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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商「閂埋門」傾掂捐地大計(捐地系列之四)

官商「閂埋門」傾掂捐地大計(捐地系列之四)

意在東北融合
四叔捐地消息公佈至今,網絡亦流傳不少疑問──「既然四叔乃大贏家,政府既要花費大額基建成本,平價賣樓亦不能獲利,加上政府自己有地,那為甚麼要參與這場『捐地大龍鳳』?」

只要仔細深思,答案顯而易見──促成「新界東北新發展區計劃」。眾所周知,此發展計劃一直受各界反對聲音阻撓,當中最具力量的自然是一批直接受影響的村民,遊行示威、諮詢會、公聽會、論壇,每每成為傳媒焦點,勢不可擋。加上各路群眾支援,「割地賣港」、「深港一體化」的抗議聲不絕於耳,為新界東北發展徒添不少阻力,令一心發展的政府頗為頭痛。

透過捐地,特區政府不但可以分享「促成善舉」的美名,更關鍵的是透過發展新界東北基建的正名,為融合大計「暗渡陳倉」。政府接受四叔捐地,自然肩負上發展基建的任務,文章前段亦有提及──包括水電煤、排污、道路建設、公共交通、社區基建。

發展水、電、排污故然不是興建十棟樓,就只在這十棟樓的地方鋪水管、電線、排污渠;發展道路甚至鐵路,更不是只有該居屋樓下才有路。道路的闊度,政府更可預先估算日後附近地區的發展需要而設定,沒有人會怪責「條路太闊」。由此可見,日後整個新界東北地區都將「受惠」於此基建的發展。以「青年居屋」之名發展配套,沒有人會責怪政府「起得太多」。如此一來,政府就能藉捐地的煙幕,先斬後奏做好建設,就像未做好北環線鐵路諮詢,先起古洞北鐵路站;未改劃好土地用途,先興建解放軍碼頭。實際上,政府此等偷天換日的伎倆經已駕輕就熟。

即使「新界東北新發展區方案」民意反對、諮詢程序尚未完成,日後政府亦大可藉基建完備、可即時發展,甚至生態價值已被破壞之名,「大條道理」繼續發展新界東北土地,實現融合大計。待這幾塊地皮建好小型住宅及相關的道路網絡之時,相關配套設施完成批建之際,新界東北的計劃亦將可「借屍還魂」,甚至以另一次捐地之名暗裏推行。

官商勾結之捐地非多贏
新界東北新發展區計劃鬧得熱哄哄之際,大地主四叔提出捐地建議,把新界東北魚餌高調相讓,其他地產商亦爭相效法,可見「呢個人相當有嫌疑」。有意見指稱,四叔從捐地中獲益乃市民和發展商多贏,行動組現澄清此說法,當捐地乃官商之間閉門密談、利益輸送,「蝕底」的最終都是市民。利益輸送中,政府維護的未必是公眾利益,而地產商維護的一定不是公眾利益。

以天水圍為例,當初開發天水圍新市鎮時,政府為說服長實集團旗下的Mightycity配合發展,與其密議簽下條約──政府不可使其「商業上不可行」。簡單來說就是不可有競爭。

結果,身住天水圍的居民面對李嘉誠和領匯的完全壟斷,甚至整個地區連一個政府街市都沒有,物價遠貴於其他地區。居民不但於消費生活上失去選擇,更被迫降低生活素質,淪為被宰割的羔羊。縱使協議設有時限,但已令該區發展蒙受永久性的影響。而地區經濟被壟斷,遠遠不止沒有政府街市。由於商家要將利潤最大化,天水圍在規劃上不單沒有「街鋪」,所有人流更被引向商場,以至街道冷清、街道文化被扼殺、地區失去活力,彷如死城。

縱然新界東北與天水圍兩者因素不盡相同,然而可見的是,公私協議中商家若收任何利益,或壟斷地區經濟、或扼殺公共空間、或建高密度屏風樓、或趕絕小商戶、小販,犧牲的必然是公眾利益,最終「埋單」的還是香港市民,而黑箱密議,更有助雙方掩蓋事實,瞞騙港人、出賣大眾利益。政府與地產商真正獲利,而市民則滿足於表面的蠅頭小利,如斯官商勾結存在下去,實在是「贏粒糖,輸間廠」。

喪失發展公義
「捐地」一舉若然成功,香港社會將淪為「地主話事」的「人治規劃」。政府官員和地權人只要「閂埋門傾掂數」,就可以無視所有城規諮詢及民意監察機制,架空既有程序,直接決策規劃城市公共發展甚至政策方向,將現有城規及行政體制從法治推向人治。如此,官商之間頓成「最佳拍檔」,隨時私相授受,出賣港人利益。日後規劃將架空社會共識及客觀考慮,由既得利益者的意志主導。

而捐地發展哪種類型的房屋對四叔來說並非重點,重點是住宅用途。因為只要架空城規會程序的捐地及轉換農地用途起樓成為先例,城規會將淪為橡皮圖章,對日後規劃頓失監控及決策權。規劃制度乃為社會大眾利益把關,體制一旦破裂失守,香港未來的發展公義將全面崩潰。

新界東北被粗暴融合
新發展區強行發展、兩地被強行融合,香港未來岌岌可危。當新界東北發展因捐地起「青年居屋」而成為既定事實,農地被破壞、基建配套讓政府暗渡陳倉、各大地產商爭相囤地、捐地爭奪發展籌碼,新界鄉郊將進一步被財團撕裂,加速衰亡。同時,新界東北新發展區發展被合理化,利用既定事實淡化民意角色,溫水煮蛙,籌劃多年的深港兩地融合大計步步進逼。尤其香港政府經常以長官意志霸王硬上弓,漠視市民意願以至客觀建議,高鐵便是一例。若最終如此,香港大眾終究會成為受害者。

成人之美與否 ?
有傳媒社論提及,懷疑捐地之動機在竊取私利,乃「小人之好議論,不樂成人之美如是哉!」。其實,善事若然能將公眾利益最大化,利多於弊,我們當然樂意成人之美,四叔聲稱自己是無償捐地,行動組則認為既然說無償,就應該做到足,否則只會淪為官商利益輸送的新平台,不能容忍。

那該如何達至無償呢,本組認為無償捐地必須符合四個條件。

(一)、捐地過程不能涉及任何土地用途改劃,以避免有架空城規程序之嫌。
(二)、不可提出有關規劃發展如興建「青年居屋」的協議,和政府交換任何條件。
(三)、捐地程序必須公開,如公開土地名單以達民意共識,由市民共同參與選地,不可官商之間閉 門密議、黑箱作業。
(四)、不可捐出新界東北新發展區範圍內之土地,將仍未落實的該區發展化成既定事實。

只有真正為民設想,符合公眾利益之動作,才能為民意所接受。如以區區數千個單位換取地產商之肥豬肉,又或是長遠公眾利益於不顧,捐地只會淪為官商之間的交易,沒有多贏,只有香港人輸。

文:柏言 (反對香港被規劃行動組成員)

(完)

捐地系列文章之 【一】:
http://www.inmediahk.net/node/1016584

捐地系列文章之 【二】:
http://www.inmediahk.net/node/1016609

捐地系列文章之 【三】:
http://www.inmediahk.net/node/10166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