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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香港民族論》的一些批判性閱讀

對《香港民族論》的一些批判性閱讀

香港特首梁振英在施政報告中點名了港大學生會《學苑》2014年2月號的專題〈香港民族‧命運自決〉,以及日後編印出版的《香港民族論》一書,乃是需要警惕的錯誤主張。事實上,《學苑》專題推出時香港社會是有過一番爭辯,但到了《香港民族論》出版時,輿論焦點都集中在人大落閘及「佔中」的如火如荼醞釀中,對其內容(包括加入了五篇學者和評論員的文章)的討論已少。如今,一份學生報刊物竟受到特首的如此招呼,幾乎等於為「香港民族自決論」進行變相宣傳,而我們似乎亦可趁此機會再對《香港民族論》進行一番探析。

(一)

比起陳雲「城邦論」的橫跨古今東西、既分離又歸返,正如吳叡人所言,港大《學苑》的香港民族自決論則來得明快且明確許多。 其毫不扭捏地召喚「香港(人)是一個民族」的想像,因而理當擁有自我決定的權利。如此論述宣告了非中國的「民族主義」可能性視野正式進入香港身份的論爭場域。

從港大《學苑》2014年2月號的「香港民族‧命運自決」專題以至《香港民族論》的出版,有幾點必須加以說明。首先,在《學苑》專題中曾針對港大學生進行了一個有意思的民調(調查結果並未收入書中),其中在「政治取向」方面,有48%的學生自認屬於「本土派」,而屬「大中華」的只有15%,這比例頗為懸殊;而在「如果明天香港舉行公投表決『香港應成為一個獨立國家』,但結果不受北京承認」的選擇上,有37%的人是持贊成立場,低於反對的43%;不過當前提改為公投結果將受北京承認時,則贊成獨立者便來到了42%,恰好超過了反對的41% 。 此民調雖僅針對港大學生進行,但一定程度還是能代表當前香港年輕世代的認同觀,尤其是民意會隨著獨立公投的結果是否獲北京認可而產生變化、逆轉,清楚體現了所謂「港獨是不可能的」、「港獨沒有市場」等說法,其實不完全代表著港人不喜歡或未曾考慮過此政治未來選項,只不過在香港已然回歸的情況下,「香港獨立」似乎難以達成、不夠「務實」而已。

再者,在專題之中原有五篇文章,後來收入《香港民族論》的只有四篇,缺少了陳璟茵的〈香港往何處去?解殖與本土意識〉。這大概是由於該文對於「香港民族」的想像、建構持保留態度,並認為許多社會矛盾未必來自身份問題或中港矛盾,而與《香港民族論》的全書主旨不符吧。但陳文其實也並不否定創造一種「進步本土」的可能,並鼓吹應要認識香港本身完整的歷史。作為一種對於民族主義本土論的提醒或反思,該文未被收入書中殊為可惜。

而後來收入《香港民族論》的四篇文章,則都經過增刪修改,由改寫痕跡不難看出因出刊後的社會反應所做的調整,以及日後台灣318太陽花學運的發生,部份篇章亦挪用了相關的抗爭語彙。此外,《香港民族論》還收入了五位學者及評論員的文章 ,從對「民族主義」理論的掌握度來說,這五篇文章明顯高於前面的學生之作;同時,在這本《香港民族論》中,「公民民族主義」(civic nationalism)被抬升至十分醒目的位置,並被視為香港民族論比較理想的自我定位方式。但是,宣稱或自我定位畢竟無法取代實際的論述內容,我們還是有必要去探究這所謂香港的「公民民族主義」究竟如何。

(二)

在《香港民族論》第一章,梁繼平談的是綜援撤限的爭議 ,他很直接地從「愛有差等」的角度立論,指出一定範圍內的群眾根據社會契約締結共同體,盡義務同時享權利,而未盡義務者便不能立刻享有權利,這是世界各國的移民福利政策都如此安排的。而香港有綜援爭議(抗議終審法庭取消新移民需居住滿七年才能領取綜援的限制)的產生,也代表著香港已有自己成熟的公民民族意識。

王俊杰的〈本土意識是港人抗爭的唯一出路〉,則大量援引徐承恩在《城邦舊事:十二本書看香港本土史》中的歷史敘事,以及某些陳雲「城邦論」的史觀及評斷,意在勾勒一條本土意識興起與失落的歷史脈絡,並鼓吹港人應要為守護本土奮起,文章愈到後頭行文語氣愈趨激烈。而在見到台灣318學運後,其吸收了相關語彙並如此論斷:

中共獨斷宣告對香港有全面管治權,已是鐵一般的事實。「自己政府自己揀、自己香港自己救」,公民抗命的本質已由爭取民主轉化成捍衛我城的本土運動。當獨裁成為事實,革命就是義務。一旦港人明白唯一剩下的憑藉就是自己,接下來將是本土自救運動時代。(頁48)

但,香港的公民抗命是否真的已由「爭取民主」轉化為「捍衛本土」?又或者兩者必是扞格不合?以香港九月底開始的佔領運動(佔中/雨傘革命)來說,爭取民主、爭取不受限制的「真普選」,依然是現階段運動的最重要議題。

