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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普選變相合法化專權政府

梁振英日前於立法會上講到,任何選舉只要符合當地法例就是真普選。換言之,若政改通過,該時在香港舉行-先由提委會選出候選人,再由港人一人一票選出行政長官-的特首選舉在中央眼中是真普選,這樣的話,萬萬不能通過政改,因為這只是專權政府穩固政權的手段。

愈具有民意基礎的政府,理應享有更大權力,或者說,更合法(legitimacy)或更有認受性去管治人民,當年行政長官選委員由800人增加至1200人,也是希望有同樣效果,就是增加政府的認受程度。但畢竟1200人的選委會仍是小圈子,為人詬病。現在,中央政府將1200人的選委會除去,希望一人一票,同樣地,就是要加強政府的認受程度,或者說,增加政府的合法性(legitimacy)。但我們不要忘記,這個一人一票,是經由提名委會員篩選出來之後再作出選擇的,任何一個特首候選人都是中央的心水人選,我們無論怎麼選擇,都不能避免有下一個梁振英,任何一個候選人,都只是聽命於中央已而。在這個情況下,這個令到我們有一人一票的政改有甚麼作用呢?它並不能令我們自由地選擇管治者或政府,但卻能增加政府的合法與認受性,你能想像後果是怎樣嗎?

就拿近來的機場三跑來做例子好了,香港由英治時期開始已是行政主導,美其名為行政主導,其實就是在三權分立中行使專權。機場三跑就是一個行政主導的好例子,決定興建三跑與否是不用經立法會批准的,興建三跑的錢,卻是要經立法會批出,因此,政府在行政會議中決定融資建三跑,基本上就是完全地行政主導,繞過立法會,完全無視反對聲音。一個完全無認受性,無人民授權的梁振英都可以如此,我實在不敢想像到時要面對由港人一人一票的民選梁振英會是如挾選票之名而橫行無忌。現在我們尚可以以「毫無認受性可言」來批評政府,到時梁振英卻能反過來說「我是民選特首」,這會是一個民選的專權政府。不要跟我說李光耀,97到現在香港的李光耀也沒有出現,我是不是要等到我個孫出世?我們要選擇合適管治者,不是在買六合彩,等合適的管治者出現。

更重要的是,我實在看不到中央有誠意給予港人自由選擇政府的權利。此次政改通過後,往後政府很可能只是增加提委會委員人數,等等小修小補,永遠都不會有真普選。港豬會跟你說,都一人一票啦,你仲想點?中央會說,依基本法辦事。梁振英會說:「我是民選特首」,是否難聽過粗口?香港人,我們這次寧願原地踏步,也不要行差踏錯,一踏錯,會泥足深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