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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殘障」——與龍耳對話

所謂「殘障」——與龍耳對話

(獨媒特約報導)甚麼是殘障?是個人的身體缺陷,還是社會造成的標籤?「龍耳」總幹事萬雪容(Maggie)及創辦人之一邵日贊(阿贊)服務聾人社群多年,對聾人面對的教育及就業困難有深刻體會。

對「龍耳」的認識,可能是由一名叫李菁的聾人開始。「聾人狀元」李菁畢業多年仍找不到工作,她深感其努力不被社會認同,最終於2008年以死控訴。事件引起社會對聾人的關注和反思,李菁的家人和朋友隨後成立「龍耳」,推廣聾健共融。阿贊回想起事發後,李菁的老師說,堅強的李菁曾當選「再生勇士」,最終仍決定走上絕路,她的痛苦與掙扎定是其他人難以理解。

為聾人爭取平等權益,Maggie說:「我們不是要更多錢,而是希望錢可以適當運用。我們不是與其他人爭奪資源,只是希望善用資源。」社會充斥對聾人的不理解,作為一個健聽者,阿贊認為:「就算是健聽人,也會有想被理解和明白的時候。」如果可用手語成為聾人的咀巴﹑健聽人的耳朵,他希望可以多做一步,讓彼此互相認識。

手語是聾人的母語

手語對聾人重要,但社會對手語充滿誤解,政府常常質疑手語不統一、非正式語言,語言治療師又認為學手語會令人喪失說話能力,種種錯誤觀念都令手語不被社會認可,甚至變成「地下語言」。

記者的聾人朋友曾指,手語對他們非常重要,很多社會不了解聾人的文化,只會覺得手語是因為聾人說不出話,來代替手語動作身體表達,這個想法是錯誤的;手語是聾人的母語,是一種語言,就如不同國家用不同語言來溝通。

Maggie表示,人的思想、邏輯、對世界的理解均建基於母語,對部分聾人而言,手語就是他們的母語,只有用手語才可以建立思考及邏輯。現時香港手語由於缺乏正規教育,並不統一,最新的新聞詞彙又無相應翻譯;手語未能發展成一套更完整的語言,聾人未能打好母語根基,只會令他們無法清楚表達心中所想,造成溝通障礙。

手語翻譯制度不全 造成障礙標籤聾人

一般人在香港學習手語並不困難,然而要以手語翻譯作為事業,卻是毫無渠道。手語翻譯短缺的問題,就如「有雞先,定有蛋先?」的邏輯問題。政府聲稱香港沒有手語翻譯員,即使有錢也沒有人才供以聘請。然而,政府沒有建立培訓和考核制度、資歷證明機制,又怎會有足夠的手語翻譯人才呢?

現時,香港的醫院並無設有手語翻譯,阿贊對此感到不滿:「我不是想刁難醫護人員,但如果聾人沒有健聽人士陪伴,看醫生就會十分麻煩。」他最近陪伴聾人到醫院求診,當值醫護人員似「奉旨」一樣,要求他義務充當手語翻譯。一般求診尚可以預約,但如果是突發緊急的事故呢?如果聾人孕婦作動,難道要她一邊趕到醫院,一邊向健聽人士求助?

去年12月底,有聾人到平機會申訴,要求電視新聞節目增設手語翻譯。Maggie表示,有人以為字幕已可滿足聾人需要,甚至認為加設手語翻譯會阻礙畫面;但事實上一些新的新聞詞彙以及四字成語,聾人單憑書面字詞根本難以明白。只有加入手語翻譯配合,才能令他們與社會接軌。Maggie指出,所謂的「障礙」,很可能是社會所造成,問題不在「殘障」人士身上。就如一條道路,如果路是平坦的,所有人都可隨意行走,但若在道路建設梯級,坐輪椅的人便被標籤為「有障礙」。「社會只會製造更多的不方便,聾人在生活上因遇到不便就被標籤為『有障礙』,久而久之令聾人也質疑自己的能力。」

香港社會服務聯會於今年舉辦兼及「培訓」及「評核」的100小時課程,使手語翻譯得到認可資格。手語有其歷史﹑發展,更會隨時代而演變。「當中英文翻譯都需要大學資格,為何手語翻譯卻不被重視?」Maggie認為要培訓專業的手語翻譯,必須有大專教育程度的課程,並設有具公信力的評核。短短100小時的基本手語課,僅能應付做義工,距離「專業」還有一大截距離。


