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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收中介費系列之二:有關中介公司收費的疑點

超收中介費系列之二:有關中介公司收費的疑點

編按: 草根.行動.媒體駐外藉家務工團體之草根媒體工作者, 就著印尼家務工的中介公司及中介費, 做了一系列的調研, 今周連續兩天與大家分享。

文:太利

有關中介公司收費的疑點

背境觀察

以下提出各點建基於,印尼政府Ministry of Manpower and Transmigration於2012年5月24日(附件)頒布的印尼家務工派遣費用的細項詳列,及日常了解中介公司的收費情況,以及訪問印尼家務工所需緻付與中介公司的費用。

一‧ 印尼政府列明僱主需承擔的費用總額為,11,179港圓。而當中5,000港圓列明為香港中介公司費用。

二‧ 印尼政府列明印尼家務工需承擔的費用總額為,13,436港圓。

三‧ 中介公司普遍收取僱主費用,由六千多圓至一萬圓不等。

四‧ 印尼家務工普遍需支付約15,000港圓與中介公司。

五‧ 印尼政府列明,印尼家務工在港的醫療檢查費用由僱主承擔,而在印尼的醫療檢查費用刞由家務工自行承擔。

六‧ 在不少中介公司的收費表可見,收取僱主的費用當中許多時都包括了印尼家務工在印尼的醫療檢查費用。

疑點

一‧ 中介公司收取僱主的費用低於印尼政府定立的要求,而收取印尼家務工的費用卻高於印尼政府定立的要求。雖然,中介公司訂立其收費實為其本身的商業決定,但從整體情況觀測,似有轉價負擔與印尼家務工;向弱勢者開刀之嫌。

二‧ 在印尼的醫療檢查費用已為印尼家務工承擔,但仍有中介公司向僱主收取,似有食夾棍,雙重收費之嫌。

三‧ 有香港中介公司聲稱,印尼那邊的收費,香港的中介公司分不到分文。然而,印尼政府列明僱主需承擔的費用中,就有5,000港圓為香港中介公司費用。究竟,這5,000港圓是子虛烏有還是花落誰家?

附件
[草根.行動.媒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