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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解要趕絕小販?

點解要趕絕小販?

最近見到依單新聞真係又火滾又唏噓

建制派發功 農曆年「桂林夜市」或成絕響

上年都有同朋友一齊去湊熱鬧,你話啲野係咪超級好食呢?又唔係嘅,不過依個地方可以勾起我好多童年回憶,見到係街邊有魚旦、炸大腸、布拉腸粉 、串燒,令我覺得依個地方就係香港。

其實我覺得街邊掃香港地道小食絶對係香港一種地道文化,除左平靚正仲可以食到一種風味,亦都俾左一啲基層或者失業市民有自力更新機會,唔洗攪到要去攞綜緩做成社會負擔,以前甚至有人擺街邊擺到白手興家,好似香港仔謝記同小西灣明記糖水咁,我亦都聽過有個女人以前係戲院門口賣砵仔糕賣到可以養大三個女同係跑馬地買層樓,舊時有依種香港精神故事就係因為有依類低成本仲可以向上流嘅階梯,不過具往巳,因為近年政府大力打擊各區無牌小販,甚至連小販牌照都不斷減少,市集式掃街係香港基本已成絕響(上鋪唔算,因為已經無咗風味)。

你話衛生同安全會做成問題,ok, 但係點解香港唔可以好似北京同台灣咁成立有規管之下嘅夜市呢? 睇下王府井同台灣多個夜市都成為旅遊熱點(我當然係捧場客)同當地人聚腳地就已經係成功例子,所以我真係好難明點解唔做下類似野,一來可以增加香港地道特色景點吸引遊客,又可以制做低成本階梯,唔道政府會諗唔到依點咩?

就算政府真係諗唔到,其實09年蔡曾經欄積極提議係天水圍攪大排當城,但被政府拒絕,後來對事件感慨撰文,內容大至於下:

"最後得到發展局的通知,是說我們只徵求你們的意見。因為你們提出要政府出錢搭棚,所以我們不幹了。

我收聽到後回信:「政府既然不肯出錢,一早說明好了。不出錢也有不出錢的做法,我們可找人來投資,怎麼用不出錢這個理由來回絕?」

由小道消息傳來的是: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與傳媒茶敍時透露,該地皮將以短期租約形式租出,可能用作停車場以配合濕地公園日後的發展。 "

文中結語:
"請諸位高官反省,在夜闌人靜時,撫心自問,此世做人,羞不羞恥?"

今日睇返句結語真係好感慨,"高官羞不羞恥",不,林鄭等高官基本不知羞恥。

至於趕絕小販政策做成嘅其中一個後果其實同高鋪租現象一樣,就係一個一個有香港地道特色嘅地方同聚腳地漸漸消失,令香港人對香港歸屬感減少,難道依個先係政府真正期待畫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