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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駁時昭謬論--被四次罷免卻死不認錯的管理員

再駁時昭謬論--被四次罷免卻死不認錯的管理員

再駁書生的謬論
被香港用戶大比數支持罷免,卻敗在中文維基一面倒 46:0 的管理員、行政人員票的 shizhao (網名:百無一用是書生),終於在寫了幾千字不斷說是他人抹黑的文章之後,出來承認丁點的錯誤--無理刪除席揚。

書生說:「關於“席揚”
這個條目是在2006年被我提刪的,說實話,我已經記不起來當時自己為何會提刪的了,至少按照我目前的看法,他是沒有問題的,現在來看當時的提刪理由,連自己都不敢置信。當然,最後這個條目也沒有被刪除,保留了下來。現在來看,我正能說在這個事情上,真的是浪費了社群的精力,對於此事造成的負面影響深表歉意!」

看看這是甚麼時候發生的事呢?就是 2006 年 6 月;席揚事件就是大家對此管理員提出最大質疑的分水嶺!為甚麼刪席揚?書生說的是甚麼?「說實話,我已經記不起來當時自己為何會提刪的了,至少按照我目前的看法,他是沒有問題的,現在來看當時的提刪理由,連自己都不敢置信。」

對呀,連書生自己都承認,今日的他看來真的不敢置信!多美妙的答案也!如果連他自己也不敢置信,是否應該早早出來再三道歉呢?書生今日自己的證供證明,他自己的提刪就是莫名奇妙,因此就席揚事件感受甚深的香港人提罷免,這叫做無理嗎?是否我們香港人也應該學學書生,說一句:「呀,有關罷免書生的事,說實話,我已經記不起來當時自己為何會提刪的了,至少按照我目前的看法,他是沒有問題的!」然後就可以草草收場,再說一句風涼話:「當然,最後書生的管理員職位也沒有被刪除--沒有刪除的功勞,就和我們沒有罷免他一樣對吧?」

這些支持書生派的人,不斷說甚麼他人政治化,其實最終把政治搞到一團糟的,就是他們自己傲慢與死不認錯的作風--管理員死不認錯,這就是「不信任罷免」的最好理由!

因此,當書生自己都不知道為何「暗殺席揚」之後,出現了提刪福佳事件;看看書生在福佳事件的說話,說可看出他的所謂「解釋」是如何的言不由衷!

「關於這首歌曲的事情發生在2007年,後來總是被有人不斷的提起,各種政治帽子扣了很多,混淆視聽的話也說了很多,甚至在很久的後來都導致我自己這個當事人也已經被混淆的搞不清楚狀況,甚至說了一些與事實不是完全相符的話。」

原來「我自己這個當事人也已經被混淆的搞不清楚狀況,甚至說了一些與事實不是完全相符的話。」,是「各種政治帽子扣了很多、混淆視聽的話也說了很多」,噢,真的嗎?是誰「扣政治帽子」呢?是誰「混淆視聽」呢?看看三年後書生在被罷免的答辯內容,就可以看出他的動機和人格。

「還好意思提福佳始終有你,本來毫無知名度的東西,被人寫進了維基百科,希望借維基百科擴大知名度,結果被提刪,然後一大票人就像打了雞血一樣又吵又鬧,弄得這個條目反而因此知名度大幅提升。最後保留。這只能說是一個借助維基百科進行 宣傳獲得絕佳效果的案例,維基百科被其利用做了宣傳,現在卻來顛倒黑白了,嘿嘿--百無 一用是書生 (☎) 2010年4月7日 (三) 07:21 (UTC)」

在書生自己都承認「暗殺席揚」是「自己都不敢置信」之後一年,用戶群起反對他提刪,他到今天都沒有半點檢討,是自己「不敢置信」的提刪理由,令大家對他的行為質疑,反過來卻說是人家「扣他的政治帽子」、「混淆視聽」--亦因此,因為人家對他之前「不敢置信」、「自己都不明白」的提刪群起批評了,就要在事後的三年檢討出上述的結論!

書生在第四次罷免案險被否決之後,才突然明白到,噢,原來當年的席揚是「不敢置信」、「自己都不明白」的呀,在被第四次罷免之前的三年,福佳事件發生了三年,書生原來都沒有檢討過,究竟自己有沒有提刪錯,卻發現得出全香港報紙,全地球的傳媒都沒有的結論:「這只能說是一個借助維基百科進行 宣傳獲得絕佳效果的案例,維基百科被其利用做了宣傳,現在卻來顛倒黑白了」!

