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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視節目不求進取 不如快趣開公共廣播

一眾市民在本地免費電視節目服務牌照中期檢討公聽會狂轟無線不是,指摘新聞報導取態、劇集悶透、以至壟斷市場,甚至筆者參與的香港投訴合唱團有此一句:「CCTVB最快最新,是是旦旦無法過問。報導缺實欠公理,當我係傻要我睇,連篇大話嚇死你!」

指定節目不足 處理馬虎
根據兩家電視台就四類指定播放節目(兒童節目、年青人節目、長者節目、文化藝術節目)提交的週年報告,長者、年青人及文化藝術節目,各僅佔每星期播放時數的1%,即一小時!兩家電視台都將長者及文化藝術節目編排於星期日早上時段,往往以舊製作重新剪接,儼如僅為符合牌照要求;無線亦被年青人詬病,將外購動畫的開場及片尾曲加速播放,擠壓更多廣告時間,毫不重視兩者為作品的重要構成部分。

很多長者都沒有安裝收費或衛星電視,免費電視台應履行社會責任,正視日趨老化的社會,重視長者觀眾群的要求;同時,廣管局要求年青人節目為「教育...使他們身心正常發展」,似乎忽略年青人對娛樂節目的需求,以為年青人看電視等同看教育電視。

節目偏離大眾口味 製作粗疏
在收視率以外,香港電台的「電視節目欣賞指數調查」探討觀眾對電視節目的評價及喜好取向。近數年「娛樂」節目總平均欣賞指數急劇下挫,新聞及資訊性節目則列首位。原因之一是不少節目宣揚中產意識,脫離大眾日常生活,提倡品味、高格調、高質素生活,實際是高消費的代名詞;部分娛樂及遊戲節目以女體為賣點,雖離不雅甚遠,但節目應盡量符合公眾口味及普遍閱聽人的標準。

另外,廣管局放寬對節目置入性行銷的限制後,部分劇集的產品贊助識別實過份顯示,亦非明顯配合編輯需要。以無線處境劇為例,自《高朋滿座》始,贊助商的紙巾、電器、手提電話等往往置於畫面中間,或由演員突兀的切到產品大特寫。有研究指出,廣告商品在畫面當眼位置出現,的確會向觀眾置入深刻印象,比一般廣告更形有效。

以歐盟為例,開放政策規定置入性行銷:不能影響節目內容與排檔的自主性;不能直接鼓勵購買產品與服務;不能在節目中過度呈現商品;以及觀眾必須被告知節目存有置入性行銷,如在節目開頭、結尾、與廣告結束後,向觀眾清楚揭露訊息。


開放頻道公眾監督
香港踏入數碼廣播年代,既然公眾對兩家商營免費電視台諸多不滿,廣管局應趁此機會,盡快開放頻譜,推動成立類近台灣的公共電視,以「建立為公眾服務之大眾傳播制度,彌補商業電視之不足;以多元之設計,維護國民表達自由及知之權利,提高文化及教育水準,促進民主社會發展,增進公共福祉...」 (中華民國公共電視法第一章第一條),令電視台需真正向公眾交待,擺脫政經干擾,真正做不是是旦旦的公共廣播。

置入性行銷研究可參考:Auty. S. and Lewis. C (2004). Exploring children's choice: The reminder effect of product placement. Psychology & Marketing, 21(9), 697-71

本文同刊於2009年8月3日香港經濟日報《新香港人》專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