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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梁振英答問大會劏房言論

反對對工廈劏房戶一刀切迫遷
先安置後清拆 要求直上中轉房及增設短期過渡性房屋

就今早特首答問大會回應取締工廈劏房的問題,關綜聯有些立場和看法。

特首只想到工廈內的工業行為是很片面的,因為大部分我們認識的工廈劏房住戶對於大廈內或會有危險的工業行為是清楚的。然而他們仍選擇住在工廈,是因為普通住宅劏房的租金昂貴得過分,實在負擔不起,所以明知有危險也要住在較便宜的工廈劏房。在保障安全的角度來看,要長遠取締工廈劏房是無可厚非的。同時工廈劏房住戶也是無可奈何地、被迫的選擇居於一個會威脅自己生命安全的地方, 平心而論,有頭髮誰想當癩痢呢?

政府的一刀切行為,迫住戶離開,卻沒有配合好的安置政策。本聯盟必須指出,政府現行的安置政策是有問題的。譬如說,現行的安置政策會安排住戶到屯門的臨時收容所,地區偏遠對他們的交通時間和車費會花費更多,低收入人士何來有額外的錢來支持因政府不當政策引起的支出?另外,屯門的臨時收容所環境是非常惡劣的,住戶完全沒私隱,收容所也沒有配套,屋內只有碌架床一張。 過往在清拆大角咀工廈,甚或現在荃灣的處境,住戶們只得兩個選擇:一,由一個危險工廈劏房搬往一個更危險更躋迫的工廈劏房。如果特首沒想過任何配套和其他安置方法,因單一的安全問題便一刀切要迫走住戶,只沿用舊有那根本談不上是安置,可說是非人道的方法,結果只會推這群住戶往另一個水深火熱之中。

另外,特首他自己亦清楚整個工廈劏房問題的核心原因是供求失衡導致租務市場租金飛升,政府未做好把關的角色,反而將責任及後果放在住戶身上,這是不可理喻的。同時,特首宣稱如有安置會導致住戶搬入工廈,但需知住戶是承受住安全人命風險及環境惡劣的環境,而民間亦只是要求政府用過渡性房屋及中轉房作出安置,其誘導入住的誘因實成疑。而另一方面,政府應考慮加强對工廈劏房業主的罰則,因現時業主的責任只有被發現後法庭出清拆令後清拆,其阻嚇性有限,加強罰則甚至刑事化是值得研究的。 那麼急要迫遷住戶們,如荃灣的經驗,很多街坊想即時找地方搬,同區的地產代理和業主看中住戶們急切的需要來個坐地起價,大約比平時的租金高兩至三成,情況屢見不鮮。我們並不是反對取締工廈劏房,但政府一定和住戶們訂下適當的時序和好的安置政策作配套。

我們團體建議與其要住戶居於環境惡劣的臨時收容所來等遷入中轉房屋,不如讓他們直接遷入中轉房屋,因過住寮屋,清拆天台屋都有類似的安置政策。同時,政府應積極考慮在市區內被限制了的用地,用來興建組建式中轉房屋。雖然環境惡劣,但至少是安全的居所,並不是不理住戶們死活,強行取締工廈劏房,更將住戶們推出租務市場,這等只令他們萬劫不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