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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流淚 我們流血——對Madam的回應

警察流淚  我們流血——對Madam的回應

一位警察Madam寫了一篇facebook文章,是她看到支持佔中的群眾不理解不支持警察「執法」的痛苦。我要先為Madam有勇氣寫自己心聲而不是謾罵贊一聲好。Madam認為警察和市民都是對等的人,為甚麼示威者不能理解警察輪班無休的辛苦,為甚麼示威者不能站在警察立場體諒? 我的理解有所不同。 警察有巨大公權力,他們是人民的保護神和社會秩序的維持者。正因為如此,警察和群眾是天然不對等的。市民撞到警察有可能被控襲警的重罪(比如now攝影工程師)。警察拉錯了市民,用警棍將市民打到頭破血流(電視都有播哦),也只是警察在盡職盡責,不會有後果。警察看到市民走在路上會有權截停查ID,如有可疑行為能拘留48小時。警察,和官員一樣,實際上跟群眾處在不同階級。但是,這種不對等是天然的,在香港到此次雨傘運動之前都是被廣大市民所接受的。不對等的基礎是人民給予警察和其代表的法律權威的信任和尊重。警察對市民擁有的權力,是一種跟市民建立在信任之上的契約。 這種不對等恐怕Madam需要理解和尊重,並且承認警察權力是人民而不是政府給予的。還有,冤有頭債有主,是這個你們千方百計保護不出來解決問題的梁振英政府讓你們沒有休假的呀!

我很難過警察做了政府和要求民主的市民之間的磨心人。我以前非常尊重香港警察,我還是認為很多警察在這次雨傘運動中是克制的,但是正是一些黑警的不適當暴力(比如鏡頭中警察拍拍背對著他的示威者,待示威者轉身之後近距離對著他眼睛噴胡椒噴霧;比如暗角七個警察打一個已經被綁起來的示威者;比如朱警司用警棍在旺角對著路人猛的打他的後頸)和不當行為(比如在金鐘對著女學生叫再吵就捉你去差館強姦;比如在驅趕學生升級運動後在添馬公園擺出勝利姿勢合影;比如在旺角清場後無端控告兩名運送物資義工盜竊罪)摧毀了這些好警察幾十年建立的清廉和愛民形象。這些現象是存在的,跟Madam口中捕風捉影是非不分的媒體有什麼關係呢?

Madam又說,我們只是做警察應該做的事情,在執法而已。如果當年鎮壓六四的解放軍說他們也只是執行命令,殺死了學生是為了執法。 你,會怎麼說?

我不相信香港警察就是解放軍。謝天謝地,你們還是香港警察!我還是相信好警察是很多的,所以才有看不慣警隊煽動仇恨風氣的警察出來爆料,才會有給示威者水喝的好警察。但是,這些催淚彈,這些沾血的警棍,這些上述提到的暴力和不當行為,給市民造成的創傷,是不管你給多少水喝也彌補不了的鮮血的代價。警察流淚,我們流血。

政治問題,政治解決。美國的種族歧視問題,不能用警察解決;以前分裂的東德西德,渴望自由想脫離東德去西德的人, 也不能靠警察來解決; 香港人30年來對民主的渴求,更不是警棍和警察可以解決的!今天你們能暫時把這些要求民主非暴力示威的人打回家,可是,這個要求有錯嗎?公民用自己身體和未來以違抗不公義的法律,有錯嗎?錯的是這個獨斷專行不回應民主訴求的政府!Madam,我們的冷血的政權正躲在你們身後獰笑,他們用港人打港人撕裂社會的政策已經湊效了!Madam,請讓政府回應市民的民主訴求!Madam, 請拒絕執行讓你們良心不安的任務!你們是人民的一分子,你們不是維護政權的工具,你們更不是梁振英的私人保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