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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貼)為精神健康問題解結~遞交2010/11年對施政報告意見書

(代貼)為精神健康問題解結~遞交2010/11年對施政報告意見書(代貼)為精神健康問題解結~遞交2010/11年對施政報告意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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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精神健康政策聯席
對2010-11年度施政報告意見書

  推動精神健康政策聯席(下稱「聯席」)自2006年成立以來,一直致力推動香港政府制訂精神健康政策,及就改善精神復康服務提出意見。「聯席」留意到香港精神病人數持續上升,根據醫管局資料顯示,首次求診的人數每年均超過二萬五千人,精神科病人數目不斷累積增加,由2004/05年的125,626人上升至2008/09年的154,625人,增幅超過兩成。同時,公立醫院精神科專科門診的求診人次由2004/05年的576,765人次上升至2008/09年的647,862人次,升幅超過一成多。

由於覆診的病人太多,精神科的首次求診及覆診期不斷延長。據醫管局資料顯示,雖然精神科首次求診輪候時間近年都維持在4至5星期間,但最長的覆診期卻由2005/06年的81星期延長至2008/09年的112星期,即遞交轉介信兩年多後才能首次求診,而九成病人在一年內才獲診治。

近年由於涉及精神病患者的慘劇不斷發生,令政府不得不回應精神健康問題,更在2009-10年度的施政報告首次提及「精神健康」的施政。可惜去年施政報告的重點只在於透過醫管局個案管理及社會署的精神健康綜合社區中心,加強精神病康復者的社區支援,反而對於香港整體的精神健康問題卻完全沒有提及如何處理。

  自去年施政報告公佈後,香港卻接連發生多宗精神病患者傷害及殺害他人的事件,包括葵盛東邨兩死三傷的慘劇。及後,行政長官回應慘劇時表示已撥款作社區支援,只是尚未到位,又稱對精神病患者的支援,值得反思。可惜政府反思至今,仍然只是停留在服務的層面,包括醫管局即將推出的成年人精神科服務計劃(2010-2015),都只是提出改善服務計劃,但未能進一步透過制訂相關政策處理問題。

  事實上,醫管局於2007年12月邀請兩位澳洲的精神科專家來港,了解醫管局精神科服務現況,並提出改善建議。兩位專家共作出九項建議,涉及政策、服務流程、及成效量度等範疇。而兩位澳洲精神科專家對香港的精神科服務所提出的第一項建議,便是政府應制定精神健康政策,作為框架統合醫管局所提供的住院及社區支援服務,及促進各有關部門如社會署的合作(“That the government of HK develop a mental health policy to provide a framework for mental health services across the spectrum of inpatient and community care currently provided by the HKHA, and facilitate the development of partnerships with other sectors such as the Social Welfare Department.”)。

  因此,「聯席」政府應制定精神健康政策,及訂立全港精神健康五年服務計劃,全面處理精神健康問題。根據國際經驗,精神健康政策為政府訂立清晰明確的政策目標,按政策目標計劃六個範疇的工作,包括宣傳及預防、早期介入、社會融合、醫療治療、照顧者支援、及人力資源計劃等,並由一個專門的架構負責就政策提供意見、協助策劃工作計劃、及督導工作計劃的進展。

  「聯席」希望行政長官在即將宣佈的施政報告能制定精神健康政策,以達致以下的政策目標及工作目標:

(一)政策目標
1.減少精神病的患病率及精神健康問題的惡化程度,以減少精神病對社會造成的影響;
2.促進精神病的復康,以讓病患者可便捷地得到具質素的服務;
3.促進香港人口的精神健康,以提升社會的健康狀況。

(二)六個相關範疇的工作目標:
工作範疇 / 工作目標
1. 宣傳及預防
1.1增加公眾對精神健康的關注;
1.2增加公眾對精神病的認識及有病時的求助途徑;
1.3教育處理壓力的方法及鼓勵有病時尋求協助;
1.4進行生命教育,預防自殺;
1.5鼓勵傳媒負責任及準確地報導涉及精神病的事件。

2. 早期介入
2.1.服務制度使病患者可以盡早獲得治療;
2.2透過社區精神健康服務及早識別有精神問題人士及作轉介治療;
2.3提高有機會接受精神病患者的專業人士,如物業管理、警察、教師、社工等對精神病的了解,以在社區中及早識別有精神問題人士及作轉介。

3. 醫療治療
3.1以社區復康作為醫療治療的發展重心,同時維持適度的住院治療;
3.2提供便利的基層醫療及社區精神健康服務;
3.3為病患者提供適時及適切的治療。

4. 社會融合
4.1增加康復者的就業機會;
4.2協助康復者重新掌握工作技巧及適應工作環境。

5. 照顧者支援
5.1教育照顧者認識精神病患;
5.2為照顧者提供服務支援及財政支援。

6. 人力資源計劃
6.1政府獨立撥款予精神復康服務,並鎖定資源不少於國民生產總值的1%;
6.2推算發展精神健康服務所需的人力資源,包括醫生、護士、臨床心理學家、社工、職業治療師等,並撥款予大學進行訓練;
6.3.為在職的精神健康服務人員提供持續的訓練,提升工作知識及技巧。

負責機構
成立精神健康局,成員包括政府官員、醫護人員、服務機構職員、學者、康復者、及照顧者,負責提出政策建議、策劃大型宣傳計劃、監察復康工作計劃進展、制定研究專題等。

二零一零年十月三日

推動精神健康政策聯席成員團體:香港社區組織協會、恆康互助社、康和互助社聯會、香港家連家精神健康倡導協會、健康之友、香港精神康復者聯盟及基督教愛協團契。
(聯絡處:何文田公主道52號三樓 香港社區組織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