曹曉諾的〈香港人的背後是整個文化體系〉顧名思義,便是要由香港的特有文化角度去闡述香港共同體的已然成形。其所討論的文化內容,過往許多研究香港普及文化(電視、電影、流行曲)與身份認同關係的學者都談過,只不過作者會將其意義連結到「民族」層次上去:

這些普及文化帶來的幾個影響(1)培育庶民精神 (2)突出香港人與「他者」的身份區隔 (3)促成粵語成為民族語言,就成為了香港人重新建構香港民族的土壤。(頁53〜54)

此外,作者也不認為香港文化具有固定本質,而是「包含了香港既有的嶺南風格,也融合了由英美傳入的普及文化」,此提法類似台灣本土論在顛覆大中華文化的「大包含小」邏輯時,所推導出「中國、日本、戰後美國文化都是台灣文化的一部份」的論述。

李啟迪的〈香港是否應有民族自決的權利〉,則是對於民族主義理論掌握度較高的一篇。他試圖打破民眾慣見,辨析了「種族」與「民族」的不同(其實精準來說,應是「種族民族主義」(ethnic nationalism)與「公民民族主義」(civic nationalism)的不同),並且也理解民族形成的現代「建構」面向,從而提出「逃港潮」其實足以成為香港的民族神話(national myth),香港人的共同心理特徵乃是遠離被共產黨主導的中國,在自由之地生活。當確立了香港(可以)作為一個民族,則代表其享有自決成為獨立主權國家的權利,只是如今這權利被中共給一步步剝奪而已,港人應該要有爭取的意識與勇氣。

李文嘗試從民族建構的角度提昇港人的主體性認知,論述頗為清晰有力,只不過「逃港潮」是否真足以成為香港的民族神話,其實值得考慮。因為「逃港」――從中國逃至香港,也明確標示著大量香港住民當初之所由來,對於年輕世代未曾有過中國經驗者,此或許代表著肯認香港自由之地的意義和價值,但對於老一輩以及受其經驗傳承、成長於文化國族主義教育下的嬰兒潮世代來說,不少人卻是能夠將「中國」與「共產黨政權」分開看待的,遠離共產黨,不一定等於遠離中國。因此,對於「香港民族」的構建來說,究竟是設立一個原初的對立面,抑或加速代間記憶的遺忘會比較有效?可能是值得斟酌並持續觀察的議題。

《香港民族論》第五章是台灣學者吳叡人的論文,他指出自2011年以來,我們正見證著香港民族主義的逐漸興起。此民族主義並非憑空出現,其具有社會基礎、根植於民眾情感,並有論述以及正在組織化的運動,因而是一社會事實(social fact)。接著他以相當理論性的視角分析香港本土共同體的形成原因,並以陳雲的「城邦論」以及港大《學苑》的「香港民族自決論」作為香港民族主義的代表論述,對之進行檢視。基本上,吳文的分析對於新興的香港民族主義來說,具有從學理上為之加框定位的效果,只不過他認為陳雲及《學苑》的主張皆是基於價值認同的「公民民族主義」論述,筆者認為此判斷並不妥適。

而鍊乙錚與孔誥烽的文章,則不約而同都提及了兩種民族主義――種族民族主義和公民民族主義,顯然也有為香港民族論提供理論視野的企圖。而孔文除了認為香港在一百五十多年的發展中,已自成一個有別於中國的族群外,同時也剖析了「中國人」身份亦是後天建構而來,並始終擺盪於兩種民族主義之間;另外,蘇賡哲的文章則別出蹊徑,不論香港是否已自成一民族,但至少大陸人在文明上已將自己異化成另一個民族。其用詞頗為強烈:「在文明程度上他們已經爛掉了,爛成香港人以外的另一個民族了」(頁171)。

在《香港民族論》中篇幅最長的一篇文章,則是徐承恩的〈城邦述事:香港本土意識簡史〉。他綜合了自己在《城邦舊事》中根據各學者論著所撰寫出的香港故事段落,加上更多關於主權移交後本土意識發展的描述,重新整合出一套香港本土意識史。這個歷史版本最明顯的特點是,有別於一般多將香港本土意識的起點置於1949年邊界封閉、中港地理正式區隔,或1967年的「六七暴動」、殖民管治開始改善以後,而是把源頭種子遠溯至香港開埠以前,福佬及蜑家人所形成與中華帝國體系格格不入的海洋族群文明和價值觀。如此一來,香港本土歷史的縱深便被大幅加闊,同時也由海洋文化的角度與中國的大陸型文化進行區別,這頗類似台灣在八十年代後半開始形構的「海洋台灣vs.大陸中國」邏輯。

同時,這套史觀並認為在十九世紀末的香港華人資產階級身上,已可見本地身份認同的痕跡。這批人並不會否認自己是中國人,但視香港為永久的家,他們乃一群得天獨厚的特殊華人,與在中國大陸的同胞有別,甚至在必要的緊急時刻,他們也樂意與殖民政府配合以阻止大陸的騷動影響香港,維護本土利益(頁133〜143)。