在 2010 年 4 月 7 日 UTC 7:21 之前,林忌可從來沒有提出過要罷免書生;而到這一刻這一秒,書生都沒有就他自己在討論頁的荒謬指控,提出任何證據,或者對自己的無理說法道歉認錯!不少香港的維基人,就是被他上述的說話,以及他一直以來完全不負責任的態度而激怒而投下不信任一票的!書生作為管理員,可有對上述的言論負過責任?中文維基在指責他人「扭曲事實」之前,可有對自己管理員「扭曲事實」認過錯,道過歉?就是從來都沒有!

再看看書生精挑細選的解釋:「這首歌5月26日發佈,2天后被人寫到了維基百科,而且鑒於維基百科在收錄上的一些要求,才面世2天的一首 歌曲真的是很容易被人質疑它的重要性」

真的嗎?看看維基的紀錄,他是何時何刻提刪的?就是 5 月 28 日香港時間晚上 9 時提刪的!
「一首歌曲,重要性不明。而且歌詞部分侵權--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7年5月28日 (一) 13:09 (UTC)」

書生引用其他人的說話,說甚麼 6 月 1 號、 3 號才上傳媒,簡直就是再次顛倒是非黑白;書生可以在最新回應中,就蘋果日報 6 月 7 日對事件的報導是「歪曲」,可是他就偏偏看不到,蘋果日報 5 月 28 日當天的報導《怨氣版回歸歌 馬力、老董做主角》嗎?書生,難道你三年後的今天,都仍然只看得到 6 月 7 日的蘋果日報,卻看不到 5 月 28 日,就是你提刪當天(出版了一整天)的蘋果日報嗎?

正如書生自己招認的,這首歌是 5 月 28 號當天被寫上維基的--就是蘋果日報報導的那一天!看看書生說甚麼?「本來毫無知名度的東西,被人寫進了維基百科,希望借維基百科擴大知名度,結果被提刪」--真的毫無知名度呀!被寫上全港最多讀者的報紙,真的可稱得上為「毫無知名度」啊!為何書生會被罷免呢?看看他自己在三年後被罷免時,還說出甚麼話來?作為香港人--對福佳的前因後果都知之甚詳,聽到書生這樣說會有甚麼反應呢?當然就是絕對的憤怒也!香港人為何集中票數要罷免書生,就是書生自己的所作所為引起的;可是以他為首的維基管理人、行政人,卻沒有一點檢討管理人的態度,沒有一點檢討管理人的荒謬指控,卻把反書生的票當是敵人,一再在討論中侮辱反書生的用戶,甚至用大陸粗口「傻 X 」來侮辱香港人,請問,這是甚麼樣的態度呀?

請維基的管理員在指責他人「沒有認真研究」資料就投罷免票之前,看看自己對資料的態度吧!
「(×)删除,這是惡搞歌,報紙有提到。—Iflwlou [ M { 2007年5月28日 (一) 18:44 (UTC)」
早在書生提刪的第五個回應,就已經有人指出,報紙有提到!卻仍要以「惡搞歌」為由刪除!這樣對其他看在眼裏的用戶會有甚麼感覺呢?就是有報紙報導,卻仍說是「毫無知名度」的東西,有知名度了,卻因為屬於「惡搞」,也一樣要刪除!

書生再說:「另外一個提出刪除的原因是歌詞的著作權問題,同樣,最初歌詞不是歌詞作者貼上來的,為了保護維基百科免於法律的威脅,也為了讓內容如同自由軟件一樣自由哦,同時也為了保護原作者的權益,維基百科對著作權的要求非常嚴格。後來歌詞的原作者也加入了討論,最後也提供了合乎維基百科要求的授權。」

說得真的動聽也!原來中文維基真的非常極之注重版權,注重到原作者--即是林忌本人,在討論頁上搞了幾天--由格林威治時間的五月廿八日,到格林威治時間的六月一日,這些不斷提刪的管理員除了努力地說明為何要提刪之外,卻對願意開放版權的作者沒有提供半點的協助,令林忌要不斷改了又改,努力自行學習--「林忌連續四天努力學習,如何在博客上寫上一句乎合維基管理員要求的開放版權聲明,讓維基管理員不要因為侵犯了林忌的版權,而讓林忌的歌詞不用在維基上被刪」!

真的,這是為了「原作者」--即林忌本人的「權益」耶!書生在提出「部份歌詞侵權」之後連續四天,原作者即本人,連續抗議四天,反問他如何侵權,他默不作聲不作回應!而一回應就說「討論應該圍繞條目內容以及相應的wikipedia政策,請不要無端揣測他人意圖,更不用泛政治化。 wikipedia不是民主試驗場,也不是政治論壇。更不是宣傳某個事物的場所」!

這就是書生的態度了!不是以事論事,不談政治嗎?書生為何不以事論事,去向原作者查問,或者幫助原作者去令到版權符合嗎?當提刪理由「重要性不明」已經被連續幾十份傳媒推翻的時候,書生這個提刪的管理員,他對我們做了些甚麼?或者不做些甚麼?就是書生這樣的態度,令所有旁觀的傳媒都得出一個結論,維基的管理員根本就是巧立名目,為提刪而提刪!

