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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德成代表香港的佛教徒?

遲了兩天才寫,因要想清楚是非黑白,看得太多關啟文的簡化邏緝,很容易自己也本未倒置,譬如我會忘記凡事的道德只需要看結果而不用理會它的過程,所以不用理會曾德成曾在1967年暴動時為暴徒的事實,亦不用想不是佛教徒的他是如何可以代表香港的佛教徒,只要在形式上曾經接觸了中華民國的佛教界,就算促進了香港和中華民國的交流,一如性文化學會只要「保住了」本來存在的異性戀,香港永遠不接納同性戀,基督教教會同性戀可繼續合法歧視同性戀者,世界人權公約中宗教歧視繼續「不適用」於香港,猶如香港不存在宗教歧視一樣,就算成功地令任務成功了。管它以前香港和中華民國的佛教界是不是一直有交流,管它香港和中華民國的佛教界的交流是不是香港特區政府過度敏感而受干擾,管它香港和中華民國的一向的民間交流是不是香港特區政府過度敏感而受干擾,例如某些中華民國人仕被拒絕入境,管它以前香港和中華民國的基督教界的交流不是由香港官方代表,管它以前香港和中華民國的基督教界的交流不是由香港官方代表,但是現在香港和中華民國的佛教界的交流就是由香港官方代表是不是「親疏有別」,總之它要和中華民國交流就代表所有香港佛教徒向中華民國的佛教徒示好!
外交大事,佛教徒不容置啄,只管拜好你的佛,別忘記民主、自由的發源地不是如舊世界歷史中流行同性戀的希臘,而是如美國立國之本:自由、民主的原則乃是來自基督教的聖經,現代世俗主義國家亦不是由印度開始,而是聖經中的「上帝的歸上帝,凱撤的歸凱撤」;既然佛教不是如基督右派所言是提倡自由、民主、人權的基督教,所以待遇自然不同,這就是中共治下的香港特區政府心目中佛教應該的樣子,所以下次香港特區政府應找梁美芬/曾鈺成/蔡志森/梁燕城/關啟文去代表香港和中東的基督教徒交流,順便開拓伊斯蘭金融市場!
我不談用公帑去支持佛教活動是不是對香港反佛及其他宗教的人仕是不是不公平,這不是太明顯了嗎?我只想問為什麼不可以像基督/天主/回/猶太/印度教一樣由香港的基督/天主/回/猶太教徒自行組隊和其他國家的基督/天主/回/猶太/印度教界交流呢?而香港的各宗教人仕不是一直在和世界各國在互聯網交流了嗎?是不是香港特區政府打算像中共國一樣成立三自佛/天主/回/猶太/印度教會呢?是不是香港特區政府知道互聯網對任何宗教網民都太黃太暴力,所以不利正常宗教交流,因此要官方的宗教代表才夠道德,面對面才確保訊息不會被誤解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