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捐款

愛國愛港,如何定奪?

愛國愛港,如何定奪?

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兼基本法委員會主任李飛訪港三天,替特區的特首選舉定下了框框,並強調「行政長官必須由愛國愛港人士擔任,換句話說,與中央對抗的人不能擔任行政長官。」,又引用鄧小平生前所說的「港人治港有個界限和標準,就是必須以愛國者為主體的港人來治理香港」。

無論是李飛或鄧小平都沒有說錯,不愛國不愛港的人,又如何治理特區?作為特首要愛國愛港,根本就是普通常識、基本概念,等同話作為子女必須愛父母一樣!最重要的是如何替這個「愛」訂下標準!

子女愛父母,是否不理父母做什麼事也不應反對?《孝經諫諍章》有這樣論述:若有不義之事,為人子者必須力諫;為臣子者,必盡諫諍之責任。若國家出現不公義的情況、貪腐的官員、扭曲的價值觀、人性滅絕,不去指出問題,只粉飾太平地諂媚權貴、助紂為虐,置老百姓水深火熱的困境於不顧,是否愛國?

作為特首,只懂聽命上級,施政盡向權貴商賈靠攏,不理民間疾苦,貧富不均指數成為發達城市首位,年青人無能力置業安家、老年人無法安度晚年。這是一位愛港的領導人嗎?

再論特區的建制成員,為一己私利盲目愛國,對國家種種人權被剝奪的情況視而不見,對黨領導的貪腐和道德敗壞作風緘默無言,讓國家繼續腐朽下去,這一群是愛國人士嗎?

其實,肯批評、肯直諫,不為私欲,只想國家向前邁進,人權自由得以保障,民主政制早日落實的特區市民,才是最愛國愛港的中國人。所以,李飛說得沒有錯,那群建制奴才、不辨是非、不問情由、只懂「擦鞋」的,統統都沒有資格做特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