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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覆核決定與創意工業的未來

司法覆核決定與創意工業的未來

文:鄭子聰

昨日,香港電視公布,高等法院已批予許可,准許公司就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於去年10月15日作出關於拒絕批准公司申請香港本地免費電視節目服務牌照的決定提出司法覆核。

據《高等法院規則》,公司將於1月9日後14天內向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發出司法覆核的原訴傳票,這意味著,免費電視發牌事宜將會進入司法程序。

其實,香港電視已決定在今年七月一日開台,並將會使用以CMMB(China Mobile Multimedia Broadcasting)制式傳送,透過大氣電波提供流動電視節目。

有關技術並能配合青年與街上觀看電視的潮流趨勢,並顧及家中的觀中亦能欣賞香港電視的節目,但或許我們會問,為何香港電視仍作出司法覆核的決定?

我認為,為了未來整個創意工業爭取合情合理的發牌程序、倡導有程有序及公平競爭、讓日後的各申請者及潛在投資者亦能透過高透明度的準則,維持公平公正的競爭生態,本人認為這個決定對香港長遠發展來說,極為重要。

若遊戲規則能被政府隨意更改,那合約精神何在,香港的自由競爭營商環境還能保留下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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