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搵食啫!犯法呀?我想架?

搵食啫!犯法呀?我想架?

9月28日17時58分,由發放第一枚催淚彈開始,鋒煙已注定會一直燃燒下去,直至香港人達至真普選,務必要毋忘928!

言歸正傳,過去三個月,筆者於佔領區聽過最多又最匪夷所思的一句莫過於:「嗱!差人做緊嘢!」。

市民:「我想過馬路…」
警察:「嗱,差人做緊嘢!」
市民:「呢度係合法休憩用地喎…」
警察:「嗱!差人做緊嘢!」
市民:「我去搵friend食飯…」
警察:「嗱!差人做緊嘢!」
市民:「我屋企喺對面街,你舉咩黃旗呀…」
警察:「嗱!差人做緊嘢!」
市民:「做咩拉個學生呀…解釋呀…」
警察:「嗱!差人做緊嘢!」

每當市民與警方於前線短兵相接,不論市民提出任何問題、意見、不滿、質詢,警方慣常報以錄音機式回應:「嗱!差人做緊嘢!」。其用法之精妙,簡直媲美黃子華提出的「人生三大矛盾」,即「搵食啫!犯法呀?我想架?」,只要用以上三句就可以解釋塵世間萬事萬物,聞者無言,聽者啞口,只能說:「You Win」,而當今香港警隊能夠以一句完勝:「嗱!差人做緊嘢!」。

我們先來笑談廣東話,剖析「嗱!差人做緊嘢!」箇中奧妙。根據偽權威學術網站百度百科,「嗱」為粵語方言,屬嘆詞,於指物或给别人東西時使用。我們嘗試揣測警方口中的「嗱」是指向何物?無錯!阿Sir要指出的物件正是你本人(市民);警方要給予你何物?無錯!阿Sir正給予你本人(市民)一個改過自身的機會,正所謂識時務者魏俊傑,否則沒有得你的允許會一棍毆落去,可見「嗱」在此句中帶有威嚇、鎮懾、明目、張膽之功效。「差人」為警察自我感覺良好之自稱,一般市民已採用更多元化之稱謂。而整句最弔詭之處是「做緊嘢」三字,警察穿起制服自然是「做緊嘢」,何須「此地無銀三百兩」的解畫?此舉令人更覺得警方「做緊嘢」等同掩飾不可告人的秘密。

警方於前線不斷以「嗱!差人做緊嘢!」消遣市民,邏輯上亦犯下偷換概念的謬誤,警察一方面暗示市民妨礙警方工作,另一方面將理虧責任推向市民,潛台詞是即使市民被打、被捕皆因市民妨礙警方執行職務在先,打死無怨,繼而合理化一切濫權暴力問題,縱容當權者漠視民意與政治訴求。自928以來,警方無限搬龍門,「雨傘為攻擊性武器」、「警員壓力大」、「慈母論」乜乜乜,警方永遠站於不敗之地,難怪可以向市民掛出一副謝老四的嘴臉:「球證、旁證、足協、足總、足委,全部都係我嘅人,點同我打呀?哈蝦哈蝦哈蝦…」(節錄自電影少林足球)。既然香港警隊已不按牌理及《警察通例》出牌,倒不如以子華神金句回應市民,至少可掙回點幽默感,挽回瀕臨破產的警隊形象...

市民:「血呀血呀...做咩扑穿我個頭?」
警察:「搵食啫!」
市民:「嗚呀…唔好捉我返差館強姦…」
警察:「犯法呀?」
市民:「巧驚驚...收番支紅旗先喇喂!」
警察:「我想架?」

三個月前與三個月後今天相比,香港人的容忍度已大幅度增加,相比當日催淚彈而走上夏愨道的十多萬人,今天剩下少數人為暴力、不公義走上旺角街頭、立法會佔領區,反映市民對警方暴力濫權問題已有點麻木,曲線引證689政權以拖延時間消磨戰意的戰略相當成功。不過,要贏一場戰爭,若果連戰友都不相信,根本沒有勝利的可能,所以我仍選擇相信當日的戰友並非麻木了,亦相信他日只要有人再次為真普選振臂一呼,大家又會馬上會師,你會嗎?我先答:「有傘有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