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遲來的公義不是公義:訪問黃國堯牧師(二)

兩個月後。十一月初,執事在執事會開始時把一封信交給黃牧,要求他在那週五中午前簽名辭職,否則週五中午過後辭退他的決定會即時生效,並表示此信件的副本同時間已寄往區聯會。因為宣道會是奉行會友制的,會友大會(類似股東大會)擁有最高的決定權;「炒」(辭退)牧師是需要經會友大會通過的(而觀宣的會友大會是每年的十二月,即一個月後),若緊急時未能開暫時會友大會的話,可由主持常務的執事會作出決定;惟按宣道會會章,「炒」主任牧師則需要區聯會通過。在過去兩個月間,原來執事會已秘密問准區聯會開綠燈(批准)──雖然總幹事在上次會面後的結論是黃牧有關同性戀的信仰立場無問題,期間區聯會也沒有再派員與黃牧聯絡和澄清。

黃牧當時即時就回答,不會簽任何文件。

週二。區聯會總幹事來電,希望約見黃牧。雖然黃牧心裏想,你一早都知件事,為甚麼這麼遲才打來,然而仍欣然赴會。(後來他才知道,總幹事原本沒打算約見他,但觀宣中有一些資深教友知道事件後,聯絡區聯會,要求協助解決事件,才來電約見。)

週三。會上總幹事向黃牧分析現況的利弊,勸黃牧辭職,還好心地建議黃牧可自行寫另一封辭職信,而不簽執事會的信件。黃牧經考慮後拒絕了。

週五。中午過後,沒有執事會的人聯絡他。下午,居然是區聯會總幹事來電,問他有沒有決定。沒有新的決定。

週六。總幹事再次來電,問他有沒有新的決定。還是沒有新的決定。

當晚。十時許,執事會成員來電,邀黃牧回教會傾談。黃牧欣然赴會。原來當晚執事會約了一些資深教友返教會,希望獲得其支持炒黃牧的決定,卻遇到反對,故與這些教友一起見黃牧,看看如何收拾局面。黃牧開門見山,表示到來見他/她們,代表他有和解的誠意;其次,他/她們炒黃牧的「即時生效」令根本很有問題,炒人的理由更是說不通,完全不合理。不過事情發展到此,「留係度都無意思」,因為彼此已經很難再合作下去,大家也會「面左左」,對教會不好。所以他提出做到十二月尾,讓教友可以消化離去的消息,也好讓他有時間給教友餞別和歡送。最後,他會在翌日的崇拜中由自己宣佈離職。

餘波。有些教友知道事件後,大為震驚,認為教會在處理黃牧這件事上不公正,所以要在十二月中的教友大會中提出要求挽留牧師。雖然黃牧也有曾勸止過,因怕給人以為是他在背後攪事,惟最終仍是有教友在教友大會上提出。會友大會上區聯會有派人列席,當時就勸說不要把黃牧「擺上抬」;最後在怱忙之間,對議案不了了之,會友大會也就草草結束。

對於整個事件,黃牧有感到既失望又氣憤。

失望,是因為他是在宣道會中信主、成長、事奉,前後凡二十多年。區聯會的委聯和教牧同工不少其是友好或同學,彼此的感情相當深厚。然而儘管多年共事,在事件發生以來,這些人不但全然不念舊情,沒任何介入或說項,區聯會等人的處理方式更是令他很失望:一早有立場,認為黃牧麻煩生事,於是順水推舟開綠燈批准炒他。

氣憤,是因為區聯會處理手法不明智,委辦與總幹事的決策全沒遠見,反映思維層次很低。離開後,也只曾有一位作委辦的好友曾電郵給他表示想約他吃飯。然而黃牧感到其動機很可能是想勸他不要向外「爆料」,因為黃牧之前在其博客中交待過其離職的經過和感受。事後,與他共處多年的宣道會同工都沒有接觸他。這是一種白色恐佈。

然而,直到今天,黃牧仍沒有後悔自己的「所作所為」。因為他認為所有人都應該接納和愛護同志,她/他們沒有甚麼罪大惡極的地方。若主耶穌今天仍在世上,都會擁抱同志,就如他怎對待稅吏和妓女(按:耶穌時代最給人看不起的一群)。他認為,福音派一定要悔改,他也相信她終會悔改。所以他一日仍在福音派中,都會繼續挑戰福音派,讓這天早日來臨。

後記:記載黃牧的離職經過,除了是因為阿輝的主意外,筆者也認為這類主流或基督教傳媒不會有興趣或不想張揚的故事,仍是有相當多人關心,值得報導和記錄下來。然而,筆者只是希望把事件交待清楚,讀者閱讀後,希望不要把主角看為一個烈士,至少黃牧自己不如是看,筆者也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