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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媒記者在中國:不一般的艱險

外媒記者在中國:不一般的艱險

文:卿子衿

細數駐華外國記者協會(FCCC)歷年發布的《年度在華工作環境報告》,無一不是「惡化」、「糟糕」和「更加糟糕」。在中國大陸這個新聞自由度為零的環境裏工作,對於外籍駐華記者來說是如此的艱難,對中國籍外媒助理來說則是更為艱險。他們的華人身份在當局眼裏是可以藐視一切聲援、幹預的「理據」。隨著德國《時代周刊》記者助理張渺事件被廣泛關註,外媒中秘這一特殊小群體的危境生存現狀正在被更多人所了解。

海外媒體中國雇員無依無靠

據公開報道,去年九月下旬香港「占中」期間,德國《時代周刊》前駐北京記者科克裏茨帶同其中國籍新聞助理張渺一起到香港采訪。十月一號,張渺回到北京後,又從北京發出內地支持香港占中的照片等訊息。十月二號,她被當局以「尋釁鬧事」為由逮捕。科克裏茨獲悉後立即通過編輯部,乃至德國外交部,以及德國政府高層尋求營救。

科克裏茨日前發表了一篇題為《我的助手如何卷入北京的國家安全機器、我如何見識中國的官方機構》的文章,交代該事件的經過。她指出,本來想以不曝光換取中國政府的理解和善意,但是不僅沒有結果,而且她自己也多次被北京的國安審訊。她親身經歷了那些讓人無法相信的場面,北京國安試圖給她加上「策劃香港分裂、民眾反抗的外國代理人」的罪名。為此,她也只好匆匆離開中國。在經歷了三個月被欺騙、恫嚇的沈默後,他們終於決定把這一切公開,訴諸世界的公正輿論。張渺是科克裏茨的中文老師,兩人相識大約六年。兩年前,張渺作為她的助手回到了北京。借助德國《時代周刊》的知名度和影響力,科克裏茨的文章立即引起歐洲社會強烈關註。

很多駐中國的外媒會雇傭中國籍新聞助理,他們的主要工作內容是幫助在中國的外國記者完成接洽、采訪、後期等一系列新聞工作。因為依照中國的法律,中國公民不能「合法」地在中國為外國新聞機構工作,只能以助理或者研究員的身份做著實質為記者的工作。但對於外國同事來說,他們的協助是必不可少的,安排采訪、新聞研究、處理後勤、解析報道以及翻譯,對於中文不好或對中國知之甚少的外國同事來說,中國新聞助理具有高效高質的助益。

《大西洋》雜誌英文版報道,新聞助理面臨的風險遠遠超過他們的外國同行。密切監視外國新聞報道的國安人員頻繁地請這些外媒新聞助理「喝茶」。在這些面談中,他們要求新聞助理透露外國記者們正在做哪些報道,以及他們消息來源的名字,及與外媒記者有關的其它重要信息。拒絕配合的新聞助理將面臨被騷擾、毆打和甚至無限期拘押的風險。旅德知名媒體人長平在文章中表示「這種情況不僅對這些中國媒體工作者不公平,也是對世界新聞自由的威脅。」

科克裏茨在文中提到,張渺是個「微信控」,在香港時把有關占中的照片傳到微信上,並發表大量評論。在被提醒有國人因微信香港照片被審訊關押的風險之後,張渺仍然繼續刷微信。長平告訴泡泡:「全世界都用微信,這真的令人憂慮。用的人越多,它也就越方便。每個人都不會認為自己是最危險的人。」

北德意誌電視臺媒體欄目的「Zapp」節目在本月14號播放了對科克裏茨的專訪。她在采訪中說,「我的所有記者工作都被他們編造成一種間諜活動。張渺的被捕以及科克裏茨的經歷都以各種方式傳遞到了德中兩國的最高層。德國聯邦政府副發言人威爾茨(Christiane Wirtz)此前就《時代》周報工作人員被拘捕一事表示擔憂,德國政府希望相關指控能夠盡快得以澄清」。

