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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空間的再思(一)

公共空間的再思(一)

作者:何尚衡

香港缺乏公共空間,政府本以為把尖沙咀天星碼頭對開的交通總站遷往別處,闢作露天廣場是做了好事一樁,怎料卻引來抹殺集體回憶和令乘客不便的指責。自從兩年前舊中環天星碼頭被清拆、年多前銅鑼灣時代廣場的公共空間名不副實,到最近西九龍文娛藝術區的重新規劃等一連串觸目的社會事件發生後,市民對香港的城市規劃、美學、保育和願景都多了關心。可惜討論不是流於理論的層面就是太過表面,兼顧不了多方利益,實行時應用不了,政府最後往往無可奈何地要「重蹈覆轍」,曾俊華司長討論財政預算方案時不經意的一句反問記者「那有沒有甚麼更好的建議?」就正好反映了官員身處這種窘局的思維。城市發展的方向、價值觀、願景等重要的問題(這裏指建築學方面,不是香港輿論只關心的金融業在區內、中國以至亞洲的地位問題)沒有長時間在社會深入探討,結果社會得不到共識,議定不出一套完善的制度,下次類似事件發生時市民只好先反對以換取時間,之後再想辦法。亦因為那些事件欠缺長時間的討論,大眾每每把教訓看成是一件件的「獨立事件」,找不到問題的共同癥結,結果意識是提高了,實行上卻裹足不前。其中一個被忽略了的核心問題就是香港人究竟需要怎麼樣的公共空間?

有人關心公共空間的質素嗎?
大眾以至傳媒討論公共空間的課題,大多只限於某地區有沒有足夠的公共空間、公共空間有沒有被私人財團吞併等問題,卻從來不過問那些空間的質素,只要它們被列名為公共空間、提供了座位給路人歇腳就心安理得,連最基本的「公共空間究竟是甚麼?」也沒有詳細討論——多數人只是引用了美國或英國城市規劃中公共空間的概念,又或列出了法律中(土地契約和公用契約)公共空間的定義和要求,就滿以為找到了答案。然而這些概念和定義都是少數前人數十年前得出來的結論和共識,並不涉及公眾的參與,也未必適用於香港奇特的城市生態,更追不上瞬息萬變的現代社會,是過時和遠離民意的;政府又不曾就市民使用公共空間的情況作出檢討,更新有關的定義和法例。於是在這場爭取公共空間的運動中我們好像勝利了,因為很多沽名釣譽、在私有地方的公共空間現在都正式歸還公眾,我們可以享用的地方看來多了,但是這就大功告成嗎?

公共空間多了並不等於市民可以享用的地方多了,也不代表生活質素會有所提高。先不談「公共空間究竟是甚麼?」這重要但經常被人低估其複雜性的問題,看看在官方的定義下,社會衍生出一些怎麼樣的公共空間。最簡單易明的例子就是在一些地契中,公共行人通道(Public Pedestrian Passage)和行人天橋(Footbridge)都算作是公共空間,用這看法,所有行人道路本質上都可視為公共空間的一種(現在姑且不談使用者的權利、監管等問題)。既然我們四面八方都是公共空間,那香港又何來公共空間不足的問題?本人不否定道路、通道(circulation path)等線性空間(linear space)都能成為優質的公共空間,旺角的行人專用區和中區擺滿臨時檔灘、大牌檔的街道、窄巷就是很好的例子,但光光使用官方如此刻板的定義,這些空間的質素是得不到保證的。就好像不少地產發展商為了不牴觸土地契約或公用契約,或為了向政府換取額外地積比等好處,而草草建造的公式化、反智的所謂公共空間,其實是在浪費市區寶貴的土地。那些樓盤的周邊不是經常有一些小公園或長廊嗎?它們很多都是為換取額外利益而向公眾提供的公共空間。這些空間除了有花草樹木外,還有大型空調、抽風機的排氣口,也有電機房、垃圾房的出入口等附加設施。看來地產商真對我們不薄,我們可以安心享用這些優質的公共空間了。

只有老人和外籍傭工的公園
香港市區內的小型公園(pocket park)就是官員、甚至建築師對城市的公共空間和市民訴求的不理解的最好證明。這些公園不是長時間空置着,就是只有一兩位落魄的老人在出神,最熱鬧時也不過是在假日成為外籍傭工聚集的地點,又或早上老人相約的時候。為甚麼這些公園的使用率那麼低?為甚麼多年來政府眼見它們奇低的使用率還要在各區複製一式一樣的所謂公園?大概因為官員以為市區需要「綠色空間」,所以一想到區內的公共空間就聯想到類似「公共空間 = 綠色空間 = 樹木 + 花槽 + 座位 + 涼亭」的公式;本人又猜想因為政府積存了不少早前大批買下的相同物料和預製組件,此所以大多數公園所用的物料、長凳、涼亭都差不多。雖然這情況近年已見改善,設計沒有以前單一,所用的物料質素亦提高了不少,但「香港人究竟需要怎麼樣的公共空間?」這根本的問題仍然懸空。青少年是最緊貼時代的,看看他們喜歡到哪些地方流連,或許我們可以從中找到一些端倪。購物商場、karaoke經營店、網吧都是青年人最愛流連的地方。你可以說物質生活和虛擬世界已攻陷了這一代的心靈,但你可有留意這些都是室內的空間而不是戶外的?為什麼他們不喜歡到公園溜達?是不是室外的環境不適合長時間逗留,令他們被迫跑到有空氣調節的室內空間?是不是空氣太污染,天氣太潮濕、太熱?是不是公園沒有吸引他們的設施?公園的鞦韆、滑梯為兒童而建;涼亭、棋盤為長者而建,那麼青少年和壯年人呢?在日間,公園尚且是少數人的「公共空間」,但入夜後,公園就會搖身一變成為市區的危險地帶,是罪惡的溫床——在深夜,公園是吸毒、欺凌、甚至三合會招兵買馬、打鬥的好去處,也是邊緣青少年最常流連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