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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計好壞 我誇張我成名

不計好壞  我誇張我成名

昨天被李逸朗一曲《傻女》洗版,好奇一聽,開頭有如喃無,聽不出原曲旋律,拉到最後十多秒,一陣嘶吼嚇得我擲下耳機。頗多人形容此歌為哭song,但亦有人為之辯護。

我不懂音樂,但我覺得,李逸朗贏了——在這時代,搏得噓聲也是一種「贏」的方式。比起柔美的樂聲,那種不和諧的雜音,更能引起人的雞皮疙瘩,為了報復對方為自己帶來的不舒服的感覺,反而花更多時間去謾罵,由此那些如此惹人討厭的事物盤據於腦裡,揮之不去。

若是無法超越前人的優美,不如做出後無來者的討厭。不知別人是怎樣,但對於我,厭惡的事物總是比美好的事物,更容易刻入腦裡。好比聽見GEM的名字,她一連串震天的高音瞬間竄進我的思維,使我立刻皺眉。

但我們要看的不是病理上的失常,不然最暢銷的書籍會是有關精神病學的書。大家喜歡看的,是一種發乎真心的瘋狂 : 當事人從不刻意製造自己誇張的形象,反而以為自己身處高地,正是「別人笑我太瘋癲,我笑他人看不穿」。

齊昕就是個好例子。由割手腕、接受訪問時數落母親,到「I’m just齊昕」、笑對母親的龍蝦裝,宛如無事發生過一般溫馨地跟父母食甜筒,再到模特兒之夢、擠眉弄眼歪嘴斜鼻的模特兒照片,乖僻到難以預測。我不認識她,但我想她一定相當自豪於自己的所作所位 : 你們這些凡夫俗子如此普通,誰能像我般,舉手投足、放上Facebook的幾張照片,也能成為新聞,引起熱話。

記著,遊戲規則並不是要做出什麼成就,而只是佔據每位觀者的腦袋。你是如此厭惡著我,但who cares,因為那無法阻止我的消息入侵你的腦袋,使你一邊討厭我、一邊數落我,卻又無法阻止自己繼續關注我的事。無形中,我出名了。

然而一旦這種厭惡也不再具有新鮮感,瘋癲便失效,哪怕脫成全裸站於大街,也引不起人嘴角邊的一抹冷笑。像垃圾桶劉江華,笑完即棄,回復為路邊一個個引不起途人挑眉的普通垃圾桶,已經味同嚼蠟。

但有一種人的出名,是不空虛的。他們成名基於偶然的契機,就像一塊經受打磨後的璞玉,於暗夜散發淡淡幽光,無意中引人垂注。我想起憑著《老表,你好hea》而成名的蔣志光。多演娘娘腔、太監的他,於劇中自彈自唱張學友的《愛是永恆》,簡單的琴聲烘托他深厚、漸入激昂的歌聲,一鳴驚人,過後仍迴盪於人心內。

我亦想起去年主演《三輪車伕》的梁健平。在無線多年從影,沒多少人唸得出他的全名,見到他的樣子,才想起他多演奸角、卑劣角色。這部短篇電影衝出國際,於多倫多國際電影節得獎,當時這消息震驚港人,大家一邊罵無線不惜才,一邊為梁健平的大器晚成而感動欣慰。

同樣沒有高音,沒有華麗的技巧,只有一份滄桑與紮實的功力。洗盡鉛華、安於歸隱的技者一朝踏上舞台,技驚四座,為觀者所帶來的感動,難以用筆墨形容。這也是一種成名,但需要時間、歷練,看見過絕望仍堅持自我,終將漂亮的姿態刻印於人們腦內。去到最後,他們追求的不是名聲,而是給自己數十年來的努力以一個交代。

若怕辛苦,若只是想享受一刻成名的快感,倒不如學做一個梁齊昕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