各國媒體也對此紛紛表態。英國金融時報等報刊認為,這意味著習近平政權擴展了政治鎮壓。《南德意誌報》和《法蘭克福匯報》認為,這是中國一直存在的情況,並不意味著有所變化。 北京外國記者協會主席阿德爾哈德特女士認為,盡管在北京外國記者一直受到各種刁難,但是張渺事件顯示的,還是一個新的升級現象。

去年10月13日的外交部例行記者會上,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表示「張渺違反了駐華記者的相關守則,其作為中國公民,中方有關部門正依法依規對其予以處理」。國際關註看起來並沒能起到有效作用。長平認為,我們不得不面對這樣的現實:一方面,國際輿論的壓力和政府之間的談判仍然是制約中國政府胡作非為的力量,甚至是惟一的力量;另一方面,中國政府越來越不在乎這些力量,甚至反過來制約它們。讓外國人「享受」中國公民待遇的情況越來越多,比如美籍華人薛蠻子先生因為在微博發表批評中國政府言論,2013年被以「嫖娼」名義抓捕並讓媒體肆意羞辱。從事中國民主運動的美國人王炳章先生,更早前被中國當局從越南綁架後判處無期徒刑,在獄中遭受身心虐待。

張渺並不是第一例

2004年9月16日至19日,中共十六屆四中全會在北京召開,當年9月7日紐約時報報導了江澤民即將辭去中央軍委主席一職、與胡錦濤進行權力交接的消息,比中國官方的報道早了十天。此後的17日,紐約時報北京分社中國籍助理趙巖在上海被國家安全局逮捕,被控犯有泄露國家機密罪。如果罪名成立,量刑可以有期徒刑10年到最高刑死刑。中國官方懷疑是趙巖把江澤民將辭去中央軍委主席職務的消息泄露給了紐約時報,但是紐約時報否認趙巖是消息來源。

趙巖被關押7個月限期到來之時,其律師莫少平表示,北京警方對趙巖提出了新的自控——詐騙。趙巖被懷疑參與了「一起重大的詐騙案」。這項新罪名可以使北京警方再合法監禁趙巖7個月,而無須送交法院審理,因此一般被認為是「技術性」處理。莫少平律師表示,從辯護律師的角度看,針對趙巖的「詐騙」罪名也沒有充足的證據,不能成立。他指出,如果是「詐騙」這樣的普通刑事罪,沒有必要由國家安全部門介入。長平在相關評論文章中指出:目前被拘押的律師浦誌強、學者郭玉閃等,都是先以一個罪名拘押,再以另外的罪名逮捕及起訴。「由此可見,真正涉嫌詐騙的,是中國政府」。

2006年3月17日,中國國家主席胡錦濤即將訪問美國之際,檢察院撤銷對趙巖的所有指控,當時,辯護律師莫少平認為「趙巖很快會被釋放」,但彼時趙巖還在繼續被關押。同期,美國駐華使館繼續要求釋放趙巖。發言人引述美國國務院的聲明說:「我們敦促中國遵守其憲法中有關言論自由的規定以及尊重人權」。 對此,當時的中國外交部發言人秦剛在北京舉行的例行記者會上回應稱「有關趙巖將很快獲釋的消息與事實不符」。他說:「外國及外國媒體不應該對此說三道四、妄加評論」。

2006年8月25日,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以「欺詐罪」判處趙巖3年徒刑。該判決引發無國界記者和香港社會的強烈反應。此後趙巖提出上訴,但被駁回,繼而持續服刑,於2007年9月15日刑滿後方獲釋。

中國媒體人給外媒投稿也會面臨同樣的罪罰。據美國之音報道,與趙巖同期獲釋的還有中國貴州省畢節日報記者李元龍,至此他已被當局關押了兩年零六天。46歲的李元龍2005年9月9號在畢節日報報社被國安局人員帶走。當局認為,李元龍在海外網站發表「從百歲老朽入黨說開去」,以及「從思想上加入美國國籍」等4篇文章,是企圖推翻社會主義制度以及顛覆國家。2006年7月13號,他被貴州省畢節市中級人民法院以「煽動顛覆罪”判處兩年有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兩年。2014年7月9日,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要求新聞從業人員要遵守與所在新聞單位簽訂的職務行為信息保密協議。不得違反約定,向其他境內外媒體、網站提供職務行為信息,或者擔任境外媒體的「特約」、「特約通訊員」、「特約撰稿人」或專欄作者等。隨即,知名媒體人宋誌標因「觸犯」此規定被南都開除。

