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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 熱愛基本法

世上哪有一個國家會賣廣告叫人去熱愛它的憲法?憲法是法律,只可以遵守、尊重、維護卻不可以熱愛,市民受法律保護,是國家執法部門的責任。在成熟的現代公民社會,最熱愛法律的可能是律師,而人人當法治是理所當然,自然不會對一套憲法本身感恩戴德,最多是對有份建立這一套法律的人心存敬意。想來想去,熱愛一詞,只會是人民從沒有法治過渡至法治社會時才發生。這麼要不是香港在97年前不存在着法治,就是香港市民因某種原因不期望97年以後的政權並不一定會遵守及尊重法律,因此看到她居然會依法治港時「喜出望外」。
另外細心分析歌詞,亦可以發現作曲者某些奇怪想法是大開我此等孤陃寡聞之輩的眼界:
1.法律不是政客,不需要人擁戴、支持,要人民全力支持的,通常就是什麼主義、什麼藍圖、什麼計劃,有人支持就有人反對,換句話說,原來此憲法起草者心中有鬼,憲法竟然還要爭取人民支持。香港的新法治原來建基於民綷主義之上;潛台詞就是:假如一日香港政府、中國政府不得民心,基本法這套憲法就無謂遵守!

2.這種熱愛背後的心態原來是建基於功利主義:「讓國越富 家越豐 想安邦 先安家 既利國 這利家共享榮華」,思想好不滑頭;潛台詞就是我們支持國家實這套法律,因為香港要依靠中國才發達:想不想富貴,想發財就要守法。原來在新中國,連法律也要靠不停的收買人心來維護?作曲者是不是在曲線表明中國不得人心?

3.愛國和愛護憲法是兩件不同的事,怎可以混為一談?在抗日時代,好像沒有聽過什麼為維護中華民國憲法而戰的口號;而美國內戰時也不是用捍衛南方或北方的憲法而戰的講法;冷戰時代,雙方陣營都叫人民愛國,為保衛自己的生存方式而戰。愛國者不一定愛護憲法,他們可能覺得國家在非常時期,可以暫停憲法的效力, 而不會改變自己對國家的忠心。似乎作者在暗示我們可以在緊急情況就放棄愛國,因為此時愛國和愛護憲法兩者出現矛盾。

4.歌詞提到的新價值是什麼新價值,為什麼香港要引入新的核心價值?是不是:哪個國家有錢就愛那國?香港社會在97年前不需要香港繁榮穩定、樓市欣欣向榮才「支持」英國強加於香港的殖民地法,反而在「回歸」中國後就對國家唯利是圖?

5.又是一大堆奇蹟、偉大的自吹自擋,和董建華幾可匹敵。評價是由別人來評才合常理,就算可以自己要評自己,也要有一個公開的標準:什麼為至成功實施基本法?什麼為之實施基本法失敗?基本法如果不能實施,香港政府根本就不可能管治,以此來說根本上是邏緝上不可能的事。除非如1所言,作曲者暗示了中國以為因某種原因本來就不可能在香港實施基本法,如今實在太喜出望外、驚為天人了!原來香港人在中共國心中是不可靠的、或者不懂得什麼是法治?又或者作者在暗諷中國政府本來就不值得港人信任,所以香港人怎有可能遵守此由沒有法治的政權所訂下來的法律呢?
依此分析,作曲者是打着紅旗反紅旗,其心可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