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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局與創新

科技局與創新

看到很多人談論和批評政府推動建立科技局,很多批評者其實不是很清楚政策對科技發展有什麽影響,我簡單的回應一下這些言論。

政府設立一個專責機構去制定政策幫助科技發展并不是一件壞事。當然,我們可以問是否有需要另設一個局,而這個局有是否具有這個能力。以目前的情況看,我不認爲這個政府有足夠的能力和視野去制定有效的政策。

有人用startup爲例子說政府就算提供財政支持,它也不能引入angel investors 和venture capital的資金,再引用取消葡萄酒稅的例子說香港的成功是來自政府的不干預,現在的startups全是在沒有政府的支持下作起來。我不知道startup「界」的情況怎樣,所以我不發表關於這個範圍的意見,但這些觀點都不能用來說科技局必然沒有效用。

首先,我們不能用startup代表所有科技發展。科技發展有很多環節,一些來自電腦程式編寫,一些來自醫藥、科學研究,一些是技術上的突破,startup衹會是其中一部分。第二,政府的發展政策所要做的,在經濟學中叫做「自我發現」,目的是找出經濟所需要的是什麽技術,降低引入和使用新科技/發現的交易成本,藉此提高整個社會的技術水平,帶動經濟增長。因此,政府圍繞這個目的所作的投資將會產生幾個影響:1)降低投資風險;2)增加使用新技術的吸引力(轉用新科技需要讓企業得到大額利潤和足夠的使用者);3)顯示社會最急切需要的是什麽技術(例如潔净能源)。所以,政府的投資能夠產生crowd-in,有機會改變投資風氣。

第三,葡萄酒是一個非常成熟的行業,加上香港并不生產,衹有入口轉賣,這個商業模型沒有任何創新的可能,取消葡萄酒稅衹是讓葡萄酒比其他酒有價格上的優勢。科技這玩意能夠單用價格來競爭嗎?第四,startups在缺乏政府資金支持之下生存,并不代表更多的政府資金投入將會是壞事。就算政府不投資本地的startups,而像加拿大Ontario政府一樣,投資Ubisoft這樣的大型跨國企業,這種行爲也會如上所言改變投資風氣crowd-in資金,同時製造這就業鼓勵更多人投入到科技和創新行業上,對整個行業來説是一件好事。

剩下來的問題政府是否會按照上述這種方式進行投資。香港政府不是一個獨立的政治體,它不能像美國一樣透過軍工推動科技發展,也難以使用工業政策讓一些能滿足政策目標的企業獲得暫時性的壟斷利潤,它不會像Ontario政府一樣要求投資對象在一定限期内製造多少就業機會,行業規模小,學術環境和社會風氣也難以支持行業發展。所以,不論成不成立科技局,香港的科技創新也不會有太大的突破,除非它的出現能改變上述的環境/結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