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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两会特别拷问“中国人大”制度/李铁

  今年中国两会又遭遇老问题——“房价”。
  其实社会制度就是一种科学方法,虽然一些宪政专家不同意这种说法,但笔者依然认为这是正确的,并要再次这样提。
  不论什么社会制度,无非就是让人们生活的更好一些,让社会运转的更效率一些,更合理一些,这是最基本的起点和核心点。如果所谓的“社会主义”或者“共产主义”,能做到这一点,坚持所谓的“社会主义”或者“共产主义”也并非不可。
  但实际我们看到的,是我们现行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并不能做到这一点,虽然过去三十年中国经济取得了快速的发展,但这得益于中国改革前那一刻和世界发展水平的差距,得益于世界经济规则的基本公平,得益于在世界范围内“资本主义”(民主社会)“市场经济”带来的科技和经济的迅速发展,我们所得到的,多数来源于我们所反对的“资本主义”(民主社会)所带来,而我们所做的,除了中国人的辛勤劳动,和政府应补的欠账,还有不少政府该做而没有或做不好的重要事情。

  当我们的发展水平利用“水位差”获得一定发展之后,“水位差”变小之后,我们就会发现,我们的问题出现了,我们这样的制度做不到我们反对的制度能做到的事情,这也就是“房价”等问题没能很好解决的原因,也就是随着探讨的深入,问题和矛盾才会真正的浮现,虽然我们曾经能快速解决了一些问题,但要解决更高一点要求的问题,解决稍微复杂一些的问题,我们的制度越发暴露出了不足。(http://www.voanews.com/chinese/w2008-12-18-voa55.cfm)

  西方的民主制度+市场经济,是一个互补的制度,市场经济带来了的好处主要是效率,是发展的“系统合理”,但它也带来了不足,就是发展带来了个体间的差距变大,带来了财富单向的聚集。而民主制度,正好弥补了这种不足,真正的实现了社会的基本公平。
  而中国目前的社会制度,只强调市场经济而基本没有“民主设计”的制度,没有对市场经济不足进行有效弥补和制衡的制度,某种意义下,使我们在经济高速发展的情况下,反而给大多数民众带来了更多的不公和坏处。这也是这次两会意识到“收入分配”存在问题的根源,但“收入分配”等算起来只是现象,其实质还是中国缺乏真实的民主制度,人大(民意)代表并不真正代表人民,否则这些问题也不至于到今天才去滞后性的考虑解决,并且也未必能及时的去合理解决。(http://www.gd.xinhuanet.com/newscenter/2008-03/17/content_12712323.htm, http://22x.com/news/2009/09/200909102336057432.html)

  我们绕再大的圈子,中国最终的、唯一的出路,只有是民主制度,也是被中国领导人(被)“西方”的社会制度,也是实现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条所约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而不是某一个统治集团或者家族掌握本属于人民的权利。合理和合法理的社会制度是一致的。
  这次人大对中国的“选举法”进行了修改,据称“亮点”很多,之所以亮点多,是因为起点低,而不是修改后的“选举法”有多么好。
  中国目前的选举制度,是层层代议的制度,这是一种串结构。很明显,这种制度是很容易被劫持的,从基层选民、基层人大代表开始,到全国人大代表,只要一个环节被劫持,那位全国人大(民意)代表,就不再代表人民,而是属于劫持者,属于非法者。
  在资讯和科技发展的今天,如果不是考虑劫持者的利益,我们应该按照宪法上位点“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毫不含糊的有一个直选制度的“选举法”,制定一个民意被劫持可能性最小,人民被欺骗可能性最小的制度设定。但可惜目前的制度做不到实现宪法的核心要务。

  我们再回到“房价”这个具体的问题上,我们目前的社会制度——“中国共产党一党专政”,纵使它“有心”解决好这个问题,也“未必有能力”合理的解决这个问题,因为长期没有竞争的执政模式,纵使他想保持先进,纵然资讯很发达,有很多可以“学习、借鉴”(抄袭)的渠道,但很多时候,它在执政能力上依然显示出的是很白痴。
  笔者在2006年开始,有机会(此前曾有段时间被变相限制发表言论)就一些经济问题发表过看法,后来中共采用了类似的方法,解决了过去几年经济上人们看来比较棘手的问题,但在‘房价’问题上,依然到现在都没能很好的解决,那怕你就离“手把手”教它只差一步,它依然不会。笔者在这里再次强调:“合理解决中国‘房’问题,比放个屁还容易”,这个方法当然不是行政手段、不是违反市场规律,亦不是用收取物业税等转移矛盾的方法,而是充分尊重现在几乎所有现象的方法。(2006年8月《房屋政策为何几落重药?》http://bbs.wayup.hexun.com/viewarticle.aspx?bid=24&aid=31257756;2007年8月《揭开忽悠,揭开骗局,就可以解决高房价! 》http://22x.com/news/2009/09/200909102336058089.html)
  话已经说到这个程度,也给了足够的提示,若当局还是迟迟找不到“钥匙”,确实要检讨是否需要回归到核心的制度检讨上,这是最大程度解决目前几乎所有棘手问题的总要点。我们给当局先出招的权利,若还是迟迟拿不出事实上是存在,而且并不复杂的解决方法,笔者将在适当时候拿出一个方案,这里所说的方案,并不是仅仅解决没房住的市民问题,而是照顾到没房的、有房的、政府、发展商多方利益,维护市场经济和公平正义原则下的方案,是一个符合科学合理原则的方案。

  同样,新股发行问题的创新、城市交通问题的解决等等,许多许多,都需要回归到一个科学和合法理的社会制度上。

  这次两会,温家宝首提“生存尊严”,这是官方首次的这种提法,但相信落实中国人民“生存尊严”,还需要执政者、统治集团更大的决心。
  笔者参与撰写并于2008年11月公开并持续推及的《国家改革建议书》,第一句就是“为了人民的生存尊严”,当初大家苦思冥想、反复推敲选取的“生存尊严”这个词,除了表示我们不仅要有吃有喝,还要有完整的政治权利外,这个词还兼有揭示过去20年迟迟没有进行政治体制改革的各种忽悠说法之用,只希望这个词在揭示以前忽悠的同时,不会成为当局新的忽悠词,虽然此前我们已进行过这方面的考量,但不可掉以轻心,改革还是需要积极的推动,执政者还是有较大的惰性的。

  温家宝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说,要创造条件,让公众监督政府、批评政府。这是一个很好的迹象,如果继续下去,也许还是能看到一定曙光的。我们是同意有适当渐进过程的改革,相信这也是符合绝大多数百姓意愿的,此前美国之音采访时,亦强调过“‘国家改革建议书’它是一个理性的、温和的、中肯的,而且非常简洁的路线图,就是要建立反对的声音。这个反对的声音未必需要先执政,它可以先是仅仅提出批评”(http://www1.voanews.com/chinese/news/a-21-w2009-02-10-voa42-61314597.html)

  人民获得完整的政治权利,即是法理的问题,也是解决问题的“钥匙”。笔者清楚过去这方面不少“宪政专家”有不同看法,但坚持认为“法理”“法治”“钥匙”紧密相关,近乎一体的。甚至还一定程度包括道德的形成和维护。(相关提示性文字《一党专政抓不出陈水扁,有民主才有法治》http://www.helpeachpeople.com/news/2009/09/200909102336059926.html,再往前提出中国目前的制度下,永远不可能实现“依法治国”的文章,亦是基于这一点)

(注:笔者的博客或前些年一些经济方面预见文章,近期在国内已先后被有关政府部门删完,上面部分“支言片语”引用内容链接来自海外,需翻墙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