不信嗎?看看書生自己承認的「後來,這個條目還曾被第二次被其他人提出過刪除,同樣是版權問題,但是很快得到了解決,被快速保留下來」

當書生見到事件引起這麼大的爭議,當書生見到原作者已經用最合作的態度,為了符合維基百科荒謬絕倫的版權設定,不斷改呀改,轉呀轉字眼去開放版權時,維基的管理人做了甚麼呢?

「* (×)删除理據: 第二輯歌詞部份疑似侵權。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 Billy 香港人的討論貢獻 2007年6月20日 (三) 07:39 (UTC)」

借用杜汶澤的回應,中文維基的管理員真的很強大呀,人手多得很,有這麼多的時間不去創建條目,卻不斷為了一首歌的保留與否,不到一個月就討論兩次,投票兩次!更精采的還在後頭:「只清除侵权的第二輯歌詞就可以--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7年6月20日 (三) 07:59 (UTC) 」

書生,你就福佳的發言又怎麼只有一次呢?看看你自己今天的回應怎麼說:「只是很久之後,有人說我在這個討論中一會兒說重要性不明要刪除,一會兒又用著作權為藉口提出刪除,有政治企圖。有沒有政治企圖,我想上面的描述稍具 常識的人也應該明白。而說我在討論中胡攪蠻纏只能說是空口說白話了。我除了提出刪除時說明刪除理由外,只在討論中發過一次言...」

請大家心平氣和討論一下,為甚麼書生要在明知福佳發生這麼多事之後,在原作者多次表明意願會無條件合作提供版權之後,再在大半個月後之後,再以相同的「版權」理由「清除侵權的第二輯歌詞」呢?難道他們都是傻的嗎?難道他們會認為,林忌打算保留第二輯版權嗎?他們是在想甚麼呢?

噢,根據當時的傳媒報導,林忌到歐洲去了!因此林忌不在電腦旁了!可以順便提刪了嗎?可以「保護林忌的版權」了,真的假的!一時又說這是「毫無知名度」的東西(就和垃圾一樣嘛),一時又說這是「惡搞」(惡搞就沒有版權嘛),一時又說要保護林忌的版權!(垃圾又沒有版權的保護版權?)究竟維基的管理員知不知道自己在說甚麼?究竟維基的管理員要用幾多個藉口和幾多個謊話,去掩飾自己荒謬絕倫行為的真相?

三年後的今天,經過了無數的討論,書生承認自己重新看過所有證據之後,卻仍要不盡不實!鐵證如山證明,書生再以版權理由要求刪除福佳的歌詞,可是他卻死不認錯,還反咬一口,說是「這件事情在一些媒體的催化下,更是被歪曲,造成了更多人的誤解。而社群對這件事也進行了一些檢討。」

多謝書生指出社群在此事後作出了檢討,那麼書生的檢討結果是甚麼呢?三年後他終於說出他檢討的真相:
「還好意思提福佳始終有你,本來毫無知名度的東西,被人寫進了維基百科,希望借維基百科擴大知名度,結果被提刪,然後一大票人就像打了雞血一樣又吵又鬧,弄得這個條目反而因此知名度大幅提升。最後保留。這只能說是一個借助維基百科進行 宣傳獲得絕佳效果的案例,維基百科被其利用做了宣傳,現在卻來顛倒黑白了,嘿嘿--百無 一用是書生 (☎) 2010年4月7日 (三) 07:21 (UTC)」」

這樣的管理員稱職嗎?這樣的管理員態度合格嗎?我們看到的是甚麼?就是維基的管理人員在維基中歪曲事實,胡亂指控他人,錯了死不認錯,還要態度惡劣!然後用戶投訴了,在維基內沒有結果,那麼就向傳媒投訴吧!他們說死咬部份指控是錯的,就口口聲聲說人家是歪曲,是抹黑,是有政治動機!

看看上述的席揚與福佳事件的一切,書生的言行態度所做的事,都足以被罷免有餘;網民的眼睛是雪亮的,沒有管理人以及行政人那 46 票,書生就已經被罷免了;他們面對這樣的票數,不是認真檢討自己做錯甚麼引來民憤,卻認為千錯萬錯,都是他人「抹黑」、「中傷」的錯!自己做錯了,檢討的結果就是「我的罷免案續:政治,還是政治」!最終我們還是應該學學書生刪除席揚的態度:「呀,有關罷免書生的事,說實話,我已經記不起來當時自己為何會罷免的了」!真的,我們用戶已經人人成為書生了,甚麼時候給個管理員我們當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