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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絕平凡】(四十一): 「教會淪陷」(六): 責罵教會的理由

[拒絕平凡](四十一): 「教會淪陷」(六): 責罵教會的理由

筆者無意針對播道會靈福堂,更不是針對某一位牧師。其他宗派有問題,我照罵可也。
有人說,教會只是一班人「自high自娛」,根本毋須理會他們。
我不能苟同。
教會從成立而今二千多年,一向是「公共性」(Publicness)團體。他們的一言一行,往往影響著社會大眾。牧師作為該團體的「領導人」,更加要帶領教會,走向世界,作鹽作光。
在歷史上,有無數教會或牧師影響社會的事件。例如,馬丁路德金(Martin Luther King, Jr.)是黑人民權領袖,為黑人平權獻出一生,改變了整個美國社會,但他本身是一名浸信會牧師; 潘霍華(Dietrich Bonhoeffer)曾參加剌殺希特勒行動,後來計劃失敗被補,於1943年被判絞刑。他是信義宗牧師,出版過屬靈書籍。
以上只是冰山一角。
既然教會是面對世界,走入群眾的團體,如果有問題發生,為何不需要理會?他們的言論影響著信徒的心和思想,所以必須加以指正。例如早前聖公會大主教鄺保羅發表的<<聖誕文告>>,內容狗屁不通,人神共憤。作為有良心又理性的香港人,怎能不出來直斥其非!?
所以,筆者認為市民應把教會視為「公共團體」,加以監察。如果發現言論過份,歪理盡出,必須立即責罵。當然教會亦需要澄清觀點,讓市民明白教會理據。這才是公平。

27-12-2013 家中,早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