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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與稿費間缺少了的階梯

投稿與稿費間缺少了的階梯

近年網絡媒體在香港迅速冒起,包括獨媒、輔仁,甚或「重出江湖」的立場(前名:主場)在內,紛紛成為無論是作者或是讀者的聚腳點。相較於網媒冒起前,只有報章書刊的精英式文章論述,互聯網發展則直接打開了大眾化的言論空間。網媒的爆發(一種能威脅主流報刊的力量)其實並非偶然,其相較於主流報刊的優勢,包括面世的速度、散佈的廣泛性、刊登門檻的大眾化,以及當中最為重要的一點——免費,均成為吸引欲抒一己之見的作者,及渴求訊息的讀者的誘因。

關於網媒在現今香港社會如何冒起,又擔當著怎樣的角色的論述,相信在網絡上已充分討論,筆者亦不欲多談。然而,對於如何補償作者文字的有關論述,倒是甚少被談及,也許是基於閱讀網媒的免費,作者的文字亦同樣被視為免費。可是,文章真的是免費嗎?至少在大眾論述上是未有共識的。網絡上亦不乏有心人,希望以一點的稿費,以表對文字的尊重。

但給予稿費就等於對作者文字的尊重嗎?筆者認為,兩者並未有緊密的因果關係,當中缺少了一個重要的階梯——作者的動機。

缺少了的階梯

基於對文字的尊重,從而給予稿費藉以補償作者,能夠言之成理嗎?這種因果關係視撰寫文章為一種勞動,有見及此,金錢的目的指向成為補償這一種勞動的工具。勞動與補償的關係,的而且確符合社會的價值觀。然而,這因果關係忽視了文字的功能,亦即所謂作者的動機。文字在社會上一直都擔當著訊息傳遞者的角色,承載著千年來的人類文明。而作者的動機與文字的功能一脈相承,作者之所以會撰寫文章,不在於他視其為一種工作(勞動),也不在於他視其為一種得到金錢的工具,仍是在於他有訊息想要傳遞。而這一對訊息傳遞的執著,正是尊重文字與給予稿費之間缺少了的階梯。

把這因果關係稍為整理:
作者的文字在於訊息的傳遞,
我們理應表達對這一執著的尊重,
所以我們給予稿費。

基於以上的協議,金錢指向的再不是勞動的補償,而是對作者在訊息傳遞的義務上的執著,所作出的補償。這階梯可謂至關重要。試想像一個情景,媒體在收到作者的投稿後,給予了作者稿費,卻沒有刊登。這一情景完全符合尊重文字與給予稿費(亦即刪去了階梯)的協議,結果卻違反了道德。若然重新加上「缺少了的階梯」,基於尊重作者在訊息傳遞的義務上的執著,媒體必須刊登其文章,結果則沒有違反我們的道德觀。由此可見,要補償作者的文字,其實不必然要給予稿費。相比起金錢,作者更在意到底有多少人能夠看到自己的文章,能夠明瞭文章想要傳遞的訊息。

作者有話兒

筆者撰寫此文章的目的,志在澄清尊重文字與給予稿費的因果關係。相信不少寫手其實不在乎稿費,畢竟我們都不是職業作家,寫作從來都並非因為「搵食」。很多時候,我們都只是因為「有口難言」,才會藉網絡媒體發表自己的看法,希望與大眾分享。而一稿多投,不過是由衷地希望多一點網民能夠看到自己的文章,網媒亦不必如此介意。說到底,作者其實只有兩個心願:「快啲有得睇」、「多啲人睇」。單單圓滿這兩個心願,其價值經已超過稿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