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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 寫給別人卻是給冰漓的情書

(轉載自: http://backup-atheist.xanga.com/686524748/%E5%AF%AB%E7%B5%A6%E5%88%A5%E4...)

世事莫若荒謬成如此!

2007年7月1日我又做錯了一個選擇,我寧要社會正義,政治長途,不理自己的愛情,今天的苦來自當日的不智,我以為理智壓抑感情/慾望才是理智,所以今日應受此報,當日如果我不是衝動一點,當和冰漓有「天旋地戀」的感覺時,為什麼不當下就決定,找到了此生所愛,其他的一切事業都可以放棄呢?原來有時理智反而是最大的不智,衝動反而是最大的智慧!

我時常想像,當日我是有個衝動,想即時提出和冰漓上床,為什麼以前有勇氣去殉情,今時卻沒有勇氣去盡地一煲呢?

我可以想像,她和我當時有同一個感覺,其實這震撼感覺是來自她而不是我,她的潛意識亦知道是找對了人,如果我當時提出,或者可能和同樣是反基中人的男朋友記者打架,她或者會保護將來的另一半,而七一反基遊行因此成了頭條,是「反基爭女內訌,男領隊中途走人」。然後,不理世界怎看,泛民主派怎看,明光社怎看,我和她在床上大戰三百回合,如此就是定情,是一生難忘的日子,七一以後都成為我們的愛情記念日,她永會記得是我的勇氣和犧牲。

之後我倆在香港再不可以生存,因此成為反基和明光社的共同攻擊對象,亦背叛了一衆好友,我的政治理想,所以非離開香港不可。我當時當然是有冰漓萬事足,比中學更加「有異性無人性」,懶理世人。

懶理歸懶理,頭腦還是清醒的,因為有冰漓,她可以和我同渡一切的難關,所以她會和我同心去發展我的發明事業,想像一下,在父母的不理解不支持下,我一個月可以提出600個發明主意,如果得到最需要的人的認同,士氣之高會是難以想像;再者,我和冰漓都是聰明,知識豐富且有創意的人,她的心如果向我,則我倆的前途無可限量。於是,在她協助之下,我的發明事業有了突破,在 600多個主意,其中一個有人投資1500萬,她和我一同去談判,一同去簽字,我會用「我未來的妻子」來介紹她,她一定是一個可以比我更進一步的人,不是一個事事反過來要我幫助的人,我愛她更需要她,她愛我更需要我,如此才是完美的愛情。

有了這一筆錢,我會留一部份給父母,因為他們要忍受我達30年之久,無功亦有勞;另一部份我會用作冰漓留美的學費,為她申請美國一間大學,美國不同香港,只要通過入學試,則不理你是12歲還是60歲,都可以和其他同學一定讀書。最大的問題是花多眼亂,她不知自己最想讀的是什麼主修科目,其實並不重要,因為美國有人是以通識畢業的,只要你付得起錢,讀十年八年又何妨?不過,我不淮她如此無限期拖延我倆的婚期,兩年之後,在她2008年生日,我們註冊結婚,不會在教堂舉行,我不需要不存在的神的祝福,不要一紙空文。基本法可以再三由「詮釋」來歪曲它的原意,我對她的心,因我當時不是政客,絕對比行將就木的香港特區政府可靠,起碼我是堂堂男兒漢,大丈夫!

另一件花多眼亂的事卻是美國太多箸名大學,心理分析學派都有好幾派原產美國,芝加哥有ego psychology,另外是Carl Roger的Humanist,僻一點可以找全形心理學(Gestalt psychology)(最好學一點德文,要我的好朋友幫一幫手),對平面設計情有獨鐘的她,是太大的誘惑,我建議是:不如先讀完大學心理系畢業才決定。她如果未曾畢業,我會覺得她未夠火侯,未可以成為我的妻子。她大學心理系畢業,則我和她在智力,知識,性情(以至性癖好)都是門當戶對,不結合是違反天理。

我發明的範圍很廣,我最想見到發展的是棋,但世界最需要卻是能源,無論600件的任何一件,1500萬都是物有所值,你知不知UNO 現在的市值多少?UNO最初不外乎都是一個被人嘲笑的意念而已,但發明者堅持到底,以驚人的意志力克服一切難關,改寫世界的歷史,有我最愛的人支找我,有什麼事不可為?所以1500萬是低估,不是高估,絕對合理。在美國,1500萬夠讀10年的書,還有剩!

發展棋,我和冰漓會比較安全,不會有人燒我們的房子,但是不置產的我只會在世界知識首都:柏克萊大學附近租一所房子,其實比起加洲,算是相當便宜,而且相當環保,一切用電,沒有煤氣,合乎我原則。我的發明不用在香港親自做,可以找另一位來合作,我和他則透過Skype/Gizmo在互聯網上合作,不過美國的寬頻就是又貴又慢,而且時間和香港日夜倒轉,晚上,她辛苦讀完了一天書回來(因我要她在兩年內完成四年的課程,即120小時,不放署/寒假,照讀可也的話,一星期大約要讀30小時,假設是署/寒假都有她需要讀的課程,因為不少教授於這時是和家人一家團聚的!),或者是我和她共同研究一整天的學問,晚上我們該有另一類的娛樂,通宵達旦,用肉體去體驗什麼叫人間天堂, 思考可以放一放假,回歸人類的天然本性,和自然融為一體,盡情放縱。

晚上因此是鐵定不理任何其他事了,第二人因為我不用早起床,而女性在事後是會更精神百部的,所以夜夜尋歡無傷她的學業。其實我不少發明都已經有藍,剩下的只要有人投資,我要做的事其實不多,所以她讀書時我可以和她「一同」讀書,反正心理學的理論是年年更新的,當然,以她的智力,大學的課程是小兒科,不是爸中風的話我要在研究院畢業有何難,她也一樣。她的智力使我日夜為她瘋狂!為愛瘋狂,有何不可?誰說瘋子不可以另創一番事業?誰說男人一定要先事業後愛情?「先事業後愛情」是不是易經寫的?「先事業後愛情」是不是莊子說的? 它有什麼依據?這是哪門兒的理性?白痴理性?還是理性反智?

晚上是不理任何事,星期六/日就絕對不理任何事了,但不要把我當成超級色鬼,星期六/日可以去看一看電影,辦一星期的雜貨,學習一下如何烹調食物,反正以前在美國的時侯都是兼職煮食的,我亦應該讓我的未來妻子學習一下如何用食物來取悅我,不單是她的身體,營養亦要好好補充,不然好容易虧的!

如此的日子,過二年,於2008年12月1日,即她19歲生日回香港結婚,然後在各國遊歷,以專利費來生活,做一對最快樂的浪子!這是十世難以修得的好福氣!

可惜我浪費了上天的大好姻緣,只懂反基,只懂理性,只懂政治。如今世局日亂,未日之局已成,就算是發明成功,還怎樣有心情時間去遊歷呢?沒有愛情,要錢來做什麼?要權力來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