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誠邀聯署「抗議中國政府侵犯香港居民的回國權利」

各友好團體及人士:

就「天安門母親運動」成員劉家儀被無理拒絕入境及沒收回鄉證件一事,我們一群關注中國事務的團體,草擬了下列聲明(http://www.petitiononline.com/backtocn),誠邀 貴團體 / 閣下聯署,一同向中國政府表達我們的抗議及要求。

我們正聯絡有相同遭遇的人士商議下一步行動。歡迎大家提供意見及參與。

天安門母親運動、勞改基金會、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
香港天主教正義和平委員會、香港市民支援愛國民主運動聯合會 敬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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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議中國政府侵犯香港居民的回國權利

日前,「天安門母親運動」成員劉家儀擬到北京旅遊時,被指觸犯《國家安全條例》,從事國家及政府不允許的活動,被拒絕入境及沒收回鄉證件。我們一群關注中國事務的團體,對於中國政府一再無理剝奪香港居民的回國權利,侵犯香港居民的基本人權,表達強烈的抗議!

一直以來,有不少香港人被拒絕入境,或被沒收回鄉證件和拒絕續領證件。近幾年來,不僅民主派人士、支聯會常委受到這種有違人權的對待,亦有香港記者、人權組織工作者、為上訪者爭取權益的人士、為財產權益被無理侵犯追討賠償的人士等等,一度或現在仍被沒收回鄉證件,可見打擊的對象正不斷擴大。而且,在過程中,中國政府都拒絕向當事人透露具體原因,只籠統地說「從事反政府活動」、「從事國家及政府不允許活動」等等,完全提不出任何法律依據及證據,令人十分擔心中國政府以此手段威嚇香港人及打壓香港人的言論自由。

多年來,不少香港人都是基於對國家的關懷、對民主人權這普世價值的追求,而對國內事務表達關注和提出批評、建議;亦有些香港人只是根據法律,合理地捍衛個人在國內的權益。但這些符合香港法律並受到國際人權公約所保障的言論和行動,卻受到中國政府的打壓。這無疑是對強調文明和依法治國的中國的一大諷刺!

回國權是基本人權。《世界人權宣言》第13條規定「人人有權離開任何國家,包括其本國在內,並有權返回他的國家」。《公民權利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12條亦規定:「任何人進入其本國的權利,不得任意加以剝奪」。

中國政府無理拒絕香港市民入境及沒收回鄉證件,明顯地違反《世界人權宣言》和國際人權公約。我們要求:
1. 中國政府清楚交代拒絕香港市民入境及沒收回鄉證件的原因及證據;
2. 中國政府立即向被沒收回鄉證件的人士發還證件,允許證件到期人士續領證件;
3. 特區政府應正視問題正在惡化,切實與中央交涉,捍衛香港人的回國權利及言論自由。

聯署團體:
天安門母親運動、勞改基金會、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
香港天主教正義和平委員會、香港市民支援愛國民主運動聯合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