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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權配合實屬歪理 不容國教借屍還魂 —— 要求教育局撤回《基本法視像教材套》

教育的本質,在於令人在知識之海得到啟蒙,而不是單向地灌輸某些意識,但教育局為了配合《基本法》頒布25周年的宣傳活動,居然在4月29日發表《活學趣論.基本說法——基本法視像教材套2015》,聲稱要以「生動有趣」的教材幫助初中學生思考《基本法》­與日常生活的關係,學民思潮在翻閱教材以後發現內容極之偏頗,在視像教學影片裡居然以梁愛詩與培僑等左校學生的對話,教導學生《基本法》讓香港政制發展循序漸進,更發現教材與政改第二階段的政府諮詢文件一模一樣,居然要求學生在人大「八三一框架」下設計「普選」方案,迴避本港政爭發展爭議及對政府僭建基本法的批評,可見教材根本存有洗腦之嫌,亦違反通識教育促使學生多角度思考的本質。

此外,即使香港現時並非獨立國家,但教材把中港兩地描繪為與君臣相近的「監督與被監督關係」,也違反「權力歸於人民」概念,因為從來只有人民才是政府的監督者,取得人民授權的管治者方有認受性管治人民,若然按教材般把中港二地形容為從屬關係,只反映教育局完全矮化港人的地位,忽略港人擁有批判和監察政府的權利和自由。

然而,最讓學民思潮憤慨的不單是教育局對於敏感爭議避而不談,或是政權怎樣忽略公民意識及其權利,而是編寫的課程教材居然從根本地扭曲事實,聲言港人治港由人大授權,形容香港「直轄」港澳辦,而權力亦由港澳辦「授權」,但實情是港澳辦作為國務院轄下機關,只會處理中央與特區政府聯繫,是完全沒有實際的管治權力,亦和特區政府沒有從屬關係,更讓學民思潮質疑的是,這份教材是否旨在與白皮書互相呼應,以矮化港人地位和壓抑高度自治。

從教育局在教材「法律與高度自治」部份重申中央對港擁有「全面管治權」,又指高度自治權不能「簡化為除國防外交外中央什麼都不能管」,並解釋行政、立法和司法機關「既互相制衡,也能互相配合」,並同時表明地方政府沒固有權力,高度自治只是「程度上比較而言」,如此論調顯然與由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李國能提出的觀點,即港人普遍認同的「互相制衡,三權分立」存有衝突,而《基本法》附件也清楚列明「除外交和國防事務屬中央人民政府管理外,香港特別行政區享有行政管理權、立法權、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亦從沒任何法律憲政條文提及「三權配合論」和「全面管治權」,學民思潮絕對質疑教材扭曲憲法和制度,並與「法官均需愛國」的三權合作論以及「中央授多少權,不存在剩餘權力」的白皮書同出一轍,只讓教育局發佈這份《基本法》教材真正的目的昭然若揭 —— 把白皮書的內容灌輸到青年的腦海裡,建立他們對政權的千依百順。

雖然教育局並未把《基本法》教材列為必修課題,當今學校尚有空間自由選擇是否在課堂採用,但當政府使用納稅人公帑編寫如此偏頗和與事實不符的教材,甚至計劃在本年下旬推出小學版的課程教案,學民思潮有理由相信教育局只為在本土思潮興起,以及本港青少年對中國認同每況越下之時,意圖壓抑佔領運動後的青年反抗意識。

教育局在三年前打著「中國共產黨是進步、無施和團結的執政集團」的旗號,以強推國民教育科的方式建立下一代港人對中共盲從附和,幸好12萬港人在公民廣場通宵佔領行動長達10天,促使科目最終得以擱置,但今天政府已欲重施故技,再度以教育之名但洗腦為實,不惜把「全面管治權」和「三權配合論」等歪理當作真理,只為把擱置下來的國民教育科以基本法教材借屍還魂,既然這本《基本法視像教材套2015》比起2012年《中國模式》有過之而無不及,全面扭通事實和洗腦的意圖更是顯然而見,政權染紅和赤化中學學界的攻勢已捲土重來,學民思潮強烈要求政府撤回《基本法視像教材套》,並呼籲港人在未來的日子與我們並肩抗爭,絕不要縱容教育局誤導莘莘學子隨著中央的主旋律起舞。

學民思潮

2015年4月30日(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