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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請警方遵守「動物守護計劃」運作指引

Photo Credit: Candy Yeung

致:沙田警署沙田區指揮官蘇錦棠先生
副本送:署理沙田區副指揮官高宇安先生
警民關係主任譚詠詩女士
愛護動物協會公關經理顏綺苓女士
漁護署濕地及動物護理主任石仲堂先生

動物警察成立之前,促請警方遵守「動物守護計劃」運作指引

今年六月三十日下午五時三十三分,沙田田心分區警署接到一名景田苑保安電話,懷疑大圍景田苑文心閣附近洩漏不明氣體。當天下午五時三十六分,消防人員及警方到場調查,發現氣味來自正心閣對上之山坡,於是再作進一步調查。結果在山坡上發現一頭已死去的雄性成年野豬,身長約一點五米。發現野豬屍體,並確定現場沒有其他不明氣體後,事件由警方處理。而警方則聯絡食環署,要求相關人員遷豬屍及清理現場。

「香港野豬關注組」認為,以上處理野豬屍體過程中,警方在程序上疑有失誤。 根據警方、漁護署及愛護動物協會(下稱「愛協」)組成的「動物守護計劃」, 警方如遇到動物受虐待或非正常死亡案件,應即時通知漁護署及愛協,憑藉兩 對動物的專業知識,追查動物受虐或死亡之原因。但在景田苑,一壯年野豬死於山頭,並非尋常,警方卻沒有即時通知漁護署及愛協,卻私下判斷死因無可疑,並聯絡食環署前往「收屍」。「關注組」認為,這種做法非常不恰當, 有違「動物守護計劃」指引。

「關注組」一向認為,成立「動物警察」才能有效地保障動物安全及嚴拿兇徒, 但在成立之前,也懇請警方信守「動物守護計劃」指引,遇到受虐待及非正常 死亡之動物,應即時與漁護署及愛協聯絡,以伸張法紀,尊重生命!

香港野豬關注組
十八區動保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