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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興土木 未必保育

原文刊於︰23-3-2015 信報 文化論政專欄 與 徐卓華 合著

成本50 多萬元的美食車、花上14 億元的上海街保育,花錢╱消費,官方眼中的旅遊和保育,就是好大喜功。然而,文化經濟並非多花錢便可取得成功,須要從本土角度出發,欣賞社區的特色。

市建局負責的上海街唐樓活化項目,趕走住客和舖戶,再變成拆樓項目— 14 棟舊樓平均每棟用上1 億元,只有兩棟戰前唐樓可以全棟保育,珍而重之,其餘12 棟唐樓卻視之為草芥,當中拆掉4棟六十年代的唐樓,8棟變成「大三巴」,以「後半部因普遍出現石屎剝落,結構脆弱,未必能承受活化後的負重」為由,只留外殼,後半部全部拆除。

結構脆弱 不是死症

市建局口中的上海街保育難度甚高,所以要拆舊樓;問題是,保育難度是否局方的唯一考慮?成功的保育,講求小量改動,保留原有建築;也是藉古蹟復興社區,製造文化景觀(culturallandscape),盡量減少不可逆轉的破壞,減低損害原有結構。

石屎剝落、結構脆弱,這對建築物來說從來不是「死症」,只要加固、補石屎、加鋼筋結構架,像雷生春、藍屋,維修後照樣屹立無誤;也可透過清拆較新的一棟,加建消防樓梯,電梯、機電、冷氣、消防水缸、無障礙電梯等消防和安全設施,以滿足法例要求。

在保育角度而言,更好的方案是只拆掉建築群內歷史價值較低的六十年代唐樓,以滿足消防及建築法例要求,遠比起現時一次過拆掉六十年代與評為二級歷史建築的二十年代唐樓好得多,那可減少對古蹟造成不可逆轉的破壞。

政府也可訂立條例不能超越古蹟的承載力,例如限制人數、廚房樓層須有5噸(kpa)承載力;承載力較低的地方,只可用作辦公室或工作室等。此外,應以靈活的管理代替不能逆轉的結構破壞,例如昔日和昌大押因按建築物條例規定,須在騎樓加建最少1.1米高的安全圍欄,結果,碩果僅存的木結構地台,因為不符加建圍欄的規定而須拆除重建;其實,可在該處適當位置放置花盆,告示行人不要靠近,這便可以保留原有結構。

當然,要測試、顧問、改建,難免需要成本,港式保育往往將貨就價,清拆和復修的成本差距可達一倍或以上,如果按2010年的數據,中高檔次的商場建築約每平米24000元,雷生春的成本約為每平米56000元;上海街淪落至大三巴,美其名是結構問題,實為金錢掛帥的後果。

在官員眼中,歷史的高低在於金錢,忘卻文化景觀,即是區域的社區和歷史氛圍。自2003年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提出《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以來,保育已經由物件轉移至文化、傳統和非物質的背後論述與價值。

保留文化景觀,其實不用大興土木,只需由人組成的社區。同樣,市建局的項目由於部分居民反對,不能購入足夠業權,永利街項目只有採用小修小補方式,花費大約1億元。近日空置單位租予民間團體「光房」,改建為6 間200至300 呎的房間平租予單親家庭,而地舖亦改為藝術用途,增加居民和社區的互動。不用動輒花上10億,只要把街道和人的氣氛保留下來,再添上文化藝術活化,已是成功的文化景觀。與其大興木土,不如想辦法留住社區。

掏空社區 變成空殼

不論引入外來的美食車、本地趕絕的熟食小販或上海街的保育爭議,均是源於本土與全球化的角力,市民對城市的詮譯權與財爺(政府)的全球想像的迥異。

城市在全球化單一形象下,如何找出特色,構成在地化(localization)的論述,對外宣傳?政府不斷找來外國的新噱頭,如「聰明城市」(smart city)。

其實,新不是問題,任何舊物,包括古蹟、小販(非物資文化),都可以賦予新的意義,矛盾是新舊的政治角色,誰會被犧牲?在全球化的風潮下,新的元素往往排拒舊的傳統,變成形似實不似。上海街的例子,只是掏空社區,大興土木,一次過趕走原有住客和商戶的斬草除根式保育,只換來的,只是14億元的老翻大三巴,只是市建局收樓重建的保育版。

徐卓華從事多年古蹟維修的建築師;原人為社區保育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