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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中國大陸之基督信徒–––基督受難的被動性、主動性與主體性

基督受難的被動性、主動性與主體性–––給中國大陸之基督信徒

「 19:1 當下彼拉多將耶穌鞭打了。
19:2 兵丁用荊棘編作冠冕、戴在他頭上、給他穿上紫袍.
19:3 又挨近他說、恭喜猶太人的王阿.他們就用手掌打他。
19:4 彼拉多又出來對眾人說、我帶他出來見你們、叫你們知道我查不出他有甚麼罪來。
19:5 耶穌出來、戴着荊棘冠冕、穿着紫袍。彼拉多對他們說、你們看這個人。
19:6 祭司長和差役看見他、就喊着說、釘他十字架、釘他十字架。彼拉多說、你們自己把他釘十字架罷.我查不出他有甚麼罪來。
19:7 猶太人回答說、我們有律法、按那律法、他是該死的、因他以自己為 神的兒子。
19:8 彼拉多聽見這話、越發害怕。
19:9 又進衙門、對耶穌說、你是那裏來的.耶穌卻不回答。
19:10 彼拉多說、你不對我說話麼.你豈不知我有權柄釋放你、也有權柄把你釘十字架麼。
19:11 耶穌回答說、若不是從上頭賜給你的、你就毫無權柄辦我.所以把我交給你的那人、罪更重了。
19:12 從此彼拉多想要釋放耶穌.無奈猶太人喊着說、你若釋放這個人、就不是該撒的忠臣.〔原文作朋友〕凡以自己為王的、就是背叛該撒了。
19:13 彼拉多聽見這話、就帶耶穌出來、到了一個地方、名叫鋪華石處、希伯來話叫厄巴大、就在那裏坐堂。
19:14 那日是預備逾越節的日子、約有午正。彼拉多對猶太人說、看哪、這是你們的王。
19:15 他們喊着說、除掉他、除掉他、釘他在十字架上。彼拉多說、我可以把你們的王釘十字架麼。祭司長回答說、除了該撒、我們沒有王。
19:16 於是彼拉多將耶穌交給他們去釘十字架。
19:17 他們就把耶穌帶了去.耶穌背着自己的十字架出來、到了一個地方、名叫髑髏地、希伯來話叫各各他。
19:18 他們就在那裏釘他在十字架上、還有兩個人和他一同釘着、一邊一個、耶穌在中間。
19:19 彼拉多又用牌子寫了一個名號、安在十字架上.寫的是猶太人的王、拿撒勒人耶穌。
19:20 有許多猶太人念這名號.因為耶穌被釘十字架的地方、與城相近、並且是用希伯來、羅馬、希利尼、三樣文字寫的。
19:21 猶太人的祭司長、就對彼拉多說、不要寫猶太人的王.要寫他自己說我是猶太人的王。
19:22 彼拉多說、我所寫的、我已經寫上了。
19:23 兵丁既然將耶穌釘在十字架上、就拿他的衣服分為四分、每兵一分.又拿他的裏衣.這件裏衣、原來沒有縫兒、是上下一片織成的。
19:24 他們就彼此說、我們不要撕開、只要拈鬮、看誰得着.這要應驗經上的話說、『他們分了我的外衣、為我的裏衣拈鬮。』兵丁果然作了這事。
19:25 站在耶穌十字架旁邊的、有他母親、與他母親的姊妹、並革羅罷的妻子馬利亞、和抹大拉的馬利亞。
19:26 耶穌見母親和他所愛的那門徒站在旁邊、就對他母親說、母親、〔原文作婦人〕看你的兒子。
19:27 又對那門徒說、看你的母親。從此那門徒就接他到自己家裏去了。
19:28 這事以後、耶穌知道各樣的事已經成了、為要使經上的話應驗、就說、我渴了。
19:29 有一個器皿盛滿了醋、放在那裏.他們就拿海絨蘸滿了醋、綁在牛膝草上、送到他口。
19:30 耶穌嘗〔原文作受〕了那醋、就說、成了.便低下頭、將靈魂交付 神了。
19:31 猶太人因這日是預備日、又因那安息日是個大日、就求彼拉多叫人打斷他們的腿、把他們拿去、免得屍首當安息日留在十字架上。
19:32 於是兵丁來、把頭一個人的腿、並與耶穌同釘第二個人的腿、都打斷了。
19:33 只是來到耶穌那裏、見他已經死了、就不打斷他的腿。
19:34 惟有一個兵拿槍扎他的肋旁、隨即有血和水流出來。
19:35 看見這事的那人就作見證、他的見證也是真的、並且他知道自己所說的是真的、叫你們也可以信。
19:36 這些事成了、為要應驗經上的話說、『他的骨頭、一根也不可折斷。』
19:37 經上又有一句說、『他們要仰望自己所扎的人。』」(聖約翰福音19:1~37)

