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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對兩電加價 中期檢討應堵塞規管漏洞

文:郭永健

星期二(12月11日)中電及港燈宣布明年加價,分別加5.9%及2.9%。雖然兩電汲取了上年的教訓,未敢肆意瘋狂加價,但是市民政黨反對之聲不絕,顯示出作為市民必需品的電力與民生褔址息息相關。在電力壟斷的市場結構及消費者需求彈性極低的情況下,政府必須作出嚴格監管。可是,今次的電費調整卻顯露出管制協議中種種的漏洞。

兩電賺盡准許利潤上限 商業電費絲毫未加
在現時的利潤管制協議下,兩電可最多獲取固定資產平均淨值總額的9.9%,如果部份資產為可再生能源固定資產的話,更可賺取11﹪的利潤。9.9﹪原為准許利潤上限,旨在防止壟斷的情況下,任意把電力價格調高。可是,現在這個條款卻變成利潤保證,兩電一方面賺盡9.9%,賺取超過45億及63億(2011年數字),另一方面卻不埋市民死活,申請加價的幅度超過通脹,甚至市民的薪酬平均增幅,拒絕與市民共渡時艱。更令人髮指的是,商業用戶的普通非住宅用電、 大量用電、高需求用電的基本電價卻一分一亳也沒有增加,超過1800度用電的住宅用戶的基本電價卻要增加9%至24%。

錯估燃料價格 加價理據欠透明
去年,中電以燃料成本上漲為理由,電費加價9.2%,當中3.9﹪即為燃料價格上升所引起。可是,當市民對中電瘋狂加價記憶猶新,中電今年的中期業績即顯示燃料價格調整條款帳由負結餘改善為正結餘,由去年12月的負2億1千萬變為正2億2千萬,顯示中電高估燃料成本,短短半年多收燃料費共4億3千萬。 港燈的中期業績亦顯示燃料價格調整條款帳由負結餘10億3千5百萬改善至8億8千2百萬元。 到了現在,中電仍沒有就此作出解釋,卻依舊老調重彈,聲言燃料條款帳會惡化,年尾錄得負結餘10億元,市民將會欠下中電一大筆債務。

港燈去年則誇大降低電費加幅對電費穩定基金的影響,預計基金結餘將會錄得新低。不過港燈中期業績顯示穩定基金半年內增加了3億3千萬。降低電費加幅並沒有減少基金的結餘,相反港燈因多收了電費令基金有正增長。

拒行累進收費 縱容財團浪費
中電至今仍拒絕在商業用戶推行累進收費,鼓勵用戶節能。相反,現時的模式竟然是使用電愈多,每度電費愈便宜。 現時商業佔全港耗電量六成半,以海港城為例,每年用電量等同灣仔區所有住戶的用電,可見企業節能的重要性。中電的理據為為不少高耗電的用戶為學校醫院。先不論中電可以對他們作出豁免,就連把累退的收費模式改為統一收費,減低商戶耗電的誘因也不做。

相反,中電把環保的責任全加諸住宅用戶身上。現時,中電的住宅用戶已實行累進收費,而港燈亦向住戶及商戶收取累進收費,中電斷無理由拒絕實施。加上中電增加可再生能源固定資產加大計算准許利潤的資產值,然後上調電費,由住宅用戶埋單。

增加發電容量 賣電賺錢
2011 年,中電售予中國的備用電量售約佔中電總售電量約 8%。2012年首六個月,中電售予中國內地的電量比去年上半年上升18.1%。雖然中電從售電中國所獲的八成利潤,會撥入電費穩定基金,但是額外的備用電量卻可令固定資產增加,從而增加准許利潤空間,加上賣電的收益,等於雙重獲利。中電售電的收益應全數撥入香港,以抵消部份因資產值上漲而增加的利潤空間所引起電費加幅。

總結而言,政府應在中期檢討仔細檢視每個細節,規定商業用戶的承擔、加入累進收費條款等,並把加幅的決定權交由立法會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