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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貼一點的電影節,可以嗎?

體貼一點的電影節,可以嗎?

不計焦點導演的回顧展,第三十四屆香港國際電影節已於月初結束。根據國際電影節協會於電影節閉幕所發新聞稿的數字,今年共售出80,000張門票,滿座場次有136場,比去上上升百份之6。登記了的媒體人數比去年多百份之28,來自22個不同國家,全球同步報導這個有超過290部來50多個國家的電影上映(65部還要是首映)的電影節。

數字當然有其客觀性,亦能看出主辦單位認為電影節最值得標榜的面向。然而一如既往,關於電影節的評論除了個別電影的評論,亦有對電影節的各項安排的評論。林沛理在《亞洲周刊》撰文批評電影節商品化和商業化,將「看電影」變成不過是另一種消費行為,而節目手冊亦不過是產品目錄等。此外,技術性的問題也不少,例如筆者在文化中心看的《死心不息》("enter the void", gaspar noe, 2009),亦出現懷疑搞錯每秒放映格數,聲畫不對之餘片長亦長了約三十分鐘。

補票的藝術

技術問題比較好解決,而關於商業化與否亦是多年以來爭論不休的議題。筆者倒想提另外的兩三事。首先是關於售票。話說筆者三月中下旬仍未收到上網訂購了的票,便致電城市電腦售票網查詢,職員指出若收不到票就要先報失——報失?報失我還未到手的東西?筆者按下自己的問題暫且不問,然後繼續查詢報失後的程序。職員說,報失後會獲發一封證明信,攜信,並出示身份證明文件,便可入場云云。筆者是與幾位朋友聯袂購票的,又不是五餅二魚,如何幾個人分?職員有點不好意思地說:咁可能你要陪同你的朋友排隊,讓他或她入場了。

天才的設計,教只能依例直說的職員也尷尬。筆者當然沒有數字,無從得知電影節協會是否曾遭遇過太多觀眾報失後大量重新發票的字例,但即便如此,協會恐怕也難以判斷是否騙戲票。其實,若要全心騙票,發證明信這制度,也無法防止有人收到票後繼續報失騙一封證明信來入場。想當然地推測,在電影院撕票的人員,只要是場次時間地點沒錯便撕票如儀,無從分辨是否已報失的票。如此天才的設計,除了為集體購票的觀眾帶來荒謬的不便外,其實不見得保障得到甚麼。

電影‧節

另外,關於採訪的安排亦非常有意思。登記了記者證的媒體,會透過電郵收到不同頒奬活動的電郵通知。筆者初初收到有關的電郵後,曾詢「紅地氈活動」的採訪是否包括入場欣賞電影,有關方面回覆原來是採訪的登記只是包括開場前導演及明星們的記者會及拍照,入場就恕不包括了。不知是否筆者特別敏感,再之後所收到的採訪通知,已列明採訪不包括欣賞電影。

協會未必能招待所有來採訪的媒體入座,又或者無法保證入了場的媒體一定會報導,這都很可以了解。然而,只接待媒體來記者會,與及為明星拍照,難免不令人聯想整個採訪活動不過只是娛樂版記者的活動。協會方面自己也標榜65部片為首映片,而開幕及閉幕的電影更佔大部份都是亞洲首映及世界首映——未有機會看電影,採訪除了娛記式的「有甚麼難忘」、「下部戲有甚麼計劃」、「今日件衫好靚喎」之類外,還可以有甚麼呢?關於電影本身,除了照抄協會提供的概要外,還可以寫甚麼?

有朋友可能會說,可以自己買票買老翻事後上電影節協會借片看甚至乾脆bt——要看當然有各種方便,但這不啻更加確鑿地證實了,電影節作為一個大型活動,與作為文化藝術brain child的電影本身,已然割裂了嗎?

非關投訴

事實上,去年圍繞《東邪西毒終極版》放映因導演及明星們給影院外的記者包圍令放映延了大半小時,已有許多觀眾非常不滿,更有觀眾抄了一段主辦單位的說法,指會方除了票房外便甚麼都不管了。筆者還是賴依芙地想,紅地氈活動多搞也無所謂,影迷跳過那些場次就是,心繫票房也可以待觀眾好一點,電影節娛樂化亦該留空間予認真的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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