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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另一角度思考足球報告

以另一角度思考足球報告

民政事務局委託顧問公司所做的足球發展報告,自發表至今似乎頗得輿論支持。其主要原因,大概是報告除了「循例」建議增加設施外,更一針見血地批判了足總的架構充滿了利益衝突。民政事務局常任秘書長楊立門更已明言:足總如不改革,政府就不會提供額外資源予足總。連足總主席梁孔德也承認足總不改革的話便是死路一條,似乎足總大革新的機會並非那麼黯淡。

然而,在為報告所提出的方向喝彩時,報告所提出的目標卻是要受到質疑的。報告列出了多個衡量計劃成敗的準則,當中包括了足球人口要有全民的4%、職業聯賽的平均入場人數有5000人等。而最令人注目的目標則是:要香港足球隊在10年後保持在世界排名80名以內。

事實上,作為足球迷,如果真的能達到以上的目標,我必然會感到欣慰。但以上述的目標來衡量計劃的成敗又是否恰當?這原因有二。第一,報告所提的建議,無疑是為振興足運提供了多一些條件。但職業賽發展如何,香港隊的國際賽成績如何,卻是有眾多外圍因素所影響的。尤其是體育文化(很難想像家長會鼓勵子女以當職業足球員為志)與球迷文化(短期內足球迷會由電視機前回到觀眾席嗎?)的改變,卻不可能是短期能做到的事。因此,如果以以上的目標來衡量成敗,成功的機會未免太低。

令足總架構民主化

更重要的是,如果我們以提升代表隊在國際賽的成績為主要目標,則足總是否必然要改革便頗成疑問。試想想,在那個揚威新加坡和「五一九」之役的年代,香港足總的體制不是跟現在差不多嗎?另外,以「足球王國」巴西為例,該國足協會長Ricardo Teixeira自1989年上任至今已在位逾20年。在這20多年,巴西足協醜聞頻生,當中更有涉貪事件,但他的權力仍然穩固。同時巴西國家隊在這20年間兩奪世界盃冠軍。這說明了足運管治機關的體制,跟一個地方的代表隊在國際賽所得的成績並無必然關係。

這不是說明足總毋須革新,只是足總革新不應該被視為提升足球水平的手段。提高足總的透明度和問責性,令足總的架構民主化,本身就應是推動足運的目標。成績對競技體育當然十分重要,但體育更講求公平競爭和唯才是用的制度。事實上,大部分球迷對足總的反感根本不是由於港隊的成績欠佳,而是因為足總儼如一個老細們心鬥角的平台。而當在位者以自己集團的利益為大前提,結果就是球會之間不能公平競爭,有能力的球員得不到出席國際賽的機會,教練的專業地位蕩然無存。這些怪現象不但對香港足球長遠發展有負面影響,更反映出香港足總未能為足球參與者提供一個公平的平台。

公眾球迷一起製造道德壓力

當確立了公平的架構是體育應追求的價值後,今次推動足總改革的計劃便可以是一次試金石。只要政府成功以撥款作為誘因令到足總的架構變得民主開放,讓足球界的不同持份者都能參與足總的決策,則不管港隊成績如何,計劃已算成功。有足總的例子之後,政府則可以將這次的措施制度化,進而鼓勵其他體育總會改革。

近年來,有關體育總會的爭議持續不斷,去年底東亞運動會期間更有柔道界人士籌組香港體育苦主大聯盟上街抗爭。這些爭議的根源,就是因為大部分帶有壟斷性質的體育總會,其體制太封閉,而政府礙於體育界自主亦不能介入體育總會的人事與日常運作。日後若政府願以設立基金等形式去鼓勵各體育總會民主化,就可以讓體育界的爭議在民主、公平的機制下解決。因此,是次足總革新的計劃,不但是足球界和球迷所關心的事,而應該是所有追求公平遊戲規則的人所支持的事情。現在或許是公眾、球迷一起製造道德壓力,逼足球界保守勢力贊同改革,以完成這個「比政改更困難」的任務的時候了。

(拙作原刊於2010年3月24日明報論壇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