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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不得的水炮車(一)——水炮是政治工具

圖:香港民權觀察

建制派最近力挺購警隊購入水炮車,淡化水炮威力,更力推水炮的溫和形象。雖然香港人早就認為鍾樹根的言論只不過是「得啖笑」,但鍾的「濕吓身」論正是配合警隊設下的技術性圈套,與曾雄偉的「溫和論」不謀而合。水炮車真的只是關乎技術性的問題嗎?假如技術性問題得到解決,這就代表警隊可以引入水炮車嗎?問題不是這般簡單的。

水炮是政治性的工具

討論水炮,不只是因為它關乎警隊行動能力、安全性、花費等技術問題,還有水炮所涉及的政治性問題。水炮背後所關乎的是政府與人民之間的關係,為何警隊需要動用武力(包括水炮車)驅散人群?為何人民會走上街上集會、示威甚至佔路?事實上,近年多國動用水炮都是因為處理社會性示威、集會的用途,不論是德國(反對「史特加21」計劃)、土耳其(反對教育增強宗教化)還是鄰近的台灣(反核),水炮車的出現也是因為社會運動正在發生,也表示政府施政遭到反對或不滿,繼而政府作出消極性的鎮壓和驅散,以武力解決社會爭議。水炮作為大範圍的非致命驅散武器,驅散目的就是恢復社會的「正常」秩序,協助該政府重建它所定義及保護的運作。故此引入水炮所涉及的,是一個政府如何看待及處理人民意見、反對聲音的態度和手段,絕非只是安全不安全這般簡單。以倫敦去年引入三台二手德國水炮車爭論為例,雖然市長Borris Johnson得到首相金馬倫的支持,但社會就水炮的爭議仍然不斷,內閣之內也無一致定案,副首相 Nick Clegg 質疑成效同時,指出水炮有違倫敦市的警察傳統,造成與人民對立的氣氛("Personally I think it rubs up against the long tradition of policing by consent on London's streets. It creates an embattled sense of how police work and I don't think it is in keeping with our long tradition.”),內政大臣 Theresa May 也拒絕批准水炮車使用,絕不輕易開出水炮車駛入英國大陸的先例。

水炮車在民主國家引起極大爭議,一方面證明民主國家在政治及經濟體制上的不足,一方面代表民主精神在民主國家中未能彰顯,人民最終都要都要走到街上。回望香港,雖然西歐各國在執行民主制度都有不同程度的不足,但香港制度比西歐民主國家更為落後、封閉,制度化解民意的機會微乎其微,至少是次警隊購買水炮一事正反映兩地制度和傳統的差異,英國政府內部意見不一,內政部更有審議的能力,但香港政府聯同建制卻清一色支持,又不容公眾討論,可見引入水炮正是反映香港政體中的單元、獨裁的本質。購入水炮車,可反映一個政府處理民意的手段,也關乎社會整體,包括政府如何面對內在矛盾的態度,而上述Nick Clegg所言的,也涉及警民關係問題,可見水炮車只是社會矛盾和關係的表象,背後的政治意義卻是深遠而內在。水炮一事,千萬不要走入警隊設下的技術性的圈套,不能忽略其政治性的意義,也正因如此,水炮是需要社會辯論的爭議,不容掉以輕心。雖然水炮車的確是民主國家現存的警察配備,但不代表水炮並無爭議,也被西歐社會認定為「獨裁的工具」而非「民主的工具」,更是獨裁者的幫兇。

先買後討論 先買後檢討

正是因為涉及極大的社會爭議,購入水炮一事理由得到長時間的社會討論。然而,香港警隊事前未有任何先兆就立刻把握財政預算的機會,以整體警隊開支掩飾個別申請的方式引入水炮車。如此鼠輩之行,不難估計警隊「搏大霧」的心態,目的就是避過經由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審批申請的正當程序,省去立會就申請進行辯論、公眾討論的過程。除了上述有關政治性的討論需時之外,我們不要忘記剛在半年前開始的「雨傘運動」中的警暴問題,警隊現正進行內部檢討,該報告的內部可反映警方經歷雨傘後的警民態度和執法檢討,是極為重要的政治文件,預期內部也極具爭議。購入水炮,明顯是警隊改變戰術需要,加大行動力的舉動,但警隊真的有需要改變戰術嗎?改變戰術一定要添置水炮嗎?改變戰術合理嗎?還有更多有關警隊必須事先檢討,繼而向公眾、立會解釋的問題,但曾偉雄尚未交代這些問題,公眾尚未討論的情況下,引入水炮車已成為警隊預算的部分,總值2700萬!如此繞過立會,迴避公眾討論和監察的過程已是反對引入水炮的理由!

續篇會談水炮車的技術性問題,請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