外籍駐中國記者同樣艱難

據美國之音中文網報道,去年底外國駐華記者俱樂部(FCCC)在今年發布的2014年外國駐京記者工作狀況報告中說,外媒記者在中國的采訪和報道環境更加艱難。據FCCC的通報,三分之二參與2014年度駐華外國記者協會調查的記者表示,在過去一年中,他們在中國從事報道的過程中遭遇幹預、騷擾以及暴力行為。「西藏對外國記者來說仍然是禁區。外媒記者前往西藏采訪需要層層審批。外媒記者雖然可以去新疆采訪,但是當地警方經常幹預外媒記者,使采訪和報道無法順利進行。」

外國駐華記者俱樂部主席福特(Peter Ford)說,地方官員越來越不配合外國記者的采訪工作,一些地方官員承認他們接到「不要同外媒接觸」的指示。扣發記者證、限制簽證是中國外交部懲罰那些「不聽話」的外媒記者最常用的手段。《紐約時報》報道指:中國越來越不容忍外國記者。「最近幾個月,十多名記者在試圖在邊遠省份以及中國首都的中心地帶展開工作時,遭到了粗暴對待、拘留或者被便衣警察跟蹤」。從很多方面看,這和公民社會組織、自由主義學者及維權人士在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執政的兩年時間裏所遭遇的敵視是一致的。在一些左派官媒發表的文章和社評中,西方記者被描述為試圖顛覆中國共產黨執政制度的「境外敵對勢力」。中國政法大學法制新聞研究員陳傑人對美國之音表示,「動不動就把國際輿論的批評稱為‘敵對勢力’,一方面是一些官員心虛的表現,不敢讓民眾知道這些批評,不敢讓這種批評傳播開來;第二個方面,這是他們排斥國際輿論監督的表現。」

許多外媒記者表示,他們知道辦公室和住所都是被監控的。據媒體人長平告訴泡泡,面對監控,有些記者可能無所謂,有些人嚴防死守。「我接觸過的大多數還是很小心,談話都要到避開監視和跟蹤的地方。郵件加密,盡量使用谷歌郵箱,見面時拆下手機電池,等等。」長平補充說:「但總的來說,要想擺脫盯梢,是很難的,特別是在做一些被盯上的題目之後。」

FCCC為外媒駐中國記者提供的「生活指南」

駐華外國記者協會(FCCC)為外媒記者們提供了一份在中國的」生活指南」,指導記者們如何安全、有效又不違背職業倫理地報道中國。包括:不要透露任何事或者簽署任何文件、被要求寫「認罪書」時要拐彎抹角的道歉,在道歉的同時拒絕承認自己犯罪等等。 其中,“嘗試取得拘捕你的警官的名字和聯系方式,以及對應的警察局的名稱”,這點通常並不容易做到,也和時機有很大關系;另,「聯系並向中國外交部和大使館抱怨,描述那些違背你意願的具體細節,嘗試電話聯系你祖國的政府官員,打電話給駐華外國記者協會主席或者專業委員會的主管」等方案,可以講事件以較快速度公開,以便尋求到更多關註,令當局不敢為所欲為。

該指南中也提到了外媒的中國助理——「在工作上為你提供幫助的中國公民可能會因你的工作而遭受比你更大的危險。所以如果你正面臨著被拘禁的風險,請不要攜帶任何可能波及到你的中國朋友的物品,比如他們的聯系方式和照片。如果你有一個助理或者翻譯,盡量避免離開他們單獨行動。不要要求中國公民為你撒謊,對他們而言這只會讓事情變得更糟」。但對中國籍助理如何保護自己並沒有說明。

在中國政府的高壓管控制下,大量優秀的外籍外媒記者被迫離開中國,而他們同樣優秀的中國籍新聞助理如不願茍且只能選擇放棄該行業。對張渺案關註的意義不止在於讓更多的人了解外媒中秘的處境,更呼籲國際新聞組織對該群體予以更多關愛和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