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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理非非」非「和理非非」

「和理非非」非「和理非非」

李怡先生在近日的蘋論中說::「非暴力」的鬥爭不是弱者的行為。非暴力代表的是強大,而暴力在本質上才是虛弱的表現。一個心理虛弱、缺乏正義的人,才具有恐懼感,才會採用暴力的方法去對待別人。相反,只有一個正義在身,視死如歸的人,才敢於運用非暴力或「堅持真理」的方法,去戰勝一切邪惡。真正的強大不是暴力,而是非暴力。

讀畢李怡先生的文章,筆者對「非暴力」這三個字又有深一層的理解,亦想在此談談自己對「和理非非」(和平、理性、非暴力、非粗口)的一些看法。

的確,在這場波瀾壯闊的雨傘運動之中,有抗爭路線之爭。一派說,港人應放棄「和理非非」的抗爭方式,改以更為激進的方式勇武抗爭。另一派則說,港人雖堅持「和理非非」,發揮港人優良的公民質素。

不能否認的是,絕大部份的香港人還是支持以和平、理性、非暴力的方式來抗爭。過於激烈的抗爭方式未必能夠得到大部份市民的支持,甚至可能引發民意的反彈。

但另一方面,今次佔領運動較以往有所突破,卻正正是因為示威者在某程度上跳出了「和理非非」的框架。黃之鋒於9月26日衝擊公民廣場、示威者於9月28日佔領夏愨道、及其後佔領旺角和銅鑼灣、以至早前佔領者光復旺角,都某程度上跳出了以前市民所理解的「和理非非」。

然而,即使提出要放棄「和理非非」改而「勇武抗爭」的一方,亦不算過於激進。勇武抗爭者也只不過是以搶鐵馬、建路障、築傘牆、舌戰謾罵和唱生日歌等等的方式來抗爭。最前線的勇武抗爭者雖有以粗口挑釁警方,但並沒有與警方正面武力衝突。最激進的也只是以智取不被捕、人少即後撤、人多再佔領、快閃、執散紙等種種創意的方式來抗爭。(相反,政府因技窮而無所不用其極。)相比世界各國的抗爭方式,香港人的仍是溫和得可愛。大部份勇武抗爭者都知進退,因為他們都清楚不可以令政府有借口以暴動為由武力清場。

總括來說,溫和和勇武兩方的抗爭方式其實並沒有太大分別。一方是「冷靜而理性」,另一方則是「勇武而理性」。一靜與一動,恰好可以發揮出相補的作用。當擦槍走火之際,溫和一方可以及時令勇武一方冷靜下來。當需要堵路佔街時,勇武一方又能夠以其機動力令警方無從應對。溫和一方呼籲龍和道的示威者不要再言語上挑釁警方是一例,勇武一方重光旺角又是一例。

因為溫和和勇武兩方的抗爭方式並沒有太大分別,所以放不放棄「和理非非」或許只是口舌之爭。溫和和勇武兩方之間的分歧和矛盾更多是在政見及兩方的相處互動上。無論如何,肯定的是雨傘運動令「和理非非」的定義被擴大。「和理非非」不再單純指港人遊行集會完結後即和平散 band。香港人經過這場運動洗禮後,變得更能接受以其他的方式來抗爭,如堵路佔街,「和理非非」被重新定義。以後,市民一定能以更有創意的方式繼續抗爭。,「和理非非」發揮到極致,不但顯示出香港人公民質素之高,還讓人知道香港人不再是怕事退縮的一群。

因為政府完全漠視民眾,筆者曾經疑惑究竟我們應否放棄「和理非非」的原則,但這一刻我覺得這個問題已經不再重要了。「和理非非」被重新定義了,「和理非非」不但是「和理非非」,「和理非非」也是「勇武抗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