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劏狗食狗罰二百 澳門《保護動物法》落後半世紀

20130818 澳門動保晚會
巿民促請澳門政府立法,圖片來源:筆者

(獨媒特約報導)8月18日晚上,澳門具有400多年歷史的聖玫瑰堂前舉了一個燭光悼念晚會,為一隻早前被殺、劏、吃的狗隻默哀,也為澳門相關法律的遲緩而默哀。主辦單位AAPAM澳門保護遺棄動物協會向來自香港的動保人士說:「在香港,虐待狗起碼都要坐監,係澳門,連法都沒有。」在《保護動物法》一直懸置的情況下,澳門一般虐待動物情況,罰款20元。而那被劏狗食狗人士,也只是依據《公共地方總規章》有關棄置動物屍體的懲處,罰款了事。
 
20130818 澳門動保晚會
燭光悼念晚會,圖片來源:筆者

晚會大約八時開始,四百多人參與悼念晚會,當中大約10人來自香港動保界。大會促請政府落實《保護動物法》,並要求行政法務司司長陳麗敏敦促民政署向公眾交待屠狗事件中涉案工人所屬管理公司名稱、犯案者是否外地勞工,如屬外勞在本澳進行此犯法行為,則必須終止他在澳門的工作權。現場播放屠狗事件部份片段及過往澳門一些動物受虐動物個案片段及圖片,澳門虐動物個案相比香港的更恐怖更殘忍,有整隻狗被漆油浸泡,還有捕獸器折斷貓腳;最後一個環節同播放巿民在手機中錄製貓狗的叫聲,代表著牠們對澳門政府的控訴與哀求,憐憫牠們儘快落實《保護動物法》。給牠們生命一點尊重和保障!
 
20130818 澳門動保晚會
香港動保界,圖片來源:筆者

澳門目前與虐殺動物相關的法例,只有1957年訂立的市政條例第170條,嚴禁以狗及貓作為食療用途,但罰款只有20元至200元。AAPAM的蔡詠子稱,這完全是一條過時的法例。至於虐待動物,政府和動物組織最多是以勸籲方式處理,無權介入,受虐動物最終的命運,還是掌握在「主人」手裡。
 
以澳門市民向來不熱衷示威遊行的情況來看,400人出席晚會,已是不得了,為何《保護動物法》依然空白。澳門保護遺棄動物協會副主席劉佩珍批評,澳門未有相關法例的主要原因,是政府官員和立法會議員的思維與社會共識脫節。澳門人向來政治冷感,一般遊行只有100多人,澳門動保第一次遊行於2008年3月9日舉行,名為「打破沉默!關注虐畜愛心行」,那次遊行人數過千人,至今3次遊行人數也很驚人,澳門人對動保熱誠不容忽視。但澳門政府對動保立法表現相當冷淡,2007年立法會開始討論動保議題,原稱《保護動物法》的《擁有動物及福利法》法案草擬工作持續至少6年,公眾、保護動物團體多次發聲希望當局加快立法進度,但法案草擬一拖再拖,至今仍未有具體出台時間。而有部分立法會議員更對《保護動物法》的認知有誤解,指,應該將「保護動物」,改為「保護『寵物』。動保人士便提出,物無分貴賤,被遺棄、街頭流浪的動物,與家裡的「寵物」,同樣須受到保護。
 
此外,劉佩珍也指出,在澳門開設獸醫診所不需領有獸醫牌照,醫療失誤也無法追究,在眾多診所中只有兩間設備比較完善。因此,他們除了爭取《保護動物法》,也希望澳門能成立獸醫公會,公開監察獸醫的運作。

動保晚會在世界遺產的玫瑰岡前地舉辦,別具意義。澳門在爭取「世遺」不遺餘力,稱得上在亞洲最落力的城市,但在保護動物生命的路上,卻是原地踏步,十分諷刺。希望澳門動保之路追趕上「世遺」之路,成為亞洲對動物最文明之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