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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根治「單程證」問題

解決單程證令香港人口壓力大增的問題,不能靠爭取單程證審批權解決,甚至一定要繞過單程證才能解決。因為自始至終,審批單程證都是中國公安部的權力,此等權力從來和香港無關,香港要爭取這等權力,其實沒有任何法理基礎,所以無論如何爭取,都只會失敗收場。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今年七月已經說過:「根據《基本法》相關條文,單程證的受理、審批及簽發,屬於內地主管部門的職權範圍,所以不存在由特區政府『取回』或『爭回』單程證審批權的問題。」

要解決單程證問題,其實不需爭取單程證審批權,我們也沒有必要被單程證審批權引開注意力。根據《基本法》第廿二條訂明「中國其他地區的人進入香港特別行政區須辦理批准手續,其中進入香港特別行政區定居的人數由中央人民政府主管部門徵求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意見後確定。」所以,香港可以和中央人民政府協商入境人數,這是第一種方法。但更有效而香港可以短期內做到的方法是把所有意欲來港定居的人,不論他是甚麼國籍、所持的是甚麼理由——即使是以家庭團聚為理由——都要求他們排同一條隊,而排這條隊的人,都同樣受香港入境權的管轄,即批准不批准,由香港決定;而香港的審批入境權,純屬香港內部事務,中國各級機關無權干涉。

實際的操作是:單程證申請者在申請單程證之前,應先向香港特區政府申請入境許可,情形與其他非單程證持有人一樣,不再分開兩條隊。當申請人獲批來港定居,才再去申請單程證及辦理註銷中國戶籍的手續。

香港特區政府更可以積極一點,制訂香港最適度人口,例如是六百萬,超過這個數目,就暫停一切入境審批——不論國籍、不論身份,也不論理由,用入境許可審批權調節香港人口,為人口政策打下基礎。如果香港不能控制入境人數,根本不可能制訂有效的人口政策,而其他政策也因為沒有有效的人口政策配合,只會事倍功半,所以,用審批入境權調節人口是香港一切政策的根本。

當然,如果香港特區政府只是中國共產黨的編外機關,而其目的只是滅港,那麼,上述的建議只可能是多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