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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屋簷下】避免二元對立 團結捍衛居住權

到底是否應該要犧牲幾千戶東北村民權益,換取更多人可以上樓;又或者是否新界東北全建公屋,我們就應接受這種發展模式?,工廈劏房違法,若不執法就會破壞法治;提供體恤安置會助長基層入住工廈,使他們可以打尖上公屋?

在基層市民捍衛居住權運動進行時,這些論述都不難從主流媒體或網媒中看見。很多時我們都會無意掉入這種二元對立局面,尤其是政府或建制機器往往將同被壓迫的基層市民推向對立面。除了要了解他們對事實陳述的缺失與錯誤,我們更要反映到底現在的香港社會,能否保障基層市民的居住權益。

如果可以選擇,許多唐樓、工廈劏房戶及天台屋居民,都不會選擇一個環境惡劣及危險的住屋環境,只是面對無止境上升的樓價和租金,基層市民只能負擔這些條件較差的居住空間。若我們認同居住是一基本人權,那基於社會公義原則底下,我們應為低下階層提供最基本符合人權及尊嚴的住居生活環境保障。

不少無能力買樓或上樓的基層市民,並非沒有工作或教育程度,而是沒有給予他們真正上流的機會和空間。在資本主義社會追求最大利潤的原則下,基層打工仔的薪金與社會中上層差距愈來愈大,當有人可以享受更生活空間時,有人卻要為百幾呎狹小空間付出收入的絕大部分,社會又慣常地標籤劏房租戶,使他們受盡歧視和壓迫。

同一時間,政府繼續向地產商提供大量土地拍賣,又強行迫遷舊區或新界的街坊和村民。但重建、拍賣和開發新市鎮所建成的樓宇,價錢往往都不是基層甚至中產可以負擔。豪宅的大量出現使數字上香港似乎有足夠的房屋供應,但眾所周知的是,這些豪宅大部分都成為了中港資本家買賣投資的商品。

要真正地根治房屋問題,當然並不止於要撤回東北發展、安置好劏房租戶。更重要的是改革失衡的房產市場,改變人們對「土地就是買賣商品」的心態,甚至,徹底改變以往由上而下的土地政策,改革土地分配與規劃模式。

除了行政指令,政府往往通過城規會、市建局這些法定機構,主宰土地分配的權力。然而,現時的制度使議會和公眾都無法有效地影響這些機構的決策,使得城規會可以在有史以來最多反對申述下,不作修訂通過東北發展;市建局也可以以商業盈利先於公眾利益的模式,濫用權力趕走在舊區生活的基層街坊。

二元對立,是政權打壓基層的慣用手段,但只要我們認清事實,連結不同社區被壓迫的街坊和村民農友,整個階層的議價能力才會提升--最終目標就是要消滅這種階級對立。

(同一屋簷下 三)