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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事用地

軍事用地

相信有留意我之前寫有關於香港房屋問題時,都看過我提及過,一些軍方的用地,是可以在協議的情況下改變用途,而條件包括換地或者長期租用等,而更加可以從軍事用地,改為住宅地。而這個觀念是從港英政府管治時出來的政策。曾經改變用地,包括有九龍塘的新德蘭空軍宿舍,現變成一個低密度住宅,好像也叫做新德蘭園,而當年在伊利沙伯醫院附近的陸軍醫院,也改為住宅。而根據資料,就有更多這樣的改變。因為政府經常都談到沒有地可建房屋,而我經常開車經過的九龍塘,近浸會附近的軍營和宿舍空置超過二十年,而再到大帽山腳的石崗宿舍,整個山頭都是,所以,我才有這樣的想法。這個若果是英國政府的話,就沒有問題。

經過這次上大陸和一位退休軍官的親友傾計之後,再到他家看看,我就明白到,原來,中國軍事用地的定義和殖民地時期的不同,概念完全是有著很大的落差。他告訴了我,軍事用地是分有兩個層次,一就是真正的軍地用地,也即是禁區,例如有駐軍,有武器裝置和隨時作戰的用地,而也有軍事後勤的用地,例如,醫院,軍人家屬宿舍等。

首先談到的是第一類,這種用地是不會有太大的改變,而更加不能對外有任何的開放,較為機密,都列為禁區,任何人進入,都要經過解放軍總部的批准,所以,這位親友也告訴我,他們從來都不會帶人進入軍營。因為手續是非常麻煩,而他們的軍營附近,會設有會客用的招待所,或者是軍官會所等,而非必要,都不會進行探訪。這種地的用途完全不會有太大的改變,只會因軍事上的需要而擴大。

而在香港的解放軍的基地,形式也是一樣,他們的地方是不受香港任何的公安條例可管轄,就算發生火警,都會先由自己的人救火,香港政府的消防車進入也要得到駐港解放軍部隊的司令部批准,而最近一次舉行的『青少年軍』成立的地點,就是解放軍的基地,他們舉行任何的活動,和香港政府沒有直接關係,所以,不受香港公安條例的『制服隊伍』約束。

這次我住的酒店,門前也顯示了一個告示牌,『軍事用地』,原來我是住在解放軍屬下的醫院招待所改成的酒店,酒店的樓頂還有一粒寫著八一的紅星。而我這位親在就住在我酒店的附近,一個後勤基地,前身是一個補給站,因為搬到較遠的地方,而改建成為住宅的小區,這個小區寫明是解放軍那個部隊的『軍事用地』,但也有對外發售,而退休軍人就會有優惠,若果屬於該部隊的,優惠更多,其實從外表,你是看不出這是軍方的用地。

原來,在大陸,軍方權力是很大,差不多和國家最高層的地位相連,所以,很多時都不會受到地方政府的干預,只要在他們的軍事用地範圍內所做的事情,地方政府也沒有權力去干預,以前,經常都會出現地方人員和軍人有磨擦,打鬥也常有發生。但由於軍方很多設備都民事化,例如,一些解放軍醫院就會和醫療部門合作,變成一間民間醫院。當然,解放軍是優先。

而軍方也懂得在軍事用地上建住宅,供應市場,據朋友所講,價格和市場區別不大,而他們是退休軍人,會得到特別優惠和優先。而更加在一些軍事用地上改建為星級酒店,我也住過好幾間,並和民間合作。因此,在這種情況下,軍事用地也是屬於解放軍的,民間是沒有權力幸要求交出。從以上的情況,原來香港也是一樣,當知,英殖民地政府認為軍事用地是駐軍之用,地是屬於香港政府,只要不防妨礙設備和駐軍,就沒—問題,而一些軍營,宿舍也是和一般民居沒有太大分別。所以,在很多年前,我們都看到很多的軍營都改變了用途,所以,小弟才有這個想法到今天。

原來我們也忘記了,我們是中國的一個城市,而軍方地位是高於地方政府,也是說明,香港特區政府是不能取回『軍事用地』,而要等國家的政策有所改變,等解放軍可以在香港加入民間投資,到那個時候,他們會找人來合作建住房,建酒店,建醫院等。也不會受到香港政府的規劃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