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捐款

長江中心乃利益輸送大地標

gh3
圖:長江中心由希爾頓酒店及原政府用地拱北行及停車場三塊地皮合併而成,當中涉及很多土地用途的細節。

管理長江中心的長江集團附屬公司 Turbo Top Limited 向法庭入稟,禁制工人繼續於長江中心外集會,剛被法庭拒絕申請。長江中心並不是透過公開賣地得來的土地,而是當年透過重建希爾頓酒店,並吞併附近的公共設施獲得更多的地積比率所興建的。根據地契,整棟長江中心及周圍附有多項的公共設施,包括目前工人集會的須開放予公眾的長江中心前廣場及周邊的長江公園。

拆兩棟政府建築物及停車場
長江集團中心原址為希爾頓酒店,以及兩座政府建築物拱北行及花園道多層停車場。長實集團購入酒店後,將酒店的管理權以合約形式交予希爾頓集團營運。長實集團後來進行業務重組,將有關的業務轉至和黃集團。1994年,和黃集團以九億元賠償,解除與希爾頓酒店管理集團的酒店管理合約, 並在1996年與政府達成協議,以私人協議的方式將拱北行及花園道停車場批予和黃集團,作價30億2740萬。在協議中,政府要求地盤要保有5,200平方米公共空間,並須重置停車場、郵局及公廁等公共設施。因此長江中心在地庫第七層至第二層設800個公眾車位,郵局則遷至皇后大道中出入口旁(後來結業), 公廁則在匯豐總行對面。


圖:拱北行

這個私人協議的條件當年也並質疑為明益李嘉誠。1996年立法會的會議曾討論是次事件。時任立法局議員的詹培忠質疑,30億的作價是否合理實成疑問。合併之後地盤面積增加達9,656平方米,以地積比率15倍計算,和黃集團因此可多建144,840平方米,即表示每平方米只需$20,900(每平方呎$2,090)。


圖:位於長江集團中心現址,前香港希爾頓酒店

這些「公共空間」及公共設施換來長江中心大量的樓面面積,但長江中心落成之後,大財團又如何對待這些設施?採取的是「邊緣化、模糊化及佔領」的手法。長江中心在1998年至2004年期間分階段落成,原拱北行郵政局在長江中心重建完畢後遷入,並易名為花園道郵政局。然而郵局的位置不顯眼,使用者需要步行進停車場內,結果郵局於2007年結業。2008年起郵局原址改為古物古蹟辦事處的辦公室。

長江中心旁的長江公園、行車路及通道,公眾一直不知道是公共空間,至2010年時被公眾揭發後,才有更多人知道這些是公共設施。

至於原本為補償花園道多層停車場800個車位的長江中心停車場,中環的駕駛者常有批評指長江中心停車位收費過高,令使用率偏低。長江中心的應對不是降低收費,而是在2008年申請將78個車位改為超級市場(百佳?),但不獲城規會批准,集團曾提出司法覆核,但在2011年被判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