圖:龍耳「弱聽同行網絡」潛能盡顯歡樂日營活動,圖片取自龍耳Facebook專頁

殘廢的教育政策

Maggie認為每個人都有長短處,聾人亦一樣,社會應善用各人的長處,而非強使所有人跟隨一種標準,於教育亦一樣:「為何要強逼聾人去利用『剩餘聽力』去接受口語﹑讀唇教育?這樣跟叫一個矮子拿高處的東西一樣,強人所難。」

香港現時只有「一間半」聾校:路德會啟聾學校和真鐸學校。所謂的「一間半」,是因為真鐸學校已經不再接收新生,校內聾童畢業後,便不會再有聾人學生。然而更諷刺的是,香港所有聾校都不以手語教學,全部使用口語教學。路德會啟聾學校最近因為申請到「優質教育基金」才得以聘請導師,教授老師手語,合共三十多堂,Maggie反問:「你覺得三十幾堂夠唔夠?」。事實上優質教育基金亦並非常規撥款,有其時限,無助於長遠手語老師培訓。

政府推動手語教學乏力,民間的力量如何?中文大學手語及聾人研究中心獲賽馬會資助,於小學推行「雙語共融計劃」,手語教育在香港初見成效。透過兩名老師(一名操口語﹑另一名操手語),再加上聾健學童一起學習,除了讓聾童以手語學習知識外,更可加強共融氣氛。聾童不用因「追口形」﹑「讀唇」而對知識一知半解,成績有明顯進步,而健聽人士亦可以對聾人有更多認識,實為「雙贏」。此計劃已設計了小一至小六常識科詞彙,讓一些較難解釋的常識詞彙,例如「日蝕」﹑「月蝕」,有較完善手語框架。這是聾人與手語教育的一個進步。

可惜,賽馬會只向計劃提供七年資助,將於今年到期;計劃缺乏資金支援,一切的措施前功盡廢,由小六升上中一的聾童亦沒有手語銜接,再次面臨學習困難。Maggie批評:「既然馬會可以提供資助,為何有更多錢的政府卻不可以?計劃有研究及理論支持,內容已完成設計,並已有結果證明計劃成效,為何政府不願意接棒?為何我們要乞求這些資金幫助?」

與鄰近的台灣相比,當地培訓老師的師範大學有手語課程,並設有「重點學校」供聾童入讀。自譽文明先進的香港,情況令人失望。「殘廢的並非人,而是這些欠缺長遠規劃的政策!」

究竟真正損失聽力的,是聾人,還是政府?

「要聾人自強,卻不屑他們的價值」

聾人尋找工作的渠道很少。勞工署設有「展能就業主任」協助殘疾人士尋找工作,但每區只有一名,供不應求;而其實,「每區」的意思並非指全港十八區,而是香港島﹑九龍﹑新界三區,即全港只有三名展能就業主任。Maggie指,殘疾人士的就業支援,不但要處理該區所有殘疾人士的就業配對,更要擔當著猶如社工一樣的工作,包括後期跟進﹑心理輔導﹑家庭輔導等,因長期失業可能已導致殘疾人士自信心下降,亦有殘疾人士是因為被家人過份保護,影響就業。依靠沒有接受過專業社工培訓、只是經過普通升遷的公務員,如何能妥善處理所有個案呢?即使有職位空缺給聾人,也往往是低學歷的後勤工作,例如清潔﹑資料輸入等,對一群高學歷的聾人而言,實在大材小用。

政府政策「力度不足﹑欠缺誠意﹑方法錯誤」,無助增加聾人獲聘的機會。雖然政府以津貼鼓勵僱主聘請聾人,但欠缺長遠支援,僱主沒有足夠時間了解聾人,誤以為其工作能力欠佳。政府曾推出《有能者‧聘之約章》,鼓勵僱主聘請殘疾人士,但約章僅屬自願性質,無約束力。Maggie解釋:「如果僱主有心做,根本就不用甚麼約章約束,而是身體力行。更加不會出現要社工逐個電話打給僱主,詢問有沒有適合聾人的職位!」

至於政府本身,Maggie質疑其聘請殘疾人士的數字充滿「水份」,因政府往往只是以短期合約聘請殘疾人士,約滿後便另聘新人,例如若合約為期兩個月,政府便可宣稱一年內聘請五名殘疾人士。

總結:甚麼是「平等」?

有人認為「平等」就是「一視同仁」,每個人也應該用相同的標準﹑站在相同的起跑線上﹑做相同的事情,才算是平等。然而,真正的「平等」,應該是每個人都能按自己的才能和專長,最終能完成他們想做的事。還望有一天,聾人要走的路並非難走的石階,而是平坦的康莊大道。

編輯:劉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