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纏擾法擱置 改革家暴條例呢?

2011年12月19日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發表纏擾行為的諮詢文件。左起: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副秘書長何健華、副局長黃靜文及首席助理秘書長梁何綺文。(圖:政制及內地事務局網站

(獨媒特約報導)訂立「纏擾法」一直被受爭議,新聞界及社運界均擔心損害新聞、集會及示威自由。即使政府高舉立法可以保障家暴受害婦女,婦女界亦不賣帳,認為此法「打壓人權自由」。政制及內地事務局近日向政制事務委員會提交文件,交代訂立「纏擾法」的工作進展。文件最後一段提到「現時未有合適的條件讓我們就此再作跟進」(註),似乎暗示政府會擱置立法。

獨媒專訪香港人權監察副主席莊耀洸,他直言「緊係好事啦」,足證「民間多發聲真的有用」。他直指政府推行此法,主要動機是「社會控制」,對付示威遊行人士,所以「一做就辣啲」。香港政府參照英國的反纏擾行為法案,該國實施後隨即被濫用成為打壓示威者如環保人士的工具,廣為當地行動者和傳媒詬病。政府委託香港大學進行研究,大學的其中一個結論是強烈要求港府不跟從英國模式。莊認為政府勉強推行,卻又達不到原先目的,立法只會「不論不類」,可能因此索性擱置立法。

不過,長期關注婦女權益的莊耀洸質疑,政府擱置纏擾行為立法,是否意味婦女界爭取多年的家庭暴力,還有打擊收樓追債的纏擾行為同時擱置不理。加強罰則打擊和懲罰這些惡行「早已得到民間共識」,並無反對,政府有必要解釋不做的原因。莊又重申,打擊家庭或戀愛暴力,乃政府對基本人權和安全的保障。如果政府就此作罷,婦女屆肯定會好「興」。

事實上,婦女界要求改革家庭暴力條例訴求近十年,政府推說技術有困難,一直不為所動,直至推出涵蓋範圍甚廣的纏擾法。若今次擱置立法,而無意圖啓動修改家庭暴力條例,實在可疑。相關會議將於下周一進行,本網會繼續跟進。

註:文件最後一段全文為「有見及此,政府當局認為由於未有方案獲普遍接受,現時未有合適的條件讓我們就此再作跟進。我們會考慮委員會上提出的意見,然後就未來路向作最後決定。」

昔日報導:
政府不敢硬推「纏擾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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