奉聖父、聖子、聖靈之名,阿們。

基督受難,說得是「受」,當然就是被動的。英語稱之為「passion of Christ」中的「passion」就有「被動性」之意。史賓諾莎(Spinoza)就是以被動的「passion」與主動的「action」對應的。

「受難」就是被投擲於苦難之中。這是不由自主的。苦難的出現乃由於外在之因緣際遇,人只能承受。基督「被捕」、「被審判」、「被釘在十字架上」,都是「被動」的。對於強國的人民來說,他們應當深切體會到這種被動的可怕:「被失蹤」和「被死亡」已經不是甚麼新事物。就是我們真的是種下了受苦的「因」也好,邏輯上我們的因也不可能必然推出我們承受受苦的「果」。因為「果」的形成本來就不是一條線性的因果關係就可以說明的。存在主義哲學家沙特稱之為「偶然性」。

試想一下:一個被人關在牢在的維權作家,你可以說是他的維權的「因」「導致」了他被政治迫害的「果」,但你卻不可以說這關係是必然地,更不能因此而推論出「他如果不去搞維權就不會被關在牢裡了」。這人參與維權運動,當然是一種「因」,但是還有很多外因同時存在,例如一個打壓維權運動的政府,一群不仁不義的「執法人員」,甚至是時間、地理等外因使這人不幸地無法成功逃脫。無論如何,這種「偶然」的結果就是使這人受苦,而這種痛苦是真實的。對於這種被動的苦難,我們只能無奈接受。

基督受難之被動性也可以這樣被理解。祂在世上講道、行神蹟,得罪了猶太教的祭司;好比一個維權律師就收地問題為農民打官司,結果因為得罪了地方政府,反而被捕了。邏輯上,講道行神蹟是推不出被釘於十字架的;只是剛巧存在著要置祂於死地的大祭司們,又有懦弱的巡撫彼拉多,又有賣主的猶大,又有一群被大祭司煽動的人,還有一群只會執行上級命令的羅馬士兵……才剛巧構成了受難。這就是受難的被動性。

然而,就是面對十字架之極刑,無論是人類,或是基督,乃是自由的。自由就是作出選擇的可能。在面對希律與彼拉多的審問之時,耶穌大可以選擇抗辯以使自己不至於被判處死刑。祂又可以利用祂的群眾動員力量叫人「佔領耶路撒冷」,包圍祭司官邸。甚至進一步來說,既然祂說自己是神的兒子,祂應當可以叫天使來殺光那些迫害祂的祭司的全家。可是,祂卻是自主地選擇面對這不由自主的苦難。

面對痛苦之時,很多懦弱的人選擇逃避。即使聖彼得有勇武之德,仍有三次不認主之失道。何況是智仁勇之德的普通人呢?為了苟且偷生,而違背良心的人,在強國很多,在香港也很多。這些人就是選擇以否認和撒謊的方式逃避面對苦難了。我說我自己不認識耶穌,我就可以免受牢獄之災。我說自己不認識那被害的異見分子,中共就不會來抓我了。結果我就是為了一己私欲,為了求生避死,就寧願主動選擇不仁不義。只是有些笨得連利益計算也不會的人,就像是耶穌,竟然主動選擇捨身取義了。這就是受難的主動性。

「捨身取義」根本是有違人的本能;人那動物性的本能就是要求生避死,愛享樂、怕痛苦。然而,如果我們只以膚淺的目光理解人類,我們就只能將「痴線」來解釋耶穌以及歷代殉道之聖徒之行為了。由聖彼得到聖馬太,全部都不得好死,只有聖約翰能夠在放逐中客死異鄉,而留下全屍。我們應如何理解一切捨身取義之行為?