徐承恩的這套敘事為常見的香港本土歷史補充了許多「史前史」資料,就民族建構的「技術面」來說,擁有屬於自身源遠流長的特殊歷史,確實可為認同意識提供穩定的來源基礎。當然,徐氏尚需要為他這些「海洋族群文化」、「高等華人的本地認同」究竟如何影響戰後香港的身份認同、如何「透過各種可見的制度及隱藏的習慣,潛移默化香港社會」(頁143)提供更充足的說明及證據。不過,從《城邦舊事》出版後的被援引和再生產(如前文中的王俊杰)看來,這套史觀的確有成為香港歷史敘事主流版本的潛力。

(三)

總的來說,《香港民族論》中各作者的史觀、對理論的掌握,以及對民族建構的進路或許各有不同,不過他們都分享著共同的觀點――香港民族主義正在勃興、香港人(足以)是一個與中國有別的民族。在《學苑》專題出版後,香港社會對之有各種反應,其中與王俊杰發生論辯的區龍宇曾指出:「並非只有民族才能有自決權」――港人需要奮力保衛自治,更需要爭取政制自決權,但這無須借助什麼香港新民族論。 這是個值得思索的論點,若衡諸台灣,其實黨外在七十年代提出「自決」以為政治訴求時,使用的也是「住民自決」而非「民族自決」,欲建構一個「台灣民族」已是八十年代中後期以後之事。不過,當前香港的情況與台灣實有不同,回歸/主權移交之始,港人早已被明確承諾是不同制度(一國兩制)下的住民了,而特區政府的凡事北望與中央政府的強勢作為所剝奪掉的,正是香港住民本即擁有的自治及自決權,因此民族論的提出可說是在此前基礎上拉高對抗層級,選擇進一步與中國人/中華民族的想像決裂。正如孔誥烽在文中所言:「任何政治力量要務實地解決香港問題,提出任何解決問題的方案,不論追求的終極目標為何,恐怕都必先要回歸1980年代中英前途談判剛開始時的原點,承認香港人的主體身份和自決權利,在這個基礎上重新建立有關香港前途的共識。」(頁124)如此說法並非真意味著香港應努力嘗試重啟中英談判,歷史發展至今,香港已無「重新議價」的空間。其應是希望港人不要被談判後的「回歸祖國」、「大家都是中國人」的身份想像給制限,重新回返原點,試著打開原本通往其他方向的想像可能,構築新的共識。

不過,民族主義的發展可以為弱小民族爭取權益、團結抵禦外侮,但亦可能惡性化地自我膨脹,搖身成為壓迫他者的工具。鍊乙錚在其文中有著類似提醒:「思考現階段的香港本土意識/本土論述之時,應該注意什麼問題、具體如何發展,最能積聚力量而且最健康?」(頁101)。從港大《學苑》專題到日後《香港民族論》的出版,一個變化是「公民民族主義」被抬升到十分醒目的位置,除了後半部學者與評論員的文章中提出有兩種民族主義外,在梁繼平、王俊杰與李啟迪所撰寫的論文或序文中,亦不斷強調新興的香港民族主義為公民民族主義,而法國學者Ernest Renan的那段名言:“A nation's existence is, if you will pardon the metaphor, a daily plebiscite, just as an individual's existence is a perpetual affirmation of life”(一個民族的存在――容我使用這個隱喻――是每日進行的公民投票,正如個人的存在是對生活持續不斷的肯定),更被擺置在全書前的扉頁上。

「公民民族主義」作為一種不強調共同起源(神話、始祖)或生理條件(種族、血緣),而重視一定領土範圍內的「公民」(civics,遵循著共同的法律制度,享有權利並履行義務)結合成政治共同體之主觀意願的民族主義,有其開放面向,因而被新興的香港民族主義視為是較理想的自我定位方式。但當我們翻開如王俊杰的文章時,卻不時可見「左膠、奴性文化、民族習性、劣幣(劣質新移民)驅逐良幣、殖民換血」……等語言出現其中,似乎與他在序文中所謂塑造「脫離狹隘的人種民族論,以價值認同取代血緣認同」的公民民族主義有所差距(頁17〜18)。事實上,共同體的形構有以血緣、種族立論,有由歷史、文化立論(如徐承恩的〈城邦述事〉、曹曉諾的〈香港人的背後是整個文化體系〉二文便是),亦有從社會體制、價值的認同立論,並不是個個都需要稱作公民民族主義。而Ernest Renan所謂「一個民族的存在,是每日進行的公民投票」之隱喻,指的更是一地的制度運作、秉持的核心價值,乃時時刻刻受到民眾的衡量及考驗,從而影響著「共同生活在一起」的意願,合則來,不合有朝一日亦可能選擇離去。因此,民族主義作為綰合群眾、形構集體意志的一種方式,到底應「如何發展,最能積聚力量而且最健康?」確實是值得慎思的課題,尤其目前香港的民族主義力量尚在初興階段,要思考的是如何為更多公眾所理解、接受,而「公民民族主義」則不應成為某種掩蓋文明優越論、歧視或暴力排他行為的美好外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