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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宗教談情說愛:非一般情愛關係》作者:柏琛

原載佛門網:http://mingkok.buddhistdoor.com/cht/news/d/2715

2009-10-28

早前,佛門網總編輯法護法師和香港中文大學文化及宗教研究系副教授黃慧貞博士出席了由香港基督徒學會、同.自在、女同學社及尋道會合辦的「跨宗教談情說愛系列」,講題名為「當夏娃與女媧相愛 」,探討佛教和基督教如何看待非一般情愛關係,包括忘年戀、師生戀,同性戀等。

不少宗教團體都嘗試進行跨宗教對話,希望能築建橋樑,在不同的宗教群體中建立互相學習、理解及尊重的基礎,以求達致和平共處的目的,跨宗教對話當中亦有冒險的成份,因為對話會令信徒重新思考自己的信仰及審視一些一直以為是理所當然的信念,但這個思考過程亦可令信徒更深層地理解自己的宗教及鞏固自己的信仰。一行禪師的著作《生生基督世世彿》便是一種跨宗教對話的形式,在書中提出一些佛教及基督宗教在哲理上共通的地方。香港部份天主教及基督教團體亦曾舉辦跨宗教對話的講座及活動,而道風山基督教叢林亦以促進宗教之間的交流及對話為其使命之一。

對於非主流的情愛關係,社會多從法律角度去規範及詮譯這些戀愛關係,例如《家庭暴力條例修訂草案》便將賦予同性同居關係保障,對親密關係及暴力有新的演譯。這次講座則嘗試以宗教角度探討,並回應所有 不同性取向及性別認同人士的身心靈需要。

出家人談情說愛

法護法師首先發言,他笑說由出家人來談愛情,感覺上有點不自然,然而出家人也不能迴避討論感情的問題,因為人是有情的眾生,人若沒有了感情的生活,便猶如行屍走肉。所謂「感情」,拆開兩字來看,「感」是感官:眼、耳、鼻、舌、身、意,是指生理的反應,「情」是情慾,是指心的狀態。感官和情慾產生許多感情或愛情,這些感情令我們又愛又恨,既有快樂也有苦惱。

「非主流的感情都是種種感情之一,也是人的本性之一,只要是人便有愛有恨。而愛情不是單方面而是雙方面的,是『我們』的愛不是『我』的愛,要『無我』,放棄個人主觀的角度才有『我們』。」

法師繼而借用了四個佛學的概念來談如何增進夫妻間的愛情,法師亦指明這些道理同樣適用於男男或女女的同性關係。

一是因緣觀。緣聚緣散,在因緣和合、你情我願下衍生感情,從感官產生好感,繼而生情,以致意亂情迷,腦海中盤旋著的都是對方的形象,然而一旦因緣條件失去時,兩人便要分開。維持夫妻的關係不是單方面的,如果強調「這是你的問題,不是我的問題」,紛爭便多,要由「無我」出發來處理夫妻間的感情,學習原諒對方,一句「對不起」可化解不少的爭執,感情出理問題是要由大家一齊來承擔的。

二是無常觀。因為無常,感情才有進步及發展的空間,如果愛是永恒不變的,這段愛情很沉悶,生活要有變化才不沉悶,所以無常是積極的人生觀,關係是無常的,便要不斷地製造因緣。法師引用《善生經》談及在夫妻關係中,彼此如何供養對方,表達對彼此的關懷,簡單如買手鐲及禮物給對方,為對方準備好吃的食物,都可增添生活的情趣。在生活上互相照顧,珍惜因緣,各自履行責任,不能只顧自己,無常帶來變化令生活多姿多采,製造因緣令對方喜悅。

三是無我。在關係中要避免自我執著,單方面的要求會帶給對方很多痛苦,不能要求對方如何迎合自己。以無我的愛為出發點,視關係為一種聯盟,要問「我可給對方什麼」為出發點,而不是問「我要什麼」,只要一方不同意便出問題。以無我的愛互相交流,以無我的角度去聆聽。

四是無求。「我」的要求會變成強求,給對方壓力,關係要互相配合但不可上鎖,才能持久成長。五戒中的第三戒──不邪淫,是指給對方忠誠,基於尊重對方,而給對方忠誠。

法師指出,對於同性戀,佛教的原始經典中並沒有反對或指責的地方。以前,同性戀被視為有毛病,但近代科學已否定了這種觀念,而且不少同性戀者在社會上都很有貢獻及成就。佛教視眾生平等,願一切眾生快樂,人人都平等,都有覺性,都可以成佛。

轉變中的性觀念

在基督教中,夏娃被視為眾生之母,因為題目中提及夏娃,所以黄慧貞博士先從基督教的經典談夏娃的形象,從而探討基督教如何看待女人及性。在《創世紀》中夏娃是第一個女性,但她卻犯下兩宗罪,一是她是第二個被創造的,顯得比亞當為次一等,二是她首先被蛇引誘,而招致被逐出伊甸園。從黄博士的解釋中,耶穌之母瑪利亞可被視為第二個夏娃,但她的形象卻剛好跟夏娃相反,她是馴服的童貞女,而作為耶穌的母親,她是帶有救贖的意味的。

