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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資糾紛的誤讀

勞資糾紛的誤讀

今年四、五月的國際貨櫃碼頭工潮,在香港引起了廣泛的關注和討論。其中資方的醜惡咀臉已經受到了有識之士的猛烈批評,筆者毋須在此贅述。筆者欲借此作出的,是有關「勞資糾紛」基本概念的一點理清。

很多人一聽到「勞資糾紛」,很自然便會想到兩個利益集團的爭拗和角力。再形象和簡化一點看,就好像兩個成年人為了一些利益分配而在爭執一樣。

但我們有沒有想過,這樣的比喻其實是十分誤導的呢?事實是,「勞方」和「資方」這兩個「集團」在實力上是極其不對稱的。資方坐擁的,是進行生產所需的材料、機器、技術和龐大的資金;而勞方所擁有的,便只有赤裸裸的個人勞力。在人類漫長的歷史中,大部分人都可透過這些個人勞力達至基本自足的生活。但自從工業革命和資本主義崛起以來,愈來愈多的人在「圈地運動」(強徵農地、拆遷)之後變成了無產者。他們惟一能夠出賣以維生的,便只有他們的勞動力。

資本(金錢)的「保鮮期」可以近乎無限,而商品今天賣不出還可以留待明天,最後即使投資失敗了也可以申請破產。相反,勞動力的「保鮮期」是零:今天「賣不出」的勞動力不可以留待明天,而長期處於失業狀態的苦況(即使有失業救濟金的援助),是申請破產所無法比擬的。

然而,上述這種強弱懸殊的不對等狀況,卻被「市場」這個東西掩蔽起來。在傳統經濟學的論述中,「市場」是一個你情我願的自由交易場所,而每一種「商品」的價值,都由「供、求關係」所決定。「勞動力」之作為一種商品,當然也不會例外,而在供、求定律之下,我們可以得出兩個結論:(一)任何工資都是合理的,因此不存在剝削的問題;(二)總有一個工資水平會導致充份就業,因此「非自願性失業」是不會出現的。

這些結論當然荒謬。這是因為「勞動力」絕不是一般意義上的「商品」,它的背後是活生生的人,以及一個個的家庭。人不是茶葉、絲綢、紅酒或芝士,所謂「手停口停」,工人沒有不出賣「勞動力」的自由,也不可能接受一個無法維持家計的工資水平。此外,由於經驗和技能所限,他也沒有隨時轉工的自由。最後,他有作為人應有的尊嚴,也有體力上和精神上的極限。凡此種種,以「勞動力市場」來理解「勞、資關係」,是把問題的本質徹底掩蓋了。

「勞資糾紛」不是兩個成年人在爭執,而是一個三百磅的相撲手與一個三歲小孩在爭執。工人想要保護自己的權益,最有效的方法是團結起來組成工會。(當然,一百個三歲小孩也不可能戰勝一個三百磅的相撲手,但總較單對單好一些。)而資本家的對策,是千方百計(包括製造輿論和游說政府立法)阻止工會的活動,並以威脅利誘的方法以分化工人。

日本知名作家村上春樹有一段著名的說話:「以卵擊石:在高大堅硬的牆和雞蛋之間,我永遠站在雞蛋那方。 無論高牆是多麼正確,雞蛋是多麼地錯誤,我永遠站在雞蛋這邊。」他容或說得過激了一點,但請大家多些採用這樣一個角度來理解勞資糾紛的本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