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荃灣榮豐工廈劏房戶被迫遷事件

屋宇署今早突然宣佈執行區域法院發出的封閉令,約20名屋宇署職員聯同半百防暴警察,查封荃灣沙咀道40-50號榮豐工業大廈2字樓室內及平台僭建劏房,約15住戶共四十人被爆門入屋驅趕,家當財物被鎖於屋內。現場有老人家、孕婦、小朋友、傷殘人士,屋宇署有職員表示,最快要到星期一才可讓他們入屋收拾財物。有曾協助工廈劏房戶的社工表示,從2012年政府開始清拆工廈劏房,每次均有協助安置安排,及最起碼提供數小時寬限,讓居民收拾個人財物。今次突然封屋趕人走,情況更為惡劣。

屋宇署曾分別於2012年及2013年根據《建築物條例》向兩手業主發出法定清拆命令。長時間以來政府沒去處理,卻突然在未回覆居民訴求前於今早行動。一直協助榮輝工廈劏房戶的明愛荃灣社區中心社工表示,事實上居民亦一直要求「先安置、後清拆」,要有合理安置,而不是由一所工廈劏房搬至另一所工廈劏房。政府清拆工廈劏房,直接惡果就是有劏房業主即時封盤加租,置基層租戶於更不利處境。

屋宇署提出合資格住戶可以入住屯門臨時收容中心,但該收容中心環境極差,亦距離他們原本居住地區甚遠,並不是合理安置。另一方面,過去政府對業主違規改建成出租單位的取締及罰則皆無甚阻嚇力。屋宇署由2008年1月至2013年2月,共接獲超過17,000宗涉及劏房的舉報,就違規劏房發出1,229張清拆令,然而卻只提出45宗檢控,只有十多宗被定罪,罰款由1,500至8,000元不等,罰款遠低於租金回報,對劏房業主可謂完全沒有阻嚇性,政府亦沒有嚴格執行清拆令。

居民約在下午2時半召開了記者招待會,又要求與屋宇署職員對話,屋宇署職員並沒理會,反而急步及登上的士離開。約十名榮豐居民及數十名聲援者於下午四時半抵達位於旺角始創中心的屋宇署總部。過了下班時間,居民詢問「今晚我瞓邊?」、「我個bb兩歲的奶粉、用品全在屋內點算?」,提出「出嚟」、「交代」、「談判」等要求,逾2小時仍然未得到屋宇署任何職員正面回應。(截至4月29日晚上7時)

街坊的訴求是有合理安置,而不是被推往更惡劣住屋環境和負擔更高租金。政府清拆工廈劏房的政策,理應首先有完整的安置政策,例如興建過渡性房屋,才能避免帶來現在變相迫遷劏房戶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