對於耶穌的受死,官方的教會答案是:「祂為了我們的罪而死」。耶穌說自己的血是「為你們和眾人免罪而流的」。這句說話聽起來根本言之無物,必須加以詮釋。罪是甚麼?就是違反上帝之誡命。而耶穌認為最大的誡命(所有誡命的總綱、宗旨)就是「愛神(且)愛人」,所以罪就是「不愛神或不愛人」。「神」就是超自然的行善之力量。所以其實當你「不愛人」之時,也就是「不愛神」,因為祢沒有實踐愛這種來自於神的力量,就是不尊重神。

而耶穌自主地選擇面對被釘十字架一事,是因為祂選擇服從自己所相信的道德律則。祭司基於私欲而恨耶穌,群眾基於無知而恨耶穌,這都是罪,但是當下承受這些罪的結果的,卻是耶穌,還有往後因與耶穌關係密切而受索連的人,而非他們。而耶穌不是以審判的方式回應他們的罪。反之,他正正就是承受著他人的罪加在他身上的苦難。而且,誘發宗教領袖將苦難加在耶穌身上的,就是因為耶穌弘揚的愛之聖道,使這些當權者戰戰兢兢。愛的福傳與恨的鬥爭是勢不兩立的,而耶穌堅持福傳,不肯否認自己所信的真理,也不肯向歪理屈服。祂甚至以生命作為代價。

這是一個真理或死亡的選擇,而耶穌主動選擇了前者,以言行一致、踐言實行。結果就被動地承受十字架之苦難。愛是應當的,愛的誡命是真理,是正確的道德律則或倫理標準,其價值高於肉體的情慾,高於肉體的生命。若耶穌選擇苟且偷生,就是放棄真理,向不由自主的外因屈服,回歸於人的動物性,只知求生避死,愛享樂、怕痛苦。這種自主的選擇在倫理上錯的,因為代價是放棄了自己超越限制的可能性,使自己失去自由。

「求生避死」和「愛享樂、怕痛苦」是人類的本能,與動物無異。但生死苦樂都是不由自主的,都是複雜的外因所決定的,是充滿偶然性的。如果人只知順從本能,就是任由外因控制,失了自主性。當然,順從本能這決定也是出於人的自主選擇,只是這種選擇是荒謬的,因為這選擇的結果是邏輯上必然使自己失去自主性,是自相矛盾的。

再者,「求生避死」和「愛享樂、怕痛苦」之根本目的只是滿足一己之私慾,是以自我為中心,而非他人為中心。猶大賣主就是為了滿足自己對三十個銀幣的貪慾,結果就是犯了罪:不愛耶穌。聖彼得三次不認罪之軟弱,是出於自保的私慾,在那一刻也是不愛耶穌。這種私慾不得到節制,違反了愛的誡命,就是罪。而人若受制於私慾,失去自主性,就很容易違反了愛的誡命,不斷犯罪。

但耶穌選擇「捨身取義」,反而是自己得著脫離和超越本能,成就了主體性的重建。這種主體性,就是一個獨立於外因與內在本能,能夠堅定不移地持守道德價值或倫理原則的倫理主體。見千刀,雖有懼而不縮;遇萬剮,雖有怨而不屈。痛苦的十架不但無法蔽道,反而讓基道顯道了。

基督捨身取義是世人之榜樣。唯有效法基督捨已為人,為愛的真理而死,我們才能得著真正的自由,找回真正的主體性。基督是因他人的罪而受死的,但祂的死卻展示了一條脫離罪惡的道路:就是捨身取義,超越私慾與外因,以生命實踐愛的誡命,重建倫理主體,找回自由,找回主體性。這選擇是自主的,而且有面對被動的受難的可能。而基督結果面對的是十字架的極刑。基督以人的樣式存在於世上,會疼痛,會慘叫,會哭泣,甚至也會發怨言,然而祂就是繼續走下去,走上各各他。難道國保的拳打勝過撕肉之痛嗎?難道公安的腳踢勝過的鑽骨之痛嗎?在基督面前,我們根本沒有背道之藉口!祂還是主動地選擇了站在真理的一邊,不惜承受被動的苦難。這就是基督的主體性。

而在教會深受迫害的國度裡,你們又能找到自己的主體性嗎?願我們與你們都能夠天天背起十字架,來跟隨基督,捨身取義,不為歪理而生,只為真理而死。

奉聖父、聖子、聖靈之名,阿們。

主後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九日
受難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