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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如何失去他們的性自主權?

香港午夜藍是一個男性性工作者的互助網絡,宗旨在爭取及維護男性性工作者的權益。在過去的兩年間,我們看見會主流媒體、社福機構都在努力挖掘青少年援交的新聞、人群,去努力拯救「貪慕虛榮」、「年輕無知」、「不懂保護自己」、「身染性病」的援交少女少男……以上這些令人耳熟能詳的帽子,過去一直都狠狠地被扣在性工作者社群的頭上。但是,經過性工作者社群及關注性工作者團體及人士的努力去污名化後,想不到這些帽子又轉而被緊扣在援交社群的頭上,不能不令人咋舌。社會上對援助交際的想法,正正反映了社會如何忽視、剝奪青年人性自主,及對於援交作為一份工作的非難。


以保護為名 剝削青少年的性權、性自主權
未成年人士,社會上一早被假設為「必須受到各種保護」,因而不能有性自主的權利,少年人的性,只存在於被剝削和被侵犯的情況,不是弱小少女被侵犯,就是小男孩被非體,對於青少年,性是一種剝削形式而已。又或者,小朋友及少年人對性懵懂無知,未成熟,性是身體上美好極致的享受,是一個美麗的禁果,吃了不只會目眩神迷,更會被逐出伊甸園。社會上,明知性是誘惑,只好設下重重法例的關卡,阻止青少年吃下那迷人的禁果。與未成年少女發生性行為是錯,儘管兩情相悅,好好的魚水之歡一場後,法律上錯的只是男方;女的不用負責任;要是兩個男生兩情相悅呢?未到法定年齡的一方一貫被保護,情人卻因而被送到牢裡去。 年青人對性是否真的毫無所感?當然不是,年年月月都有報章報告青少人人沉溺於性資訊,例如六年級就看色情網站,十三歲去買O靚模攬枕。現在青少年人愈來愈早發育,發育中的身軀對性有想望亦是理所當然的事。


普及性教育 才是較有效保護青少年的方法
發育期間,青少年要面對的,他們在將熟未熟之間,社會上的道德標準,一直將性視為污穢不堪,難登大雅之堂,講不出聲,不能公開討論,只能口耳相傳。當我們的性教育仍然停留在處理月經與夢遺等生理資訊,其他更應該著重的,例如如何經營個人情慾自主,如何與伴侶有良好性關係等等,通通付之厥如,只能在朋友間口耳相傳,在這種文化下培育的年青人長大了,在朋友間或大眾傳媒下學會的,就剩下男人如何在床上重振雄風,或女性如何配合伴侶需要等等。
我們要反思的是,性自主如何在香港的性教育中缺席,就令青少年人愈來愈不由自主,只能從情慾資訊得到性知識,不是青少年人不想學,而是學校生怕小朋友接觸性知識,就控制不了情慾的躁動(事實是,不學也會躁動)。因為對年青人的不信任,所以要築起堤壩來防止情慾缺堤。情慾奔流時洪水滔滔,擋不住,為何不好好的協助青少年更深入的認識性和了解性呢,或者,當他們明白性是怎樣一回事後,就不會再情慾躁動如野馬,或者,會享受情慾的活動,誰曉得呢?年青人的情慾最後還是他們自己的,不能由誰來界定或剝奪他們知情懂性的自由。

社會人士假道德之名,進行全民禁慾,在課堂上不敢教性知識,讀物上禁止講性知識,最後青少年只能摸著石頭過河, 探索性這塊神秘的領域。為什麼不乾脆給青少年空間,讓他們知道什麼是性,什麼是應有的性態度,而不是單單高呼貞潔,婚前守貞這種偏頗狹獈的安全性教育。

成年人在帶歷奇訓練之時,每每說要從經驗中學習,但我們社會假道德之名,繼續將他們打造為年少無知,易受欺騙﹐需要保護的純情小羔羊,沒有選擇的空間。問題是,社會上何曾提供過空間讓青少年自在和愉悅地討論情慾?當道德人士將一切情慾活動,都納在罪與罰的門檻之下,除非你取得合法地進入性樂園的入場門票—— 一紙婚書,否則,任何婚姻外的性,包括年少年人的性,性工作,都是骯髒而不合道德的。

性工作是工作 援交也是工作
對於援交,公眾、媒體的眼光只會著眼於未成年男女是否被侵犯,或誤入歧途等等,很少人會用一份工作的角度去看它。國際勞工公約本身,並未對童工作出清楚的年齡劃分;就從事性工作的童工而言,國際勞工公約將在公眾場合(包括街頭及性服務場所)中就業的童工定義為受害人,由此可見,透過網上找尋客人的援交青少年,並不在「受害人」之列。到底社會上是否有足夠的職位空缺讓這班青少年投身?如果沒有職位,他們自創職位解決就業問題,又有什麼值得非議之處?



從事援交的不只少年人,不少在職青年,因為失業、欠債等原因,下海做援交男人也比比皆是。金融海嘯後,社會上失業率上昇,我們接觸到的援交人士,有人失業後努力地找工作,但幾個月都找不著,未有打算申請綜援,只有自力更生。援助交際,其中一樣好處是時間自由,可以與客人討論開工時間,或按日常行程決定開工與否,合乎待業求職人士需要。

當道德人士指責援交青少年不好好求職時,有否想過以現時香港知識型的的經濟結構,近乎注定地將一些未能合符就業市場要求的青少年排擠出去?香港有再培訓/展翅/青見等等協助青少年投入就業市場,他們不能不試求職就去賣肉維生這樣不要臉吧?要想的是,是不是有再培訓/展翅/青見年青人就一定要選擇?他們有沒有選擇勞動條件比較好工作的自由?援交相對其他工作而言,工時少,工資多,當其他工作工時長、工資不高時,年青人有沒有選擇不剝削自己的自由?

青見/展翅只是臨時工,流動性高,未能穩定維生,雖然援交也是零散化的工作,但起碼生產工具操之在我,比其他工作,有較多的能動性,偏偏面對社會的打壓,有機會犯上唆使他人作不道德的罪行。援交人士主要透過網絡去尋找客人,並不用公然在街上找客,但警方卻利用《唆使他人作不道德行為》法例的漏洞,在放蛇時向援交人士問價,當他們回答後便會構成罪行,面對法律裁決。所以我們爭取性工作除罪化,因為性工作,明買明賣,如果其中不存在欺壓剝削,一切公平進行,又何罪之有?



有人說青少年從事援交,有受到各種傷害的風險,那社會應該要做的是教曉他/她們如何保護自己的知識和行為,正如教導暑期工要小心求職陷阱、各種職業意外一樣。如果只是因為他們選擇了出賣性去換取金錢,便「堂而皇之」地指責她/他們「貪慕虛榮」、「不懂保護自己」,不斷的將各種污名肆意地扔向她/他們,這不但無助於去了解青少年選擇做援交的原因、情況、生活的需要,只會令她/他們陷入更艱難的處境,這才是真正的不道德吧。

不少人常說,現在青少年木頭一塊,一點反思能力都沒有。當做什麼都可以被指責做錯,包括探索自己的身體情慾,了解自己的職業取向都可以被大人們說成是做錯,不道德,為什麼還要出來被指責,乖乖做頭純情小羔羊不就平安大吉了嗎?起碼,不用被獻在道德的祭壇上被犧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