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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克盡其職 何秀蘭動議削檔案處長百萬年薪

(獨媒特約報導)立法會正在審議《2014年撥款條例草案》。若因為「拉布」便無視議員作出各項動議的理據及因由,實在太可惜。認真負責的議員乃「做足功課」,趁難得的機會提出有意義的討論,例如議員何秀蘭議員今日提出削減檔案處處薪酬百多萬,因為他未有克盡其職,並重申《檔案法》立法刻不容緩。

政府檔案處職責當然是管理政府的公共檔案,並制訂適合的檔案管理及保存制度。檔案處處長自然責無旁貸,如何秀蘭形容,其角式有如古代的史官,「責任重大」。偏偏現實情況是他「人微言輕」,架構上未能與其他部門首長看齊,難以履行其職責。

何引述申訴專員在本年三月公布的調查報告,批評處長未盡其專業職能,有效管理公共檔案。行政署在2009年把《檔案管理守則》(《守則》) 部分條文列為強制規定,但檔案處沒有根據《守則》跟進,如要求各局及部門制訂檔案存廢期限表及用標準分類表格管理檔案。所有政策局及部門本應在2015年底收集檔案業務規則,但在2012年底只有3個部門及政策局落實有關規則。《守則》又規定政策局及部門每兩年要處理檔案,交予檔案處作存廢建議。可惜直至2013年,個別部門仍未能履行此目標。如部門欲延遲提交檔案,只需一名首長級人員簽署同意書,而無需提交任何理據。檔案處並沒嚴格機制審理官員延期的理由,有違檔案管理的專業精神。

事實上,檔案處每年需要處理海量檔案,卻只有13個檔案主任、3個館長和15個行政主任。何秀蘭認為處長未有盡力爭取改善部門人手。處方亦欠缺透明度,沒有公開政府各局及部門的檔案管理政策、存廢期限表、已銷毀或保存的檔案數目,更連年報也沒發表。現時電子檔案氾濫成災,處方亦未制訂管理政策。是以何秀蘭提出應全數削減其薪酬。

社民連、人民力量及部分泛民議員因不滿財政預算沒有提到「全民退休保障」和惠及基層措施不足,故在預算案撥款審議中提出過千項修訂。立法會《2014年撥款條例草案》審議在上周三因人數不足流會,今日復會,會議明日繼續。

延伸閱讀:
2011年十一月《審計署署長第五 十七號報告書 》--政府檔案處的檔案管理工作
2014年三月申訴專員公署主動調查報告--香港的公開資料資料制度

圖:何秀蘭面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