黄博士強調,近代的基督宗教不只一個傳統,而其對性有不少規範及禁忌,可從多方面探討。首先,在《創世紀》中,亞當及夏娃是因為吃了分別善惡樹而被逐出伊甸園,在此性與知識是相連結的,並同時是墮落的導因;但黄博士理解性為人的自我覺醒,對宇宙的反省及思考過程。另外,在古代性時常是引起社群秩序混亂的事情,如在戰爭中擄掠婦女,強姦及亂倫等行為,都會影響父系社會中的性秩序,那不只是社會秩序的問題,而是財產管理與繼承權的問題,因而關乎經濟利益及族群關係。在保羅時代,獨身被視為最高價值,身體慾望被認為會局限人的發展,唯有在「忍不住」的情況下才嫁娶,但這「忍不住」的想法,亦肯定了人是有情和慾,而性是有正面價值。

對於近代社會中科技及文化的轉變,基督宗教中不同的傳統有不同的理解,因而有所謂「自由派」與「基要派」之間的角力。「基要派」反對同性戀及女權主義,並以家庭價值作為保守立場的理據。但黃博士指出,婚姻觀念其實一直在轉變中,舊約聖經中的婚姻,如一夫多妻、亂倫等的故事在今天都未必適用,現代的一夫一妻觀念源自維多利亞時期,但即使在當時,雖然奉行一夫一妻制,但丈夫是可同時擁有情人的,因此解讀聖經時需要考慮當時的文化及社會背景。

另外,對於情、性、慾與神聖之間的關係,有兩個關鍵的主旨。其一是聯合性(unitivity),兩人成為一體,是很深層的交往,近代的浪漫愛情不再是盲婚啞嫁,人是在自主的情況及了解自己的需要下而得到滿足,並在滿足裏經驗神的祝福。兩人相交互相相屬,不分你我,這種完全無私的愛,也許和法師提到的「無我」相類似。聖經中有道:「我們的身體是神的殿」,是指我們身體感覺或經驗都是神的創造。其二是procreativity,狹義的理解是生育,有一種看法是不需要感情,只要有生育;但黄博士認為這種理解很狹窄,相愛不只是性別的問題,難得全情投入去愛一個人,為什麼只關心對方的生殖器官是什麼?

黄博士曾出席基恩之家(由一群香港同志基督徒組成的教會)的見證,每次都令她非常感動,兩個人能遇上並彼此相愛,同時經歷許多問題,行的路很艱難,需要許多扶持,如不是獲得上帝祝福,又怎樣可走下去。

宗教的群體性及個人性

有觀眾問,在不同基督教派別中,如「基要派」或「自由派」,哪一派才有權銓釋《聖經》,可以用甚麼方式來討論,或只順從自己的慾念。黄博士認為沒有教派擁有銓釋權,很多時是由當時的建制如教皇或宗派領袖決定,但銓釋權亦不能解決所有問題,信仰傳統是一個不斷豐富的歷程,如耶穌也從新解讀《舊約》。

另有觀眾問及同志面對社會的歧視及壓力可如何自處。法護法師認為同志可以選擇不去聽,戀愛關係是兩人的,可以選擇為自己製造環境及空間。而黄博士認為問題不在同志而在社會,是我們大家的責任,社會上有許多深層的歧視,社會要不斷改變才能避免製造悲劇。

總結時,法護法師重申,無論主流或非主流的感情關係如同性戀都是愛情,都是由於因緣和合而產生,彼此的愛情都可提升精神方面,提升對眾生的慈悲,因此應超越對異性、同性的執著。

黄博士提出,宗教有其群體性及個人性部份,在現今基督教群體裏,開放的聲音好像是少數,但傳統的優化及革新都是由少數人帶領,所以無論有多少人,都需要堅持這個聲音。這個聲音是對普世教會的貢獻,聲音的存在、發展及摸索是重要的。然而宗教影響至深的是對個人的心靈,宗教改革也是來自個人紥根,個人的宗教性是很有力量的,信念是無人可以奪走的,就像基恩之家內的同志教徒,他們在不同的教會遭遇到不愉快的經驗,卻令他們對信仰的見證更有力量,他們對神及對神愛自己的經驗是沒有人可奪走的。

不同的宗教脈絡

這次跨宗教對談表現出兩個宗教的一些不同的地方,但同時有可互相借鏡的地方。佛教較重視生活實踐,在講座中,法師以淺白及生活化的方式來介紹佛學的概念,而佛教對在家人的規範比較簡單,以五戒為主;而基督教則似乎較重視經典及傳統,不同宗派對《聖經》都有不同的銓釋,在理解教義或倫理觀時便要認識歷史發展的脈絡。

而在本地,基督宗教比佛教似乎更多介入社會事務,如在同性戀及性小眾議題上,一方面有「基要派」主力反對,另一方面亦有較前進開明的基督徒如黄博士般,會主動走進同志教會及社群去認識他們,並積極發聲支持他們的權益。本地佛教團體卻較少公開討論這個議題,這可能是因為佛教較重視個人修行,而少介入社會議題,但其實同志當中亦有不少佛教徒,希望這次公開講座亦可為他們帶來一點心靈指引。

跨宗教談情說愛系列在十月有兩場講座:專題二是剛舉行完畢的「愛.別離」,由衍空法師及徐珍妮牧師主講,從不同信仰角度,探討如何面對和對治別離的愁苦,獲得解脫;專題三是10月30日的「覺悟當下」,由法護法師及譚沛泉博士主講,交流一下 佛教的禪修與基督教的靈修有甚麼共通及相異之處。

詳情見:http://www.hkci.org.hk/news/0909-10a.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