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捐款

簡單地分析每日一信對付明光社的策略

這其實可以當成我給冰漓的求愛信,而不是求婚信,我寫的時侯沒有認真想如果有人把這封信當成求婚信會如何?或者有人會這樣看,但冰漓不是蠢材,要是她不明白就真有點水平不足了。

首先,這封寄去明光社及鮇穎智的電郵本來只是單單純純的一封要求明光社道歉電郵,我寫得出來就是看到明光社這傢伙提出的道歉只是信口開河,只是一時風頭火勢去擺一些道歉的姿態,以便日後當其他淡忘此事的始未時可以拿出來振振有詞地說「別有用心人仕」小題大做,說它的道歉很有誠意,又做它和性文化學會最善長的被迫害者的戲;因為它深知一般香港人的道德隨機主義,凡事專挑當時看來最可憐的一方來滿足自己要表現出有同情心的需要,因此隨隨便便道個歉,而以為一般人都像它一樣不追求道德的完整性,所以我就是對它此一點來發難。它以為香港人有凡事馬虎、不必認真、只求傳真的傳統,我便反其道而行,不要以為香港所有人的道德都是求求其其、是是但但,熱潮時玩玩來自我感覺良好便算,不是每個人都可以例牌的前言不對後語,搏一般人忘記了前言是什麼。既然自稱是道德捍衛者,所作所為一事一物都要合乎比一般人更高的標準,這一套一開始它自己也不打算守的標準。它要人遺忘,我要人記住,如何記住?就是天天做和它有關的事。

再者,道歉的下一步自然是賠償,明光社不想人認真,我就認真到底,要它一事一事來解釋、道歉及賂償,因為依心理學,道歉的社會成本最低,而且沒有黑底白字作記錄,道歉如果沒有具體內容,其實當時人可以更容易歪曲自己的動機,說只是形勢所逼,而一但被指出為什麼具體內容而道歉,則明光社的自我欺騙心防就會失效了﹐而它日後要在基督教徒當中他日要改變立場就更難了;要是再進一步要賠錢的話,因為它付出的代價大,所以他日要反口要承受的心理及社會代價就更重了。而且我更要一般人看出明光社是如何具體的干擾香港世俗社會的運作,做了幾大的經濟損失,因為不少香港人見錢開眼,當有數字時他們才感受到自己損失了什麼。

後來我想到類似的電郵何只成千上萬?我想到的其他人也會想,尤其是一向它針對的同性戀社群會比我更兇狠,而如果是一封純投訴信,雖然我的排序也有一定的政治/道德涵義,用意在攻明光社職員的心,喚醒他們的良知,但是太多千篇一律的東西很容易被消化,被歸作一類然後被遺忘,因為我們的反應也是在它的盤算之內,沒有什麼出人意表之處;所以我才想起一直以來我十分喜歡在遊行時遇到的一位異性,如果把她加上去又會有什麼心理效果呢?

這是我觀察到明光社的幾大心理弱點之一,除了害怕性和覺得污髒外,另一個是欠缺了人與人之間的愛,它的愛不是與生俱來的側隱之心,而是完全由聖經的某一套詮釋而生產出來的機械化反應,可以說是資本主義異化去到了極點而產生出來的怪物,說他們聖奴實不為過,但他們和一般香港人為身體所帶來的慾望所奴役有什麼性質上的分別呢?聖經於他們是神,但性慾、購物慾、名譽、地位、成績、財富、食慾、權力慾甚至本來是普通人的明星對某些甚至是最聰明/學歷最高的一群都有聖神不可侵犯的意涵,最自由的一群人就是天天被嘲笑的一群人,資本主義下沒有自由人,人既然不自由,愛就難以苟存﹐就算是最純綷最原始的異性之愛也都是滲滿了物質、經濟和其他的考量。

我用此機會故意「假公濟私」,其實是一個道德陷阱,一但明光社陣營指出,我自有一套完整的論述去把它攻擊到體無完膚,其實我想投訴者及收信者看到世界上仍然有真正不計較任何後果的愛情,仍然有人懂得什麼是愛、如何去愛,世上仍然有人相信愛情的神話﹐用來比較出明光社事事充滿箸機心,根本在骨子裏已經再不相信聖經中的神話﹐二來它欠缺人最基本的愛,它愛的是死物,拜的是偶像﹐而我即使再難,愛的也是一個活生生的人。不是當讀書多、入世深、思想複雜便忘記了什麼是最基本的為人之道,我仍是出生這個人,這個人深愛另一個人,愛之中沒有懼怕,不講原因,不考慮將來,至死不渝。

我以同樣的熱情去愛一個人﹐同樣的熱情去發明,同樣的熱情去參與社會運動、呼喚正義,我仍守住我天生的心,即使熱情至今仍是換來空虛,仍是有人不明白我的心意,也從不後悔,決不退避。因為行為的意義不單在於它的結果,還有它的過程,我真真正正做回一個有血有肉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