造文化戰爭的氛圍,不斷散播絕望、未世和無助的訊息,所以蘇穎智才可以用5分鐘來號召500人來包圍立法會及罵不同立場,曾經為普選出力的泛民主派議員,甚至借基督教道德聖戰來分裂泛民主派,削弱泛民主派在爭取普選時和中共討價還價的政治實力,並以製造道德恐慌來協助中共把用來壓制異見的網絡長城在香港實施。

如此的基督右派,值得一直為泛民主派的中流抵柱的基督徒支持嗎?連自己都不為自己站出來的人,值得其他人為他站出來嗎?

俗言云,一次不忠,百次不用,關啟文有沒有說謊?是不是一個誠實可靠的人呢?當然不是,因為同樣為基督教的時代論壇對2.15遊行報導十分客觀公正,沒有把「反宗教右翼霸權」像關啟文一樣簡化為「反基督教」,你以為關啟文是沒有看時代論壇對2.15遊行報導,還是刻意歪曲來在基督徒製做恐慌,一如中共國利用國民的恐慌來鎖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